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说我欠他三年的恋爱投资回报

前男友说我欠他三年的恋爱投资回报

五年恋爱,我替他整理报销凭证、垫付开销从没计过账,分手五年后他发来律师函,附上一份Excel,要我还“投资款”20万。

更恶心的是,他把那份账单截图发进前同事群,@所有人备注:五年前我养了条白眼狼,大家评评理。

他以为舆论能压死我,以为我会因为难堪私下认账。

却不知道那份Excel里有7笔消费,是他拿公司公款报销的,报销凭证上有他的亲笔签名。

他的律师翻完证据,沉默了很久,才对他说:“最好的结果,就是判你败诉,各自承担诉讼费。”

律师函是用快递送来的,封面印着“法律文书,请签收”,前台小妹把它递给我的时候,走廊里还有两个同事在倒水。

我拆开。

打印件滑出来,A4纸,双面,第一行标题加粗:《五年感情投入明细表》,合计:203,400元。

手机同时震动。

陈默把截图发进了前同事群,@所有人,备注打在最上面一行:“五年前我养了条白眼狼,账单在这里,大家评评理。”

前台小妹探过头来,我侧身挡住,把律师函和Excel叠整齐,用手机拍下封面、每一页内容,发进自己邮箱。群消息还在滚——有人发“???”,有人@我,还有人转发了出去。

我退群。截图留存,退出。

走廊的窃窃私语我听见了。我没回头。

回到工位,把那份打印件平摊在桌上。从第一行往下看,看到第三行的时候,我笑了一下——很轻的那种笑,没有声音。

第3行:2019年11月,三亚旅游,12000元。

那次旅行,他公司的差旅报销记录里,同样有这12000块。我知道,因为那趟出差他叫我帮他整理过报销凭证,我把票据照片存在相册里,一直没删。

往下翻:第7行,2020年3月,“宝格丽情人节礼物,3400元”——那是公司客户中秋伴手礼的金额,他让我帮他写过感谢卡。第11行,第15行,第19行,每一行我都对得上。

陈默以为“曝光”等于“施压”。他把那张Excel发出去,以为舆论会替他收账。

他不知道我已经把那份Excel看完了。

我合上文件,打开电脑日历,找了一个名字给空白档案袋——五年报销凭证。打印封面,贴上去。

下班前我给周明发了条消息:“今晚有空吗?我带点东西过来。”

周明回了三个字:“七点半。”

周明是我大学同学,执业八年,做合同纠纷。律所在写字楼21层,玻璃门擦得很亮,他自己一个人坐在最里面那间会议室,桌上放着两杯咖啡,一杯是给我的。

我把律师函、Excel打印件、手机截图全铺在他桌上。他戴上眼镜,翻了二十分钟,没说话。

中间他翻到第三页的时候停了一下,抬头看我:“这7笔,金额都是整数,时间都集中在三个季度内,你帮他报销过类似金额吗?”

笔我能对上6笔。”我说,“还有一笔我得回去翻照片。”

翻。”他说,“翻完今晚就发给我。”

他继续往下看,看完之后摘下眼镜,把镜片在衬衫下摆上擦了两下,重新戴上。

赠与在法律上不构成投资关系。”他说,“举证义务压在他那边,他得证明你们有明确的投资合意——口头协议也算,但他得拿出证据。”

他拿不出来。”我说,“因为没有。他买东西从来说'给你的',从不说'借你的'。”

周明把Excel翻到第三页,用笔圈出7行——第3、7、11、15、19、23、27行,用指节敲了敲桌面:“这7笔,金额和日期,我帮你比对过陈默公司2019至2021年的报销记录公开信息,高度吻合。”

我打开手机相册,把保存的报销凭证照片调出来,屏幕推过去。

周明看了十秒,说:“够了。”

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模板,《反诉申请书》草稿他已经打好,封面写着“被告反请求确认赠与性质、原告举证不能”。律师函附在后面,快递单填的是陈默的公司地址——不是家庭地址。

为什么寄公司?”我问。

让前台先看见。”他说,“法律上没区别,心理上有。”

我笑了一下,签字。文件封进信封。

走出律所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外面在下小雨。我撑伞站在门口,给那个发“???”的前同事回了条消息:抱歉今天没回你,我在处理一些事情。

她回得很快:他人品本来就有问题,公司里这两年传过他不少,你不用解释。

我说谢谢。

陈默此刻还不知道。他大概还在他朋友圈那条“等法院见”底下,挨条挨条点赞。

苏婧律师函送达的第二天上午,陈默的律师赵飞给他打了电话。

我是从周明那里知道这通电话内容的——赵飞后来在庭前会议上提到过,措辞很克制,但意思很清楚。

赵飞问陈默:“你发在群里的Excel,法院可以作为原始证据调取,你确认里面每一笔都经得住查?”

陈默说没问题,挂断电话,发了条朋友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等法院见。”配图是那份Excel的截图,点赞有三十几个。

他以为赵飞在吓他。

周明向法院申请了证据保全,要求调取陈默公司2019至2021年度的差旅与娱乐报销记录,附上Excel截图中那7笔消费的金额、日期比对表,清清楚楚,一一对应。比对表是周明熬夜做的,左边一列是Excel上陈默亲手写的“投资金额”,右边一列是公司报销记录上的“业务接待金额”,中间用箭头连起来——3400对3400,12000对12000,1800对1800。

法官当天就批了。

法院向陈默公司财务部发出协助调查函。函件送达是上午十一点,财务总监当日下午就找到陈默所在部门的主管。

主管找到陈默谈话,陈默这时才反应过来——那7笔报销当年走的是“业务接待”科目,审批人签字是他,票据上盖着公司财务章,抬头写“业务接待”,四个字,白纸黑字。

他拿公司的钱请我吃饭,却写进了他那张“个人投资”的Excel。

主管原话是:“你这是把公司的钱算成自己的钱去要回来?”

陈默没回答这个问题。他试图解释,说“那段时间确实是工作和私人混在一起,时间太久记不清了”,主管只回了一句:“你记不清没关系,凭证记得清。”

谈话结束后,财务部当天下午就把那7笔报销的原始凭证打印出来,其中4笔有陈默亲笔签名,财务总监在备注栏手写“已提交法院协查”,盖章,锁进档案柜。

周明把这个进展发给我,附了一句话:“他朋友圈那条点赞,估计今天就会删。”

我没去看。我在做一件更重要的事——把那张比对表打印一份,叠好,放进我那个写着“五年报销凭证”的档案袋。

那个“等法院见”的朋友圈,他在当天晚上11点删掉了。周明截了图,归档。

公司合规部约谈陈默是在财务部提交凭证后的第三天,上午十点,会议室207。

陈默坐在长桌对面,合规专员对面坐着两个人,一个记录,一个主谈。

主谈的女士姓郑,四十多岁,专员级,我后来在周明那里看过她的简历,做过审计师,转岗合规七年。她把7笔报销记录铺开,逐一念金额、日期、科目名称——

业务接待,1800元,2019年8月14日,地点未填写。”

业务接待,3400元,2019年9月23日,附票据:上海某餐厅。”

业务接待,12000元,2019年11月7日至11日,附票据:三亚某酒店连续四晚。”

念到第三笔,陈默开口了:“当时是带着女朋友一起见客户——”

郑专员没抬头:“请提交见面的邮件,或者会议纪要。”

当年的邮件……我可能要查一下。”

小时内,书面形式。”郑专员把笔记本合上一个角,“否则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移交纪律委员会。”

陈默又开口:“那我们这次能不能先不写报告,等我把材料整理好——”

陈先生。”郑专员抬头,“我们这次不是在和你协商。”

会议室里安静了大概五秒。

陈默又试图争辩:那次三亚不是单纯出差,他确实顺路见了客户,只是邮件丢了。郑专员问他客户姓什么、公司是什么、签的什么单。陈默答了一个名字,郑专员让记录员查了查公司CRM系统——那个客户在2019年11月并没有任何对接记录,最早的合同要到2020年3月才出现。

陈先生,你这位客户三亚出差当时还不是我们的客户。”郑专员说,“业务接待是给已签约或者正在谈的客户,三亚那次不算业务接待。”

陈默沉默了一会儿,最后试图打感情牌:“郑姐,这事是我前女友在背后做手脚——”

郑专员第三次打断他:“这是我们和你之间的事,跟你的私人感情无关。请不要再提其他人。”

陈默翻遍邮件,找不到。那些饭根本不是商务饭,没有邮件,没有纪要,没有客户签到记录,什么都没有。

小时后,他什么书面材料都没交出来。

周明收到法院转来的凭证核查结果,在开庭前以书面陈述提交:该7笔消费属公款,不属于陈默个人支出,陈默主张的“投资总额20万”当场缩水。

赵飞打来电话,我没接,周明告诉我赵飞跟陈默说的话:“若对方在庭上出示此证据,法官大概率认定你虚构投资金额,诉求驳回是小事,虚假诉讼的记录才是大事。”

当天下午,陈默给我发微信:“我们可以谈,别闹大。”

五个字,没有标点。

我截图,发给周明,然后把他的消息页面置顶——不是因为要回,是因为要看见它,每次打开手机都看见:我们可以谈,别闹大。

他以为这场官司是一张嘴对一张嘴,他嗓门大,他就赢。

他不知道档案柜已经锁上了。

合规部出具《违规行为认定书》,认定陈默4笔报销属于“以公款报销私人消费”,责令退还14300元,记入个人档案,抄送HR总监。陈默在认定书上签字,墨迹清晰——周明说法院那边也收到了副本,已归档,将作为庭审辅助材料。

我把律师函、Excel打印件、报销凭证照片、微信记录截图整理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备份到三个地方。

陈默的“别闹大”,现在是他自己在闹。

那篇文章是周明发给我的,早上八点,他直接甩了链接,没有多余的话。

法律类**,标题是《分手五年前男友发律师函索要35万,附Excel账单——她的律师这样回击》,配图正是陈默发进前同事群的截图,马赛克打在账单金额上,没打在他名字上。阅读量右下角:103,412。

我先看了一眼推送时间——凌晨两点。

文章里没出现我的名字,也没出现陈默的全名,但前同事群里那张截图里有他的微信头像和昵称,看过那张原图的人都认得出来。文章写得克制,全程引用周明的代理意见,把“赠与”和“投资”在法律上的边界讲得很清楚。

往下翻评论,第一条是“前男友是个奇葩”,第二条是“楼上+1”,到第七条开始有人说“等开庭结果”,一直到第47条让我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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