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创作,在一个人的生活中到底具有什么价值?普通人需要文字吗?普通人需要写作吗?
我总是在思考,不断地思考。
有时候会觉得弄不懂这个问题,就没有必要继续写下去。
渐渐地,我对这个问题有了一个模糊的答案。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他总是需要一些东西的。
比如衣、食、住、行的需要,比如被理解与有人陪伴的需要,比如放纵与释放的需要。这些都是硬货,少了它们日子便没法过。
那么,文字作品在这些需要里充当什么样的角色呢?
首先它不能吃,不能穿,不能住、不能代步,生活与生存的最基本需要,可以没有文学创作。
被理解与有人陪伴的需要,更多是来自亲人的给予,包括父母妻儿与兄弟姐妹或挚友等。
唯一能擦点边的,就是文学创作可以释放自己的情绪,有记载、保存、回忆或引起共鸣的功能。
当今社会,资讯如此发达,信息如此过剩,一个人的文学创作愈显卑微。
没有你,不看不读你,依然可以过好每一个人的生活。
少了一个人的创作,或者多了一个人的创作,世界与地球照样转动着。
所以,你的创作只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大千世界所有生物来来往往,从不缺少什么或缺少谁。
既然市场是如此地供大于求,自然就是一件廉价的商品。
连生命都是如此,就莫过于文学作品啦。
不能否认一条硬道理,好作品是具有极高价值的,金子般的作品是一定可以闪光发亮的。
但我始终认为,好作品的形成是需要天时、地利、人和的。
世间千里马很多,伯乐不常有。
走上顶端的作品有来自它幸运的一部分,就像很多优秀的人才与优秀的作品一样,均被埋没在荒芜的地狱里。
而很多人去读名著读经典,只不过是为了给自己贴上标签,证明我读过,有了谈资。
当然,也有人真正从好作品里领悟与吸引到精华,让自己变得更有知识和力量,这才是好作品真正的价值所在。
在这个时候,文学创作才显现出它真正的最高价值。
那就是成为人的精神食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