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青云不渡君

此后青云不渡君

替裴承先做影子谋士的第七年,我已将他从一介穷书生推上翰林院大学士之位。

他经手的每一道奏折,出口的每一句见解,字字句句,皆是我在暗室熬夜拟就。

满朝人只见裴承先风光霁月、才名远播。

没有人知道那间暗室,没有人见过我在烛下磨墨至天明的样子。

他曾握着我的手说:“弦歌,你是我此生唯一的知己。”

这一句话,我信了整整七年。

直到那夜,我隔着一堵厚墙,听见了他的声音。

王家那罪女?不过是个见不得光的代笔工具,毫无代价便能稳坐翰林院首座。

这等利刃,不用白不用。”

挚友提起教坊司里的王潇潇——我那庶出的妹妹。

他的声音瞬间化作万般温柔:“潇潇在那种地方受苦,我已求镇国公收她为义女。

待我入阁,十里红妆迎娶,绝不让她再受半点委屈。”

暗室里,烛火将那篇保他平步青云的策论映得透亮。

七年,竟是这么一个冷笑话。

我将策论拢进袖中,借夜色走出裴府,叩开了当朝首辅的大门。

卢大人,您昔日说,愿替我父亲平反,换我毕生为您筹谋。今日,此诺可还作数?”

大雪把我的肩头压白了,我没有抖。

卢纶亲自开了门,眼神从上到下刮了我一圈,语气是一贯的懒散:

王姑娘,终于舍得从那狗窝里出来了?”

我没有答话,跪下,双手将那卷策论捧至头顶,捧得四平八稳。

这是《治水策》,三个月前我开始动笔,前后改了十七稿,是七年间写过最好的一篇。

七年里我替裴承先拟过无数文章,每一篇都原封不动地交了出去。

唯有这一篇,我一直压在暗室书架的夹层里,从未给他。

说不清在等什么,也许只是某种预感

总有一日,这支笔,要替自己用一回。

今夜到了。

卢纶接过策论,就着廊灯翻了几页,神色如常。

翻到第三页,那双惯来漫不经心的手,停住了。

他合上册子,低头看着跪在雪地里的我。

沉默了很久,再开口声音却带了几分不同的东西:

三年前本官给你留话,你迟了三年才来。”

卢纶看了我片刻,笑了,是一个胸有成竹的棋手才有的笑。

他向我伸出一只手道:“三天,处理干净了,来找我。”

我攥住那只手,站起来。

夜里再潜回裴府时,内院已经熄了大半的灯。

裴承先带着一身酒气从侧门进来,眯起眼,随口问了一句:

入阁的策论写得如何了?”

脸上是志得意满的笑,像一个提前庆祝的人。

他的眼神扫过我,就像扫过摆在廊下的一只瓷瓶。

看也没看清楚,就偏开了。

七年前,父亲的头颅在菜市口落下那天,我跪在人群外,腿是断的

是人用棍子打断的,一下,两下,打到我站不起来为止。

罪臣的女儿,不许出声,不许哭,连多看一眼都不让。

后来被扔进奴市。

是裴承先来的。

那时他还只是个穷书生,把家底掏了个干净,将我从那地方买出来。

蹲在泥地里替我包扎腿上的伤时,他的手是抖的,眼眶是红的。

他说,等我金榜题名,定替王家洗冤,八抬大轿,娶你过门。

我信了,信了整整七年。

一个在最低处被人拉了一把的人,是很容易把那只手当成一生来处的。

我低声应了他,说策论快写好了。

他拍了拍我的肩,那个力道不轻不重,像随手拍一件趁手的器物。

随后转身进了内室,连回头都省了。

我站在那片黑暗里,把胸口那个还没死透的念头,一点一点,亲手按死了。

回到暗室,我走到北墙前,摸出那把短刀,俯身在墙根的砖缝里刻下去。

七年,这面墙上全是刀痕,密密麻麻,刻痕压着刻痕

每一道,都是那些想走却又咬牙留下来的夜晚。

第一年,字迹还工整。

到第七年,早已刻得认不出形状了。

第二天清晨,裴母在正厅用膳。

我端着热粥上前,手腕旧伤突然抖了一下,粥水溅出一点,落在桌角。

筷子摔在桌上,声音极响。

丧门星!”裴母抬起眼,直指着我的脸,声音大得满屋都听见。

连碗都端不稳,当初怎么有脸在这府里待了七年?”

旁边的婆子们已经开始交换眼神了,那种眼神我熟悉,不是同情,是等着看好戏。

裴承先闻声走了过来。

我以为他会看一眼我的手,说一句“母亲别动气”。

他确实说了“母亲别动气”,然后替她布了一筷菜,语气轻柔:“不过一个碗,值什么。”

碗是不值什么。人也不值什么。

裴母气顺了,笑着对他说:“当初留她,不就是图她识文断字,给你做个免费的笔杆子吗。如今都要入阁了,这种带不出去的,留在后院当通房都嫌丢人。”

婆子们捂嘴轻笑。没有人看我。

裴承先端着碗喝了口粥,漫不经心接了一句:

母亲说得是,物件嘛,好用就留着,等迎了主母进来,给她口饭吃就是,不必太在意。”

物件。

我替他拟过的奏折,写过的文章,熬过的长夜,一笔带过,叫“物件”。

就在这时,小厮捏着一封信跑进来,脂粉香隔着几步就散出来。

裴承先接过,展开看了两行,脸色陡然变了:“潇潇病了?”

他站起来,连粥碗都带翻了,转头吩咐库房:“把给王姑娘备的血燕全数送去别院,一刻不耽搁!”

那是本来备来养我手伤的血燕。

他忽然想起我,回过头来,眼神里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愧疚,更像是随手想起搁在桌上的一件事,“弦歌,潇潇出身教坊司,名声不好听,你今晚写一篇文章,把她写成受害者,越惨越好,我要在迎娶之前先把这名声洗干净。”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的模样在我眼里已经开始模糊了。

莲说》,你最擅长这个。”他见我没说话,语气带了几分不耐,“潇潇一个人在别院,身子又不好,你好歹是她姐姐,连这点忙都不肯帮?”

停了一下,他叹了口气,说出了那句让我一字一字记清楚的话:

弦歌,你太强了,什么都扛得住。但潇潇不一样,她单纯,她脆弱,离了人护着活不下去。你这样,我真不知该说你什么好。”

我七年的隐忍,成了他口中我的原罪。

我低下头,说了一个字:“好。”

烛灯烧了一盏又一盏。

我将王潇潇写成了满篇的无辜与哀怨——误入泥泞、身不由己、如莲出淤,情深义重,字字泣血。每一个字,我都写得极稳,每一笔都认真。

裴承先站在一旁看完最后一行,眼睛发亮,捧在手里,神情比看自己写的任何文章都要喜悦:“这是你写过最好的文章。等潇潇的事办妥了,赏你一盏新茶。”

一盏新茶。七年,换一盏茶。

他走了之后,暗室里只剩下我。

我盯着桌上那篇《莲说》,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每一行,每一句。

表面上,这篇文章是在替王潇潇洗白。

但从我提笔落下第一个字的那一刻起,它已经是一份指控。我在每一句话的开头,留了一个字——那十六个字的藏头,端端正正,安静得像从来不曾存在过,等着懂的人来读。

我把文书叠好,压进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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