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城区法院审理了一例荒唐的案件,年过九旬的毛大爷尽然以100元的价格,将自己和妻子共有的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卖给了自己的大儿子。
毛大爷和妻子年事已高,不过好在家里的孩子都十分的孝顺,轮流照顾自己。2017年5月,不知是毛大爷本人意愿还是大儿子的教唆,毛大爷决定将自己和妻子共有的一套位于西城区的价值百万的房产,以100元的价格过户给自己的大儿子。在得消息后,毛大爷的其他几个子女觉得十分荒唐,认为是大哥故意想独吞毛大爷的财产。他们认为,毛大爷高达九十岁的高龄,而且患有老年痴呆症,意识不清,母亲更是处于病危状态,根本没有同意卖房的可能性,况且就算同意,也不会定下这样荒唐的价格。而且在合同签订后不久,母亲就去世了,这下这份合同就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其他的子女将自己的大哥和毛大爷一起告上了法庭。
考虑到老爷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主办法官便亲自到老爷子家中进行询问。为了了解毛大爷的真实意思,主办法官特地把毛大爷约在一个单独的房间,支开了他的子女,一对一的进行会谈。会谈中,法官了解到他把房子卖给大儿子,只是为了今后房子再出售之后,把钱分给子女们,人人都有份。但是如何处置房产,卖了之后的钱怎么分,毛大爷却答不上来。
在得知了毛大爷的心思后,法院也组织了几次调解,希望双方能够达成相关协议。但是大儿子却固执表示,这份房屋买卖协议就是毛大爷的真实意思表示,不愿进行调解。最终,法院认为涉案房屋是毛老先生与妻子的共同财产,父子二人对此是明知的,毛老先生在未提交证据证明他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以名为买卖实为赠与的方式与大儿子订立合同,属恶意串通,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利,因此判决父子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看到这里,小齐表示,其实大儿子完全和其他的兄弟姐妹们协商后,找一个婚姻家庭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毛大爷代书遗嘱,将财产的分配书面化,这样就不会出现兄弟相争,家庭之间争吵不休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