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的确定
《建筑法》第2条规定了建筑活动的范畴,在此范畴内的肯定属于建设工程。建工合同适用以下特殊的规则:1、专属管辖2、资质限制3招投标限制4实际施工人5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6无效合同参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管辖的问题
专属管辖毫无疑问,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一个是当与其他法律关系交叉的时候,判断诉讼的主要法律关系是什么,需不需要考虑基础法律关系来判断管辖。另外一个就是家庭的装饰装修,属不属于专属管辖的管辖范围。
三、基本的审理方法
(一)请求权分析:逻辑顺序为总起句(需要审查什么问题或什么要件)定义(要件的法律、司法解释定义)归入(将案件事实归入)结论(说明比较的后果,回答总起句)
具体来说:1:准备:找寻相应的法律基础,即谁以什么为法律基础向谁请求什么。2:请求的法律基础:甲可以依据某个法律基础向乙请求什么。审查请求是否能够成立,是否有例外情形改变或消灭了该请求,请求是否可以执行。3:结论,甲有权或无权依据某个法律基础向乙请求什么。
问题: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欠款,用归入法分析。
(二)法律关系分析:对原被告提供的材料进行充足性、相关性和证据阶段的审查。有利于梳理整个案件。
主要依靠两个表:案件事实表和法律关系分析思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