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过一个歌手,混古风圈儿的,男性,已婚,在认识他之前,我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成为追星一族,甚至是不解,为什么有人会为一个陌生人倾注心血,从金钱到感情,无一例外。
直到自己成了迷妹,才明白有一种喜欢叫狂热。
他的每首歌我都听,且单曲循环,每场歌会都看,无论线上线下,还收藏转发至各大社交网站,每条微博都不甘心的去抢沙发,虽然总是抢不到,张口闭口都是我家×××,心里念的、想的、给朋友安利的、全是他,哪怕过了最初的入魔状态,也还是喜欢,为了见他一面,去做漫展NPC,虽然不喜欢动漫,不迷cosplay,但有他的地方,就想去凑凑热闹。
大概我会喜欢他一辈子吧,然后他老了,我也老了,他不认识我,甚至不知道我,但我知道他,记得他,知道他在我的生命里带来了什么、留下了什么、记得他年轻的歌谣,以及我整个青春的梦想。
可,还是淡了。
没有原因,就是不再喜欢。
关于他的点点滴滴,没有了迫切的欲望,对于他的歌和词,也只是偶尔重温。
朋友说,盛极必衰,这很正常。
我反问,可我真的是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喜欢一个人,你这说法,行的通么?
她笑笑,说她小时候喜欢了好多人,好几次以为自己非他不嫁,非她不娶,可还是这样一个个的被后浪拍在沙滩上,这后浪,还是她自己选的,她长大一些,渐渐更懂事,更成熟,那些曾经喜欢过的人,有的淡出公众视野,成了透明,有的人祸天灾,离世了,有的依旧活跃在荧屏,或者如日中天,或者成了过气的三线明星,她会偶尔关注,但也只是默默感叹,原来这就是我喜欢过的人的结局。
听的我心里一动,有些难受。
喜欢一个人的时光很开心,像是生命找到了寄托,小鸟归巢,青蛙回塘也不过如此。
可不喜欢了,也不会少吃一口饭,少喝一口汤,喜欢的人事物最多被关进某个小黑屋惦记,有时想到,也只是微微一笑,原来我曾经喜欢过他。
这个过程缓慢过渡也好,骤然降临也罢,结局不外乎都是,别扭接受,坦然面对,再渐渐遗忘。
也探讨过原因,细想之下,觉得大概是因为公众人物毕竟太过遥远,正因为他们的近乎完美,或者某方面的擅长和强大,我们选择崇拜他,但这些让我们喜欢的特质正是差距,我们没有,所以久而久之,积累的多,也就见怪不怪,释怀了。
因为这很说的通啊。
可对待感情,貌似也是同理可证。
那些曾经迷的死去活来的男神女神,班草班花,或者一颗糖一杯奶茶就收买了你的过去式,终究会淡淡退出你的篇章。
曾经山盟海誓,也不过如此。
跨过了金钱和时间,挨过了质疑和嘲讽,忍住了孤独和不甘,却最终败给了时间。
或许是时间赋予我们思考,成长、坚韧、成熟、淡然、自我、独立一大堆可贵的品质,又或许是时间不由分说塞给我们工作、学习、会议、房租水电、柴米油盐。
所有的狂热,都有一个归宿,那些年我们的青春,潇洒的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