一、儿童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儿童身心发展是一个有顺序的、持续不断发展的过程。儿童从出生到成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例如:身体的发展遵循从上到下、从中间到四肢、从骨骼到肌肉的顺序,如人们常说:“三翻六坐八爬”。心理的发展总是由机械记忆到有意记忆,由具体思维到抽象思维。
二、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阶段性是指个体在不同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例如:年幼的孩子思维具有较大的具体性和形象性,抽象思维能力比较弱,对抽象的道理难以理解,但是随着他的慢慢长大,抽象思维会有很大的发展。
三、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不平衡性主要表现为发展速度不平衡,具体有两个方面:
1、儿童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是不平衡的,比如身高、体重的发展有两个高峰期,一个是儿童出生后的第一年,二是青春发育期。另一方面,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同方面发展速度不平衡,有的方面成熟早,有的方面要到一定年龄才会成熟。
四、儿童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机体在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以通过其他方面超长发展得到部分补偿,比如失明者通过听觉、嗅觉、触觉等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补偿。再者,良好的心态和坚强的意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生理发展方面的不足,这就反应了身心发展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
五、儿童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个别差异性是指个体之间的身心发展以及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同方面之间存在着发展程度和速度的不同。
1、从个体角度看,个别差异性表现在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上。比如有人“聪明早慧”,有人“大器晚成”。
2、从群体角度看,个别差异性主要表现为男女性别的差异,他不仅仅是自然性上的差异,还包括由性别带来的生理机能和社会地位、角色、交往群体的差别。
六、儿童身心发展的整体性
儿童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方面的发展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并在个体的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使个体的发展表现出明显的完整性。虽然儿童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性等方面的发展都各有各的规律和特点,但这些规律和特点不能代替儿童发展的整体性。正是由于整体内部存在着一定的秩序和结构,儿童的整体发展总是呈现出其各个方面相对独立发展时不具有的一些特性和功能。
综上所述,每个年龄段都有不同的教育方法,要循序渐进,不能揠苗助长,凌节而施,要有针对性,不能“一刀切”,把握住成长关键期,适时而教,因材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