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鹿从左边的丛林斜刺里窜出,跳过林中小路,窜入右边的丛林,再向前几个跳跃后,站住,回眸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又跳过林中小路,消失在左边的密林深处。
我当时正沿着林中小路边散步边看书,它突然出现时,我还以为是一只没有牵狗绳的猛犬,着实让我受了点儿惊吓。定神看清是鹿时,我摸出手机,晚了,只照了它模糊的身影。
日子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爽快过。和朋友说:除了没钱,哪儿都好。
我看的书是《岛上书店》。因为突然多出来很多时间,我也就不那么恪守自己“不满三十年书龄的书不看”的原则,畅销榜单上的书,可以用在写作的空隙换换脑子。
我已经慢慢习惯了Kindle,它最大的好处是立等可取,下了单,转眼书就到手了。另一个好处是,书里那些经典名句,总有成百上千的人争先恐后地替你标注出来,异常醒目,万难错过。这一点,在我看来尤其有趣,因为它总是提醒我,我的看点比较清奇。并不是说众人标注的句子不经典,而是我常常被没有人标注的句子打动,然后我就忍不住恶作剧地标注上,想象这个标注会不会annoy到什么人。我很喜欢annoy这个词儿,我觉得最贴切的翻译大概是东北话里的“膈应”,解释起来就用得上那句歇后语:癞蛤蟆爬脚面——不咬人膈应人。
《岛上书店》的情节很精巧,跟狄更斯的小说似的,怎么那么寸,八杆子打不着的人最后都联系起来了,皮普的恩主居然不是赫薇香小姐,而是逃犯,这个逃犯还居然是艾丝泰娜的亲爹。一般而言,这种“污辱”我智商的情节我是拒绝的,好在现代小说已经颇为进步,在掌握读者心理节奏上,比一百多年前拖拖拉拉、东拉西扯、时不时掺杂点儿作者三观私货的作品强太多了。合上书时,我居然觉得《岛上书店》还满好看的,值得写一篇读后感。
我想起来自己也是声称想要靠写作糊饭吃的,于是就突然有些忧虑了,显然如果我坚持自己清奇的看点,那只能说,我写出来的看点也会比较清奇,这样的话,大抵我就比较难以赢得读者。如果我热爱高智商的情节,那么,似乎我所拥有的智商又让我有眼高手低之嫌。
我在湖边发了会儿呆,那只鹿再也没有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