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记事起,我们家就一直有狗的身影,有时只有孤零零的一只,有时有一窝。也换过不少狗,或病死,或失踪,但唯一不变的是我对狗的热爱。
养过好多狗,但印象最深刻的无疑是第一条狗。如果它现在还在,我20岁,它21岁。它有个普通的名字,阿旺。它早我一年来到我家,陪伴了我最无忧无虑的十多年,小时候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拉它的尾巴了,然后骑在它的背上,然后拍它的屁股,嘴里嚷着:“驾。”而它总是一动不动的站着,怕我摔着,哪怕是后来我长大变重,它长大变老,行将就木之后,它也不动,还是回过头,舔舔我的手。记得小时候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文章,我写了它。说我遭遇到蛇的攻击,是它出脚相助,才让我躲过一劫。故事无疑是假的,但真的是,它之与我,就是一个英雄,陪伴我十多年,占据我近半生命的英雄。
突然有一天,记不清时间,只记得阴云密布。它不见了。我发了疯的找,去小河边找,去田野间找,去阁楼上找,去任何当时我能到达的角落找,依旧无果。后来爷爷告诉我,它可能不会再回来了,可能是它预感到了自己快不行了,所以就自己去选择躯壳的归宿了。无法接受,怎么前一天还好好的,突然就不见了,难道它不应该一直陪着我,直到我生命的尽头吗?曾经以为的理所当然,如今已经幻灭。在那个小小不懂离愁别绪的年纪,我伤心,仿佛有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头,无法移去,唯一能做的,只是将之化为咸咸的水,逼出眼眶。
现在回想起来,曾经长的比我还大还高,闹的比我还欢的它仿佛一夜之间苍老,陪我玩闹时渐渐的力不从心,眼神中慢慢爬上的那一抹沧桑,那越来越沙哑的呼唤声,我竟从未有过一丝的察觉,现在想想不免心伤,如鲠在喉。在那个不懂忧愁的年代,不久就痊愈了,想想真是羡慕,没心没肺的,有着永恒的快乐。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当你发现你对于一个予你千万欢喜的人,唯一能做的,只是铭记时,想想是多么的无力。
时间飞逝,光阴如梭。无忧无虑的少年长大了,各种烦恼接踵摩肩而来。但幸好,当时的身边还有它的身影。“它”这个称谓,换了不少的主人,不换的是我与狗之间的亲昵。随着学业的加重,父母更希望我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所以,自小学起,我就和父母搬到了城里。只有没周末才得以喘息,回到乡下。家门前有一段窄窄的小路。远远的可以望见家。每次回家,还在小路的一头,就可以看见它坐在门前,望着我来的方向。一看到我的身影,立马起身,狂甩尾巴,好像要把这一星期不见我的悲伤都甩开一般。然后远远的冲过来,以泰山压顶之势,于一里之外飞扑而来,与我拥个满怀,然后开始舔我的脸,而我回应的话总是不变:“别闹。”但手却不肯放松,看着它释放自己的热情,将我一星期中积郁的不快都舔尽。
我不知道,它是每天都等在门口,遥望我归来的方向,还是仅仅只是在周末我回来前坐在那,我希望是后者,因为前者未免太过寂寞,蕴含了太多的失望。随着学业的加重,就算回乡下老家,我也凑不出更多的时间来陪伴它,但是它对于我的热情,还是一如既往,真的让我汗颜。每次回乡下老家前,我都很开心,因为我知道,无论何时归家,它都在等我,一直一直。
还有一件与它有关但不开心的事。那时的它是一条黑色的狗,对陌生人很凶,老人们都说,黑狗会看家,果然不错。但对我,除了亲昵就是亲昵。有一天晚上,我和父母去外婆家吃饭。临行前,不怕你笑话,我真的有不好的预感,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但预感毕竟只是预感,没有明确的方向与目标。所以我还是去了。回家后,看见爷爷正在门前,地上一个大盆,躺着一团白花花的东西,走进一看,旁边还有一地的黑毛。一方面是天色黑,怕看不清,另一方面是不相信,这怎么可能是它。于是,我默默的走过去,上楼,也没洗漱,直接就睡了,只想快点结束这个漫长的黑夜,明天就又能看到它了。
不出意外的,出意外了,它,不见了。而且那天中午的饭桌上,多了一道菜,家人还让我多吃点,胃中翻腾。自此,做了一个决定,终身,不再碰狗肉。
从那以后,家中还是换了不少狗,它的称谓换了不少的主人,可我变了,我不敢再投入太多的情感,怕再一次遍体鳞伤。可是不管我再怎么装冷淡,骨子里的热爱是从出生时,身旁就有一个它时就注定的,此生终将与它,它们结下不解之缘。
如今,已经身处大学,回家的时间更是零星可数,爷爷奶奶也忙,所以,狗已经不再养了。尽管如此,每次在路上看到狗的身影,不免驻足,看着它们纵情欢乐的身影,我的心情也会因此阳光起来。如今的我,算不上好人,但也绝对不是个坏人,出门在外,总是揣着一份善意对人,我想可能这就是我从它,它们身上学到的东西。
最后,想以《蝙蝠》中的一句话结尾:对主人而言,狗只是生命中某段历程的一部分,那部分可以被取代,甚至遗弃。但对狗而言,主人却是生命的全部,无法取代,更无法遗弃。愿天下的狗都会被温柔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