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金三的智能选案以其准确性和专业性见长,但大多数人对金三的选案只停留在大数据筛查这样一个简单的概念上,但是税局究竟如何进行大数据分析,以及在这个模式内数据的勾稽关系是如何搭建的,作为一个财务人员,应该略知一二,否则盲眼摸象。
“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是稽查局主要的选案平台,该平台囊括了企业财税信息、检察人员档案、大集团(千户集团)档案、随机抽查对象信息等。选案的信息来源就就源自于以上信息的汇总分析,成型的数据渠道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税务总局集中的核心税收征管数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底账数据、出口退税审核数据;
二是海关报关数据、银行交易信息等第三方数据;
三是利用网络爬虫技术获取互联网限售股减持信息等信息。
随着发展,现阶段总局又提出了一个新兴的电子区块链发票的理念,这个理念旨在践行发票的轨迹化管理思路,并应用互联网这个强势的工具,实现精准管理。
简单来说:低价转让股权后,核定价格应该是多少一直是实务界争议颇多的一个矛盾点,以前税务局判定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指标: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条件乍一眼看起来客观公正,但很多细节是存疑的,比如:最初的股权价格如何确定?类似条件应该用哪些指标去匹配?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反映了股权随着经济波动而产生的波动?同行业的平均价格水平应该以何种基准确定?同行业应该在全国幅宽范围内计算还是在地区半径范围内计算?这些往往会造成企业与税局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但金三却能打破之前的常规:系统首先会对全国范围内全行业进行大排名,利用统计学的多种指标对企业进行分段分析,每一段位的股权价格都会形成一个平均水平,这个平均数在整个段位中的离散度低于可控的争议水平,如果A股东转让股权的价格低于上述均价的30%,便会引发税局的关注,若企业没有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资料,就只能乖乖交税了。
若想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保存好内部档案,建议利用税局的管理理念构建自己的内控机制,将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台账化、项目化管理,提升企业的申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