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更鸟是西方常见的一种小鸟,据说它只吃虫子,不会偷吃粮食毁坏庄稼,并且每天都歌唱,农民很喜欢它。“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在本书中知更鸟代表天真善良的无辜者。
我读许多名著时候都有一个感受:往往很少一开篇就引人入胜,但既然是名著,那我就坚持读吧;几乎读了三分之一,情节慢慢跌宕起伏、婉转流畅起来;当读完合上书本的那一刻,却回味无穷。书中有“正义勇敢”、也有“世俗的黑暗面”、还有“包容、成长”,书中的“父亲”给“主人公”(一个八岁的小女孩)的成长树立了好榜样。是一本好书!
那时候的人们行动迟缓。他们慢悠悠地穿过广场,在周围的店铺里晃进晃出,在随便什么事情上消磨时光。那时候一天二十四小时,可是好像更长些。人们不需要急着赶路,因为没有地方可去,没有东西可买,而且也没有钱去买,梅科姆县之外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对某些人来说,那是个盲目乐观的时代:梅科姆县的人们被告知,除了恐惧本身没有什么可恐惧的。
如果你能学会一个简单的小技巧,你就能和所有这些人相处得更好。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
就是有那么一些人,他们——他们太担心来世了,以至于都没学会怎样在这个世界上生活。
很简单,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
当一个孩子问你问题时,看在上帝分上,你要好好回答他。千万不要编故事。孩子虽然是孩子,可他们能比成人更快地发现你在回避,而这种回避只会把他们弄糊涂了。”
说脏话是每个孩子都要经历的一个阶段,随着他们的成长,等他们知道那样并不能引人注意,便会自动改掉坏习惯。
可我就是弄不明白,阿蒂克斯怎么知道我在偷听?过了很多年之后,我才意识到,他其实想让我听见他说的每一个字。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如果说你们父亲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就是他那颗文明高贵的心。好枪法是上帝赐予人的礼物,是一种才能——当然了,你需要练习才能让你的技术日趋完美,但射击不同于弹钢琴或别的什么。我想,他也许意识到上帝给了他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于是就把枪放下了。
正常的人从不会恃才而傲。
之后父亲戴上帽子,当着杜博斯太太的面,把我悠起来放到肩膀上,我们仨就这样在暮色中一路走回家去。每当这时候,我便觉得,我父亲虽然讨厌枪支,也从未参加过什么战争,却是世界上最勇敢的人。
我现在只能说,等你和杰姆长大后,也许你们会带着同情和理解回顾这件事,也许会对我没有让你们失望而心怀感激。但是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夏天就是迪儿趁杰姆看不见的时候迅速轻吻我一下,是我们有时感受到的对方对自己的渴望。
没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
我说很喜欢,其实是谎话,可是人在某种情况下不得不撒谎,而且在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得不停地撒谎。
要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而不是你自己感兴趣的,这样才有礼貌。
那是一种平静的自卫,从不去公然刺激对方。
我们吃着蛋糕,慢慢意识到,这是莫迪小姐在用自己的方式向我们表明:至少在她这里,一切都没有改变。
这世界上有些人,是天生为我们做出力不讨好的工作的。
“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世界上只有一种人)。”他终于说了,“如果只有一种人,那他们为什么不能和睦相处呢?如果他们都一样,那他们为什么还要相互鄙视呢?”
他有次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当你最终了解他们时,你会发现,大多数人都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