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潘知常讲述红楼梦中,一个情节说起黛玉和宝钗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爱情观,分析的很深刻。
“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金玉良缘是指的什么呢?金玉良缘是指的婚姻,木石前盟是指的什么呢?爱情。这是在中国文化史上爱情的第一次的觉醒。我们总以为,《红楼梦》是写三角恋爱,其实,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并不关注宝钗跟黛玉之间谁胜谁败,在他的眼睛里,宝钗跟黛玉都是很不错的女孩儿,他关心的是,在他们背后所代表的两种交流方式。一种交流方式是《红楼梦》之前的交流方式,用“门当户对”,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判断彼此的关系。什么算正常,什么算有道德?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就是有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你如果没有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有感情,也是不道德的。而且,像《红灯记》里一样,要靠密电码、对暗号来接头:“哎,我有金锁,你有没有什么、什么石头跟我配啊?”“我有学问,你有没有美貌啊?”“我有一个有钱的老爸,你有没有一个有权的老妈啊?”总之,只有合理(礼)才能合情。
而曹雪芹提出我们应该重新判断道德和不道德。有爱的生活才值得一过,这就是他所说的“木石前盟”。你们看宝玉与黛玉的第一次见面,一点也没有张生初见崔莺莺时的那种“惊艳”式的对美貌之类的色相的关注,而是一种发自内心“似曾相识”的投缘。一个人的感觉是“眼熟”,一个人的感觉是“见过”,这就是“木石前盟”啊。你们再看他们在以后的日子里什么时候打过对方色相或者金钱的主意?宝玉永远担忧的都是怕把“素日你待我的心也都辜负了”,因此才“等你的病好了,只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第32回)和众人一起看《桃花行》,“宝玉看了并不称赞,却滚下泪来,便知出自黛玉,因此落泪”。(第70回)显然,他写宝玉与黛玉,并不是为了“鱼水和谐”,而就是要强调有感情的人生才值得一过。否则,即使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同样不值得一过。因此,只有合情才能合理(礼)。
在这个地方,潘教授借助《红楼梦》的思路,稍微颠覆了一下中国传统的婚姻爱情观。我们中国人习惯于把爱狭义化,我们中国人总觉得爱是婚姻的前奏,婚姻是爱的保鲜。而且,婚姻之外无爱情。其实这正是我们中国人往往不能深刻地去理解与阐释爱之为爱的一个至为重要的障碍。婚姻和爱情确实是关系最密切的,但是,婚姻并不等于爱情。有婚姻并不一定就有爱情,没有婚姻也并不一定就没有爱情。当然,我们都希望这两者是一致的,可惜,很难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