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根据局长的工作部署对学校提出要求:中小学校长要坚持听课、评课,并做了听课、评课的数量要求。这项要求,对于引领校长集中精力抓教育教学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这项要求运行了一段时间,在调研中发现,有的人觉得校长没有必要听课和评课;校长总是被一些事务性的工作缠绕,没有时间听课,静不下心来评课;有人认为,听课应该多由副校长和主任承担等。这些想法和认识反映的核心问题,是校长没有时间抓教育教学,抓教育教学这种具体的工作主要应该由副校长来做。针对这种看似合理的认识,我们做了认真的讨论和分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校长务必要坚持听课、评课。对此,采取了一系列落实措施。制发了教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分别召开了小学、初中、高中的教学研究现场观摩会,还采取了其他一些做法,比如,每个学期末把校长听课记录本收上来,组织专门人员对校长的听课笔记详细检查,客观评价,评为三个等级公布。目的在于敦促校长走进课堂。再比如,市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片深入带头课堂听课,与教师座谈等。目的在于把校长的工作着眼点导向课堂,与教师一道研究教育教学,进一步明确抓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是学校的核心工作。
在强大的组织推动作用下,校长们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带领全校教师一心一意搞研究,扎扎实实抓教学,研究课堂教学出现了新局面,推动了教育教学工作快速发展。校长们沉到课堂里,与教师面对面的交流,在和谐的氛围中有针对性的指导,极大地焕发了教师的教学积极性。由于靠前指挥,捕捉到了真正来自于教学实践的有价值的信息,校长们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校长和教师的交流更贴进教学的实际,增强了亲和力和说服力。
从校长听课和评课中,发现了许多有推广价值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表现为听课目的不端正,为了记听课笔记,应对教育局检查。有的把教学工作与处理日常事务对立起来。有的在听课中捕捉不到有用信息,缺乏对教学工作的指导。有的校长课堂教学观念不够先进,方法陈旧等等。
校长究竟应不应该听课、评课呢?国内有的人曾经在公开场合说过,校长不是听课和上课的。言外之意,校长不用听课、评课。由此推理下去,校长不用抓教学,主要是协调各种社会关系和宏观管理。国内还有的人认为,校长主要抓大事。言外之意,抓教育教学是小事。其实不然,我个人认为,校长既要抓大事,这个大事就是教育教学,校长又要抓小事,这个小事也是教育教学,是教育教学中的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忽视教学管理中的细节,无疑是校长工作的失误。
校长听课、评课是教学管理中的正常行为,也是重要工作。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局就曾提出,“老板式”的校长要下岗。校长不是企业家,更不是商人。校长们应该回到课堂上来,应该听懂课,会听课,乐于听课,并懂得怎样评价课堂教学。同时,对校长做出明确的听课底线要求,成立了评价校长听课的专门组织。西安市以教学管理细则方式要求校长每学期要听课30节以上,主管教学副校长及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40节以上。《深圳商报》2004年在报道中明确提出,听课是校长的第一要务。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经验证明,听课和分析课是校长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有许多东西——教师集体和学生集体生活的智力丰富性、教师的教学法技巧、学生的需要和兴趣的多方面性,都取决于听课和分析课这一工作是否有高度的科学水平。”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的校长需要听课、评课,外国的校长也要听课、评课。苏霍姆林斯基从实践中得出结论,至少给我们三点启发:一是校长听课、评课要关注全体教师,不能只看一个或某几个教师。从关注全体教师中把握整个教学情况。没有听课、评课的过程,就没有深层发现,也就没有对全校教学工作的有针对性的决策。课堂是校长决策教学的源泉。二是关注全体学生学习。从听教师的课,看学生的学习状态。从观察学生的学习状态,看教师课堂教学需要改进的做法。学生是教师教学效果的镜子,能够反射出教师工作实绩。三是教师发展需要校长和其他领导、老师听课、评课。教师教学好的做法需要校长去赏识,鼓励教师继续努力,推广优秀做法,让资源得到共享。不良的做法需要改进。校长不听课评课,教师自己就很难发现自己的不足。不能发现问题,也就无法改进工作。因此,校长听课评课,无论是对教师、学生,还是整个教学工作的发展都是大有益处的。
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策划者、组织者和参与者,不是旁观者、裁判员和替补队员。校长听课、评课是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份内的事情,因此,建议校长在听课、评课过程中,做好如下四点:
一是听课、评课要坚持、坚持、再坚持。校长的事务性工作比较多,无论怎么多都不要忘记走进课堂听课、评课。校长听课、评课贵在坚持。坚持是抓教学的一种态度,这种态度是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支持和肯定。坚持是勇于探索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给予教师的是巨大的鼓舞。坚持是锐意改革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带给老师的是焕发出极大的工作热情和动力。坚持是热爱教学的一种情感,这种情感体现更多的是对教师理解,能够拉近干群之间距离,增强亲和力。
反之,校长不走进课堂,而走进社会的其他场所,把功夫下在课堂以外,教师对工作就不会有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师在被动中工作,就会缺乏热情,没有创造力。在没有指导中工作,就会对方向把握不定。在没有鼓励和评价中工作,就会缺乏工作热情。长期下去,必定给教学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校长坚持听课、评课,是积累学校文化的一种有效形式。不能坚持不懈,就不能积累。有积累才有文化,没有积累就很难形成文化。有了“听”的文化,“评”的文化,“教”的文化,就能够形成良好的“学”的文化。一所学校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能够互相听课,开展积极健康的研究,实施创新教育,具有浓厚的学习风气,学校就会快速发展。
二是校长听课、评课要讲究方法。从我个人所了解的教师课堂教学情况看,按着听课、评课的方式分,可以分为有目的听课和随机听课。有目的听课是计划之中的听课。听课前,校长应该对要听课的内容有些了解,对被听课老师的情况应该知道,听课的目的应该明确。随机听课是抽查性的听课,有调查研究作用。从被听课的对象看具有不确定性。随机听课不是随随便便地听课,同样,也要起到听课的作用,达到听课的某种目的。比如,随机听课,可能事先不告知被听课人,目的是要了解教师上课的真实情况。这种“突然袭击式”的听课,有人叫做常态课,还有叫做推门课。对教师备课上课能起到一定的监督和督促作用。再比如,通过随机听课的方式,调查了解某一个学科或者整体教学的实际情况,等等。按照课类型分,可以分为示范课、引路课、研究课、观摩课等。示范课是就某个问题经过实践、探索后获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让做得比较好的教师上课,以展示教师的风采,给其他教师示范,推广教学经验。引路课是指要研究一个新的教法,比如,新的课程标准颁布,对于有些要求大家觉得陌生,在学习外地经验或者经过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指定一位老师上课,对全体教师今后上课中起到典型引路作用。研究课是指在课堂教学中给听课者提供研究探讨话题的课,这种课一般有两个作用,即“这样上课好不好”,“怎样上课好”。给教研做教材,看看哪些方面可取,哪些方面要改。观摩课一般是指取得成功经验以后的推广经验课。这种课主要是供听课教师学习用的。当然,还有许多课型需要校长在听课中去发现和应用。按照时间来划分,可以分为学期初听课、期中听课和期末听课。由于时间不同,各个时间段内听课评课着眼点就不同,不能一概而论。这是由教学进度、工作计划,以及教师和学生发展需要决定的。
三是从长远利益出发,正确帮助教师发展。校长从教师课堂教学中接收到的信息,无论是正确的信息,还是错误的信息,都应该成为教师发展的珍贵资源。我个人认为,要从长远利益出发,就是要为教师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服务,而不是仅仅为了眼前利益进行得与失的廉价处理。这样探讨问题,就是强调要在和谐的环境中,倾听教师授课的设计意图、要达成的教学目标,与教师共同交流看法,而不是以权威者的角色出现,教师不敢发表自己的真实见解。也不是把这种听课、评课与教师的评优挂钩。假如真的挂起钩,则老师就要按照校长的想法去做,为获得好评,自主创新意识就会被压抑。更不能训斥教师,假如真的训斥教师,则校长听课、评课的行动就会不受欢迎。
四是校长积极主动听课和评课是自觉贯彻落实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明确指出:学校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引进优质培训资源,定期开展专题培训,促进教研、科研与培训有机结合,发挥校本研修基础作用。”怎么学习课程标准,怎样掌握学科教学的基本要求,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教育教学过学科教学程中,密切联系实际,将课程标准和学科教学要求落实在实践中,在实践中提高对课程标准和教学要求的认识、理解。教育部还有一份是针对校长的文件,即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对校长专业能力与行为提出要求:“建立听课与评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并对课堂教学进行指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数量。”“积极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评价制度,不片面追求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此,我们完全有理由说,校长听课、评课完全是分内的事,就是说听课、评课的是校长的重要职责之一。
正确帮助教师,是指校长在听评教师课时,必须抱着向教师学习的态度走进课堂,与教师交流,即使教师在教学中有不足,哪怕是失败也不应该训斥,要给教师自我教育的时间。哪个教师都想上好课。批评甚至训斥的目的,是帮助教师改正不足,效果不一定理想,给教师时间让他们自己反思、改正,效果不一定不理想。校长不可能精通所有的学科。可以说,世界上我们未知的知识太多了,面对教师,校长要做到不懂就是不懂,不能装懂,不能把谬误当真理。每一个教师都需要别人的帮助。作为校长不能坐着等待教师的良好教学效果出现,要想方设法帮助教师努力去实现教学目标。
总之,校长听课评课是教师发展的需要,学校发展的需要,也是自身发展的需要。校长应该做到,走进课堂了解教学,走出课堂决策教学。通过校长听课评课真正发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核心的导向作用。
二O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