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群里发了一段:
“早上,和三个同事一起早餐,小菜是花生米与豆腐干。
我说了一句,花生米和豆腐干同嚼有火腿味儿...
两个同事迷惑+看神经病一样的看我,
一个同事说,你这是快死了吗?
我说,这是说给儿子听的。”
我说这是一次愉快的交锋。
群里的朋友不解,问我有趣在哪,我有点尴尬,也没法解释,只好打了个哈哈过去。
有时候我并不知道我的奇怪笑点会那么生僻,往往在别人都笑出眼泪的时候自己仍然莫名其妙,而在别人莫名其妙的时候,自己却觉得妙不可言。
我想这大概是小众的乐趣。而我大概也不是一个会讲段子的人。
王小波在思维的乐趣中是这样描述快乐的,说一类是吃、排泄和性交,这种机械的事情也能产生快感,但因为过于简单,并不能和真正的快乐相比,真正的快乐只能是对人类的思维活动产生共振产生的愉快或者幸福感。所以下棋可以很快乐,科学也可以很快乐。
我还看过一篇奇谈怪论的文章,说一些最顶级的科学家终身单身,原因可能是同性恋,也有可能是他沉浸在科学的世界中,思维的乐趣让他高潮迭起,无暇去体会性交这种低级的快感了。我无从了解最顶级的科学家,也并不认为有些快感是低级的,却认同他说的,思维的乐趣可以让人产生巨大而持久的快感。
我在想象这种思维的乐趣时,所能想到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德国数学爱好者沃尔夫斯凯尔的自杀故事。费马大定理的证明论文可以唤起一个人的生之欲望,这无疑是对思维的乐趣最有力的证明。
数学当然是思维最高级的形态,但并不是每一个人对这种乐趣会上瘾。罗素说,参差百态才是世间美好的本质。欣赏不了数学的人,大概会对达芬奇的画津津乐道,对绘画一无所知的人,大概会对柴可夫斯基五体投地。当然,我也了解很多人觉得岳云鹏才是真正的幽默大师搞笑天才,参差百态嘛。
看小说的人也有不同的品味。有人觉得真正的小说家只有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巴尔扎克这样的大手笔,而有人就只喜欢大仲马毛姆金庸这样的通俗写手。同样是思想的乐趣,在拨动你对故事的好奇和人心的窥探欲方面,或许并无境界高低,而只是所谓小众的乐趣和大众的乐趣之分罢了。
这种区别也许只在于语言梗的穿透力。具有更强穿透力和杀伤面积的梗无疑会有更大众的基础。比如郭德纲的相声,从他出道到他大红大紫,并不是他水平提高了多少(他本来水平就很高),而只是他获得了更多机会传播他的包袱。让更多人熟知和传播,这应该是很多人能享受相声的魅力的原因。
祥瑞御免。马伯庸很早的时候创作了一批三国主题的段子,这些段子曾经给我带来很多快乐,可惜并没有多少人知道。我曾经推荐给一些朋友们看,很多朋友却觉得毫无喜感。这是我第一次觉得乐趣的大众和小众的分水如鸿沟巨壑,不可填合。
我在家里偶尔会听歌,品味比较杂。有时候听到张玮玮或者花粥赵雷这些人的歌时,我媳妇就会皱着眉头问我,这特么乱七八糟的是啥玩意儿?
这时,我会摆出一个二逼青年的姿势,摇头晃脑地开始装逼:你不懂,这是民谣——我们小众的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