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互联网圈比较热门的话题莫过于围绕微信了,前段时间不绝于耳的朋友圈广告,互联网人见面就聊,不絮叨絮叨就感觉不是圈里人了;这两天,有在谈论微信朋友圈封杀微博红包、虾米、网易音乐,微博上充斥着“微信朋友圈就是一个互联网倒退的产品”之言论。
比较有意思的是,腾讯的筒子跑到微博上来发言,这倒是反向证明了腾讯微博的失败,朋友圈只能成为一个封闭的熟人社交圈。微博的社会化传播能力和媒体属性,是毋庸置疑的。
看着鹅厂筒子洋洋洒洒几百字,一边窃笑,这不是跟当年的360一样嘛?
当了守门员还要当裁判,告诉大家要尊重版权。和今天热门话题,国民老公王思聪撕逼某二线女艺人这个话题相映成趣。
只能说一句,贵圈真乱!
网上据传,微信朋友圈广告500万起售,同时对投放企业有品牌、资金、口碑的限制,当然这些传闻是否真实,我们不得而知,谨以此讨论下,微信朋友圈的此类广告价值怎么样?
那么这里有一个参照对象,嘀嘀打车的朋友圈社交分享广告。
微信朋友圈我曾收到过宝马、可口可乐、vivo、OPPO的广告,至于里面推送的细节是否基于大数据分析,迅雷产品总监 BLUES 作为一个调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里的就不多做讨论了。这四个广告是我收到的,是个品牌我确实记住了,但是他们推送的内容,说真的现在还真是没记住,以及广告中阐述的品牌含义。
最近各大媒体也充斥着各种报道,反而觉得这种曝光的效果,比在微信朋友圈的效果好多了。
嘀嘀打车,也是我常用的一款应用之一,每次在使用完毕之后,总会随手分享一下,把嘀嘀红包分享给朋友们,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而且在我的朋友圈中,与我类似的,每天能够看到10条以上的嘀嘀打车分享。以往,嘀嘀打车分享一个红包,同时是对自己的品牌做了影响和扩大。如今,每次看到大家分享出来的红包,里面夹着这各种嘀嘀红包的广告主。比如常见的“蒙牛牛奶”、“999感冒灵”。也恭喜嘀嘀打车烧钱这么久,能够有一条营收的线路了。
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嘀嘀红包朋友圈分享出来的效果,对于品牌的宣传是不是更广?并且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与微信朋友圈广告仅仅一天的展示,是不是可以有量级上的对等?嘀嘀的用户对于红包和软性植入的广告是自愿的分享,以及熟人圈子宣传,个人觉得这个更加长久持续。
作为互联网从业之一,微信,嘀嘀打车给我带来的便利确实不少,一直在使用着。微信大多用于社交和媒体订阅,嘀嘀打车这个APP手机却没有安装过,因为嘀嘀打车和微信的铁杆关系(战略投资),一直使用的是微信里面滴滴打车的入口和微信支付。
微信朋友圈的第一批广告,本身的广告效应还需时间验证;反而,传统媒体的助力营销和炒作,增强了广告主的品牌效应,那么此时分析这一份效果数据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界定和拿捏,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微信朋友圈广告和社会化自发传播的广告相比较,内容的违和感,以及用户的选择辨别能力,本身并没有冲突,只是在各自面对的企业需求,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原作于个人博客,20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