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看这本书时,我第一想法是:莫不是这本书被掉包了?因为这本书,似乎远没有我想象那般值得去读。然而静下心一口气读完后,却是在心中激起了异样的波澜。我忍不住熬夜读了第二遍,看完已是凌晨一点,而我,内心激动难平,竟是久久无法入睡。
一位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证券经纪人,当大多数和他同样年纪的人正在享受中年的安稳时,突然有一天抛妻弃子,一意孤行地去寻找一个新的世界。
他说:我想画画。
他孤身来到巴黎,带了微薄的钱,寄居在一个低廉破旧的旅馆中,开始画画。他没有画画的基础,只是小时候的一个梦想,一切从头开始,学习、摸索、成长。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像是被魔鬼附了身,开始毫无理智地去追寻不切实际的梦想。
他说:我必须画画。
像个孩子一样执拗。他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鄙视也好,嘲弄也罢,他知道他应该干什么,没有人能够劝得了他,他必须画画。他完全漠视生活的舒适,只要有一个画画的地儿,甭管再小再乱,他便能凑活,只要还有一口面包,他便能活下来,继续坚持。他沉浸在艺术中,没有什么能够阻拦得了他,他必须画画。
这种执念,像是在生活的铜臭中浸泡已久的人,突然想从泥沼中挣脱出来,去寻找人生真正的意义。生活在世界上,谁没有过内心神圣的白月光,有的人曾追寻过,始终没得到,便放弃了,有的人把它扔进了生活的泥沼中,变成了最底层的淤泥,再找不回当初的纯洁。而斯特里克兰,是那个将白月光藏了很久,突然有一天将它放出来,放弃所有去追逐的人。
这世界,越来越现实,你说你想去追逐心中的白月光时,所有人都会劝你,劝你放弃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找一个安安稳稳的工作,找一个踏踏实实的对象,结婚生子,过完一生。过完这一眼就能望到底的一生。
就像我想写作一样。他们总是说,写作能有什么出息,你看那些作家能挣几个钱,何况你还不一定能当个作家,看你一天到晚在电脑上敲敲打打,也没写出个所以然来。
我最开始也会解释,写作不过是种爱好,挣不挣钱,出不出名,没有什么关系的。
爱好?爱好能当饭吃啊?你时间多的话,为什么不去多考几个证?以后出来找工作还容易些。弄这些七七八八的,纯粹是浪费时间。
你看吧,在你心中很美好的白月光,想努力去追寻的东西,在他们看来,不过是白费努力、毫无意义。
这些人,往往是你的亲戚家人,他们打着为你着想的招牌,以过来人的身份向你传播着经验。他们一生过得安稳而平淡,所以一致认为冒险是虚幻而坎坷的。在他们眼里,生活只是单纯的谋生,而不是精彩的活着。
我后来便不会与他们理论,常常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反正不管怎么跟他们说,他们总能扯出一大堆道理来。
我真的只想安安静静地写作罢了。不一定要很出名,能将心中所想表达出来便好了,同斯特里克兰一样,不需要有多少人来欣赏,只要一直画下去就行了。
其实我看第一遍时,十分不喜欢斯特里克兰。他太过冷漠,甚至没有人性。在他重病时,朋友像亲生母亲一样将他接回家照顾着他,他却恩将仇报,招惹朋友的妻子,并直接导致了她的自杀身亡,一个曾经美好幸福的家庭就此破灭。更重要的是,他做完这一切,他毫无愧疚之情,他满不在乎,就和他毫不在乎那些金钱、名利、诽谤一样。他似乎把人世间所有东西都给抛弃了,包括道德,包括良心。
可是读第二遍时,我却没那么讨厌他了——这不代表我认可了他的所作所为——我仍然认为他这件事做的极其荒唐。我只是看到了更多其他的地方,看到了他对名利的完全绝缘,他对艺术的极致追求,他对困境的毫不退缩。所以,我很佩服他。正如作者评价他一般:
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可恶的人,但我依旧认为,他很伟大。
他的伟大,在于他从未后悔过,哪怕是最艰难的生活,有着最无望的明天。他始终守着心中的白月光,用人生最后的时光,将它们画成了永恒。
月亮与六便士,顾名思义,月亮是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是深陷泥沼的世俗。大多数人,躺在满地的六便士里浑浑噩噩,度过了一生,而有些人,却站起来,抬头看见了月亮。
是斯特里克兰让我明白,热爱可以如此疯狂,灵魂可以如此飘荡。可能我做不到他这种极致与深情,终其一生也达不到他令人仰望的高度,但至少在一个失眠的夜里,我曾被他深深感动,然后一心想着要默默地、尽全力地,守好我心中的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