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标识符,就是指变量、函数、属性的名字,或者函数的参数。
标识符可以是按照下列格式规则组合起来的-或多个字符:
1,第一个字符必须是一个字母、下划线(_ )或一个美元符号($);
2,其他字符可以是字母、下划线、美元符号或数字。
标识符中的字母也可以包含扩展的ASCII或Unicode字母字符(如A和E),但我们不推荐这样做。按照惯例,ECMAScript 标识符采用驼峰大小写格式,也就是第1个字母小写,剩下的每个有意义的单词的首字母大写,例如:
first SecondmyCar
doSomethingImportant
虽然没有谁强制要求必须采用这种格式,但为了与ECMAScript内置的函数和对象命名格式保持一致,可以将其当作一种最佳实践。
不能把关键字、保留字、true、false 和null用作标识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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