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家庭观略论
近来总有想写一些东西的打算,但是笔下却很难写出让自己满意的文字,可能一方面是由于我思考问题过于晦涩,另一方面由于我最近的这一思考有关,近来我认为,思考与言说大多是无价值的,一个纯粹思的主体在今天这个时代似乎是不可能的。
下午路过书架时,偶然遇到了一本《黑格尔的现代国家理论》,随便翻了几页,觉得作者写的还不错。于是便想着做一点读书笔记。笔记的主要内容是书中第七章题为“家庭”的这一节。
黑格尔对家庭的判断是,家庭不是按照契约关系建立的。契约是对两个外在客体的规约,而家庭是基于爱的原则而形成的内在联系。在家庭关系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一种内在的联系,这种内在的联系是指,家庭成员可以在对方那里看到自己。当然,爱不能作为家庭的本质规定,一个家庭要想有很好的发展,必须有一定的客观条件。
胡乱思考: 在中国式子女关系中,往往流行着这样一种观点“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样一种行为按照黑格尔对家庭的判断也是成立的,但是如果按照黑格尔的观点,在这句名言里,并不存在“你”和“我”的对立。你就是我,我就是。但是,父母如果反复强调子女应该养育自己原因在于自己对子女的付出,便将家庭降格为一种契约关系。而这种反复强调往往会伤害孩子的感情,在《天道》这部电视剧中,丁元英与兄弟姐妹的争论也体现了这一点,元英的兄弟姐妹坚持这一观点:通过医疗手段延长已经丧失了意识的父亲的生命,并强调丁元英应该付出金钱。而丁的观点是:父亲活着只是痛苦,延长生命的手段,只是满足了子女的心。从黑格尔的观点来看,丁的兄弟姐妹以一种契约关系来约束丁的行为。可是在丁看来,子与父不是依靠契约而结成的,父与子本就是一体。这里只是从一个观点讨论丁的行为,如果以后有机会,希望系统性的展示出丁对“父子关系”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