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你抬头看我的眼神我至今都未忘记。也许就是因为那一眼就注定了我要沦陷,也注定了我们终将彼此错过。
还记得那天下午你回到办公室,我那时在打字,也许是上天安排我在那个时候要抬头,恰好看到你在注视着我,你完全没有看到脚下的路,被绊的摔了一跤,这原本是一个搞笑的桥段,但是就是这样我才认真的看了你,你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的也不是很突出,可是就是看着舒服。喜欢一个人真的不需要什么理由吧,一个惊慌失措的眼神就够了。
这时总监过来告诉我让我以后都跟着你学习,说了一堆怎样好好学为公司做贡献之类的话,但是我都没听进去,因为我只记住了三个字,“向志远”。这三个字就这样贯穿了我的一生。
一点点我想要了解你,想要知道你的一切喜好,有时候甚至觉得你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很搞笑,我想我应该对你有好感了。我是一个很服从内心想法的人,我觉得人生就这么短短几十年,喜欢了就要主动。我开始主动问你很多问题,每天和你一起工作,于是每天上班都成了我最开心的时候,也是我最希望时间不要那么快溜走的时候。别人都说你是高冷男神,可是我觉得你很温暖,一点都不高冷,你有时也会和我开玩笑。你笑起来很好看,但是你不经常笑,所以你每次对着我笑我都觉得全世界都暗淡了。还记得有一次公司派你去出差,让你也带着我去见识一下,顺便了解一下公司的签约流程。你带着我和对方的公司签约后,对方的老总要你和他比赛爬山,谁先爬到山顶拍下以日落为背景的合影并最先到达山脚下的就算赢。赌注是明年的合同。你答应了这个赌约,但是对方老总的附加条件就是你要带上我,为了公平他也带了一个人。于是我们四个人开始了登山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