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相机到了,我多少上了上手,想起她明天要拔河,遂决定,明天去拍一拍她。
越来越感觉我写的简书已经变成了我与她的故事。再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琢磨了一下,可能不太严谨,因为很可能是我单方面的想象。
可又怎么样呢,我现在不是又写了起来。
总归也是件好事。
说实话,我感觉我的创作注意力不集中。我写到这,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那就叙事吧。
像往常一样,我去自习教室外等她,她在等我,我到了外面,也在等她。我们像往常一样,发了几句消息,下课铃响,她还是笑着向我走过来。这条路,我总希望可以一直往下走下去,而到了每一个节点,我又会下意识的感知,这段路大概走了百分之多少了。
我做的事像极了我的文字,总不会一件事讲完,再去说另一件。
写到这的时候,又是另一天了。今天该写,因为我跟那个女生表白了。之所以会写,有一个很直接的原因就是,睡不着,总想着,今天牵着她的手,然后我们就这样呆呆的站着。
本质上,我想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性关系以及同性恋问题,而是说当前或者接下去应该怎么办,大哥说的是对的,不要试图把她掰直,而是说,我尊重你的想法,我们可以一直这样相处看看。
这就像极了两个人相处的原则,不强迫。我转念一想,我们两个的关系也进入了另一个阶段了,我不知道她过去到底发生了些什么事,但是我知道她现在身边有我在。
她说,她很无力。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情况?我对现在的各种突发性行为感到一种不理解。
爱需要冲动,爱需要生理驱使,爱也受传统约束,我这样的想法可能就是我现在仍然不打算从她身边离开的原因吧。
我总是觉得,可以的,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好像这只是人的一个刻板印象,这么说可能有些自我满足而寻找的托辞,但实际就是,再未有定论之前,一切都还是未知,虽然她也说了这样是消耗。
真心的,非常喜欢一个人的话,就不应该考虑太多,我做不做是我的事情,她怎么想,就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了。
所谓尽人事,听天命。也是一种处事态度,另外我也有了些经验,不再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男女之情上了,我也不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