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被公司找谈话说撤销原先的工作岗位,现在岗位不适合我(现岗位是前同事离职,暂时顶替),故要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协商,公司表示愿意赔付一个月的工资。
昨天接到辞退通知书,经细看,发现该通知存在3点问题:
1、辞退理由描述为“无法胜任工作岗位,故辞退”,用词不符合事实,且没有明确的考量标准;
2、赔付说明为“一个月基本工资”,未明确具体金额、赔付时间以及社保公积金的处理方案。
3、提前1个月通知,时间描述为半个月(该时间有经过沟通,但是经过深思后还是决定以一个月前提)。
当看清几项条款,立马决定——不签!经请教相关人士,且搜寻相关资料后,偷偷搜集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考勤证明、加班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工作成绩证明、工作内容记录、营业执照以备万一。
今天,先找老板,再找人事负责人表达诉求:
1、可以接受公司做出的辞退决定 ,但是我要求得到应有的违约金;
2、目前出具的辞退理由我不认同,请问如何界定我不能胜任工作?
3、请重新出具新的证明文件,且明文规定对五险一金的缴纳、具体的赔付金额、赔付时间等条款;
与老板谈判情况:
主动与老板开诚布公谈了一上午,对于工作中的质疑点全都进行沟通,并且直接指出了老板目前的几大痛点,且全都提出个人想法,总体氛围比较平静,对方甚至表示想要重新考虑这件事情,或者希望我以兼职的身份销售公司产品。(老板是公司最有决策权的人,向对方传达我的意愿,接受公司决定,但需要得到应有赔偿,且不能无根据的出具对我有损害的证明文件,我希望可以和平解决该事情,但若不能我也不怕事。)
与人事负责人谈判情况:
表达诉求后,对方直接回复:
“这份文件我已请教过其他hr,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有疑义,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该负责人没有人事经验)
话至此处,与人事负责人没有继续沟通的必要,直接再次找到老板,并表示诉求。
“负责人说让我直接仲裁,我的态度你也知道,我希望可以和谐解决,法律是最后的武器,万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且这种辞退理由属于无故捏造,若是这样的文件,我拒绝签字!”老板表示会去沟通。
第一次面对无故辞退,千万不能慌!慌了只是自乱阵脚,任何对于自己不利的或者有疑义的文件都不要签字,想办法留存相关证据。
分析辞退事件,明确自己诉求,然后选合适的人去谈判,第一次直接找老板谈判,表明自己态度,第二次与人事沟通不愉快,第三次向老板表明该说的我都说了,我并不介意仲裁,但是这不是我希望的,我相信这也不是你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