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一阵子,我喜欢电影《黑衣人》,并为此迷上了主演威尔.史密斯。我搜集了他主演的所有片子,把《当幸福来敲门》看了n遍后,我就犯了正能量病,开始坚信只要努力一定能美梦成真。
谁知后来我不可救药的爱上了尼古拉斯.凯奇,背叛了威尔。所以只要有威尔的片子上院线,无论多少钱我还是要去看,但是看凯奇的片子决不登电影院。
这个逻辑很简单:背叛就得付出点代价,尽管这个代价是跟自己较劲儿。
一遍遍刷凯奇的那段时光很幸福,我为此疯狂地学了一阵子英语,准备有朝一日去美国见到凯奇,好歹能打个招呼……直到凯奇娶了个韩国女人,我才彻底死了心。
当然,真实的演员充当偶像,在每个夜晚刷个电影无可厚非,我还是个正常人。要命的是,有天我一头扎进了美剧,生活从此暗无天日。
一部《24》让我找不到正常的时间节点,晚上是黑的,白天也是两眼一抹黑,满心满脑子只剩下杰克.鲍尔。偶像是虚幻的,桑心却是真实的,真实到让我拒绝掉所有电视剧,只求与《24》共度余生。
我又疯狂的学了一阵英语,却不知道去哪才能找的到杰克。那铺天盖地的忧郁,跟谁说都说不明白。
天又黑了,黑色令我焦虑。我想整日“宅”着,同时把手机砸了,为此我恨不得想奔走世界大声疾呼:他娘的手机毁了我的生活!没有人问我怎么了。我觉得,这或许是2B小青年犯了文艺病。手机充斥的日子里,我下意识的看这看那,思绪飘忽不定,朝令夕改,对错模糊,界限不明。
我不再惦念我的偶像,偶像远离的感觉像一种背叛,背叛了深爱的人,也背叛了笃定的心。
好吧,矫情是种病,得治。也许之前的那些阶段都不大正常,是时候回来做正常人了。
我应该在深夜喝点小酒,手舞足蹈的喊:我特么的就想要四个孩子。
我应该在每个早晨叫嚣:我特么的就要活到一百多岁。
我应该在每个想要抱怨的瞬间,使劲狂奔,累到瘫在那里,来不及抱怨就沉沉睡去……
生活原本就可以随时开启这样一个阶段,不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