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国刚:施行已十年的信息公开制度如何真正地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7年公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再过几天就十周年了。这十年里,关于信息公开,可谓纷纷扰扰,发生了不少的事情。在此,无意做系统的回顾,只是简单地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讲到信息公开,我会想到2003年前后的非典事件。一开始,关于非典疫情讳莫如深,媒体不做报道,只有小道消息在传,导致恐慌情绪弥漫。后来,终于放开了,媒体每天都会报道当天确诊了多少病例,发现疑似病例又是多少等信息。当时,我几乎每天都看报纸,看到了这些数据,发现并没有想象得那么严重,心里踏实了许多。
(摄影:厉国刚)
或许,正是由于非典事件,信息公开条例在三四年后得以出台。由此,信息公开成了一项制度,这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这几年要是有人依法申请信息公开,总会成为一个媒体事件,引起很多人的关注。这是由于一方面申请公开的事件是大家关切的,另一方面是申请信息公开行为本身具有话题性。在社交媒体时代,个体自行发布信息,并扩大传播成为了可能,从而导致这样的行为更容易成为一个媒体事件。
从实际情况来看,依法申请信息公开并不是很多,如果这是一项很普遍的事情,大家反而不会那么关注,因为不多,更容易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可见这项制度还得进一步推广实施。
(摄影:厉国刚)
为什么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还不尽如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许多人还不具备这样的概念,依然延续过去的做法,试图通过捂盖子的手段,蒙骗过关,或者由于不重视,而导致许多档案资料没有很好地整理、归类和保存。
二是由于本身的确存在不合规、不合法的事情,公开了会对某些人的仕途造成很大影响,从而想要遮遮掩掩,逃避监督,或者是为了所谓的形象、面子,选择推诿,不公开。
三是面对信息公开的申请,缺乏有效的公关技巧,要么回答得过于简单粗暴,要么不是想着公开信息,而是想要通过其他手段打击申请者,导致本来没什么事情,由于处置不当而事态恶化。
四是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的这十年,如果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的话,那么期间的信息公开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10年前,或者更早时间的一些信息,由于当时没有信息公开的规定,有些档案资料没保存好,找不到了,也是客观事实,但不是所有的民众都能够理解,特别是涉及一些热点事件的时候。
(摄影:厉国刚)
那么,这项制度应如何继续推进,深化实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工作,使有关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具备信息公开的意识,拥有坦然面对,勇于担责的品质,使其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工作,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公众的监督。
二是将过去散乱的档案资料重新归类整理一下,总结经验教训,并将今后的文件资料及时处理,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则申请保密。
三是要形成公开、透明的行政作风,并应当鼓励公众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申请的人多了,就不会那么敏感了,最终使公众可以像到图书馆查资料一样到有关部门查阅信息。
四是对于依法申请公开的人积极配合,并提高公关应对能力,不要有过度维稳的意识和做法,不要人为制造紧张感,那样反而会弄巧成拙,出现一些不可控的局面。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已经十年了,不少部门和单位已形成了较为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政治文明的重要手段。在这一制度下,对有关部门和人员多了一份约束和监督,可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与此同时,在现代的政治文明下,可以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得以真正地落实,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两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
(厉国刚 博士、副教授,“微观大道”公众号原创作品1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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