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再一次强调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为政之道,以民生为本,对于共产党人来说,为民造福就是最大政绩。
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微腐败”“蝇贪蚁腐”现象依然存在,长此以往,就会损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下更大气力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
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重要论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各级纪委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工作安排。
抓好线索处置,推进案件查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相关问题线索围绕“四个聚焦”,进行全面起底,针对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不断提高案件查办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
强化廉政教育,有机结合联动。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把党纪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学法律、知《条例》、明《党章》、守法纪,强化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以案促改、以学促进,使纪法教育入脑入心,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正确的政绩观,使他们自觉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纪检监察工作是人心工作、政治工作,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党中央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政治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纪检监察干部要时刻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以坚定的信念、为民的肩膀、实干的勇气,守护党的纪律,捍卫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