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批改试卷得时候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初中生大多数都以“邻居”为主题,以围绕邻居发生的事情为素材进行作文,改来改去真的是套路都是一样的:“跟邻居不熟,一天我回家没带钥匙,好心邻居把我叫到家里坐一会儿,正好赶上吃饭,我也趁了一顿饭,我被邻居感动,哭得稀里哗啦。等到父母回来得时候,把我带回家,父母就准备了一些东西,送给邻居,以表示感谢,从此后就和邻居干洗变好了。”
很想笑,能够想的出来这绝对是想象编造出来得。在这样一个社会,他们写得这些情况几乎很少发生,再加上他们都是被父母长辈包围着,生怕他们有半点闪失。只是这些作文也勾起了我的小回忆。
记得那时候我还小,有没有上学记得不大清楚了。邻居婶子有个黎族人,机缘巧合之下,嫁给了邻居大叔。很多时候他们家经常跟我们家借米面油盐调料,那时候自己真不懂事,更不懂邻里之间相处之道,借得多了,时间久了,我便生厌。有一次便脱口大骂,现在想想是真心后悔。好在父母圆场,这件事也便过去了。不过还真是,自打那件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真得更和谐了。
那时候父母农田里忙,早出晚归,我放学得时候,几乎都是待在他们家看电视,甚至还会吃饭,就当是自己家一样。婶子把我当自家孩子一样对待,有什么好吃的或是什么好玩的都会给我。有一次家里人多,我放学的时候父母还没回来,正巧婶子在做饭,我就过去了,等到她家饭熟了的时候,父母也从农田里回来了,干脆也被叫到她家里吃饭。人多热闹,饭吃到一半的时候,婶子便手舞足蹈给大家表演。实话说,真的是少数名族人,能歌善舞,说来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