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百里无人家,人困马乏,昨夜有征杀。
——01——
秋风扫过,带着亘古的萧瑟。落叶飘飞在荒凉的空中,轻轻地荡,又轻轻地落,落在了这庄严肃穆的府院中。
府院雄伟,却并无奢华铺张的土气,精铁所铸的朱红大门上斑驳着岁月的痕迹,一如悬于高梁之上的“罗家”牌匾。
然而,白绸,挽联,浅色灯笼被置于府院的各个角落。
于是,悲伤,共夜色一起笼罩着这座府院,渐而感染着整座城市。
在府院的不远处,有一家古色古香的小酒馆,夜色下昏黄的灯光,映照着一个坚毅的身影。
来者是客。
然而这个客在酒馆老板看来非同寻常。中等年纪,打扮与常人迥异,却又很大程度保留了唐人的传统,斗笠看起来很旧,却不偏不倚恰好将容貌隐于阴影之下,左手牵着马,马的毛发在夜色下难以分辨,马鞍上挂着一张配着箭囊的朴素大弓,刀安静地插在鞘里。
从鞘的形状来看,这是一柄圆月弯刀。
斗笠男的嘴仿若未动,然而稳定得未有一丝波动的声音,却传到了酒馆老板的耳中,“给我三张桌子,六壶酒,拿手菜各准备三桌。谢谢。”
酒馆老板看着斗笠男随意的将马牵去马厩,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菜下锅时油爆起的时候终于恍然,原来是安静的原因,人的脚步声与马蹄声极度和谐与轻柔,如果一定要形容,就是难以察觉。
一个人难以察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将菜端出来时,却发现,酒馆里已经端坐着十八个人,酒馆偏小,所以显得有些挤了,然而如果仔细听,却会发现整个酒馆里的声音都来自老板自己的脚步声。
斗笠男于无声中站立,旁人似乎以其为首领,跟着笔挺了身子。
酒杯被高举向天,醇酒却被泼在土地。
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又行云流水,如同黑暗中的幽灵,与夜色相溶,不留痕迹。
直到夜色蓦然被烧红。
烽火烧醒了城市,狼烟在火红的云幕下冲天而起。
“敌袭!”
这个已经消失数十年的词语惊慌了城市睡梦的人群,他们茫然失措,却不约而同,将目光投注在了城市中央的府院。
那里,悲伤弥漫,却承载着所有人的希望和期冀。
身着孝衣,年方二八的少年从府院灵堂冲出,一柄铁枪被单手紧握,枪尖在月色的投射下耀着银芒,少年望着北方的烽火,神色悲愤,瞬而转为怒不可遏。
“我父罗艺戍守北疆,强敌莫敢来犯,而今先父尸骨未寒,何方宵小,敢欺我罗家无人!”少年眉宇间英气勃发,长枪收于身后。
“整兵,迎敌。”
“不可。”一名老人挥手喝止了正欲前往城外兵营的信使,“少主休怒,敌暗我明,先主仙去,唯有求稳,意气不得。”
“我大唐天威不可侵犯,我罗家威名不可受辱。”
“来犯必是北部蛮夷瓦木里一族,他们近年势大,麾下善骑,来去如风,谋定后动,必定所谋极大,我们,不可轻举妄动。”
长枪划破天际,水银泻地般重重砸入青石地面,地面向着四方龟裂,少年仰天长啸,声如洪钟,然而声音里面的情绪却复杂得难以描述,里面有愤怒,有羞愧,但更多的是不甘和耻辱。
老人长吁,少年的冲动,终于被抑住了。
然而,府院前的大道上却骤起了一阵狂风,那是奔腾着的十八匹马,马上有人。
跑在最先的马上,一个身影顶着破旧的斗笠。“老三,城门几时闭合?”
一个声音从身后的马上传来,“亥时,现在还有一刻。”
“足够。”
——02——
这里是北方边陲的一个小镇,前方镇守疆界的两千步兵已经倒在了冲锋的荒野里。所以,敌人洗劫了这里。
脑浆,鲜血,残肢断臂,凌乱在火光的明媚下,整个小镇如同炼狱一般,四处都是烧着的屋子,目光所向,满目狼藉。
被剥光了的女人在掩面抽泣,死去的孩子安静的淌血,这一夜,或者长眠,或者不眠。
幸存的人还在悲伤,而有的人已经远去。
“老九,查看马蹄。”斗笠男的声音依旧稳定,然而却染上了一丝夜色的冰凉。
一个身影翻身下马,仅数秒,同样稳定的声音便穿透了十八个人的听觉神经。
“西北。”
于是,西北远角,消散了十八道孤影。
……
荒凉的草原上,这四千多的骑兵显得十分扎眼,所有的人都是游牧民族的装扮,马上挂着各种绸缎,后面的拖车里全是牲畜和金银细软。
当头在先的是一个头顶绒帽的大汉,此时的他心情很好,所以连平时讨厌的兵痞们也看起来顺眼多了。
“可汗英明,没了罗艺,这辽阔的北域,唐人拿什么与我们草原骑兵较量?那两千步兵,杀之如牛羊,不过唐女是嫩啊,即便是这种边陲小镇,也都是细皮嫩肉的,听说江南的女子,更是能什么来着?”大汉看向了一旁的部下。
“大哥,是能揉出水来。”
“对,揉出水来。”大汉的笑容愈加灿烂。一旁的部下也是迎合着发出笑声。
得意忘形在任何年代都是悲剧的开始。
所以大汉突然觉得很凉,然后他想说话,却发现口不能言,一阵撕裂的剧痛疯狂的摧毁着他的神级,他开始恐惧,最后的画面定格在无助惊恐的眼神看向了脖颈,那里,多了一支穿透的箭。
于是,他从马上坠落,被后面奔腾的马群踩得粉碎,头颅走运的弹飞在了天空,同时也止住了草原骑兵们的脚步。
草原骑兵们纷纷调头看向身后,高举的火把将远方照得通红,十八道身影在远处的尽头探出,他们很快,不,已经不能用快来形容了,应该是疾,疾得好像满弓离弦的箭,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甚至没法给这群草原人思考的时间。
但是对于军人来说,对敌不用思考,杀了就可以了。
“为大哥报仇!”
四千多对十八,这句话喊得十分有底气,所以,他们催动起身下骏马的时候,聚集起来的气势也相当惊人。
“遮马眼。”在距离冲撞还有数百米的时候,斗笠男扯出了一块布条,遮在了马的双眼之上,身后的人一一照做,然后,刀出鞘。
刀平直于胸正前一尺,毫分不差,圆月弯刀,与月同辉。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这个快,放在战场也是一样。
然而,什么是快?
这十八个人将快定义到极致。
试想,你挥刀的一瞬,敌人已经挥了百刀,是什么样的情景。
夜色下的一幕完美的记录下了这样的画面,草原人的刀还没落下,头颅就已经飞起,如果用唯美镜头慢动作回放,那么你会看到草原人歇斯底里的高举起长刀,然而,却未等落下,头颅就已经从脖颈处断裂,表情多定格在恐惧和难以置信,飞起的头颅和喷起的鲜血在数分钟内甚至遮住了亘古的长月,然后,骤然停歇。
停歇,是因为没有敌人,草原人,都成了无头的尸体。
斗笠男,默默下马,弯腰,没有声音。
他在无声的收集着头颅,其他人也一样。
斗笠男把带着绒帽的大汉的头颅从草原的角落里翻出,与其他的九个头颅串在了一起。其他人也串好了十个头颅,工整地挂在马脖上。
翻身,上马。
“继续。”
于是,十八道身影继续沿着西北前行,西北方向沿线上的某一处,是草原人的部落。
继续,是因为杀的人和流的血还未够。
继续,是因为震慑和恐惧还未够。
——03——
人杀得多了,要么压抑,要么麻木。每一种都会置自己于相当不好的境地。所以,屠杀完的十八个人开始交流,这与救赎无关,而是释放。
“一,二十年前,你可不会做遮马眼这样的事情。”一个身影并肩到斗笠男身边,称呼他为【一】。
“十八。”斗笠男将目光投向远方,手里的缰绳依然稳健,“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为何要杀?”
“若是二十年前,自然是主人要我们杀,所以我们杀。”被唤为【十八】的男子轻声答道,“然而,主人在二十年前将我们遣散,我们化整为零,散落在整个荒原里,经历着所有的生活,现在,我要杀,应该是主人杀人的理由。”
“主人是戍守边疆的大公,保家卫国就是他的理由,他的刀,为国而战。”斗笠男似乎回忆起了什么,“然而我现在要杀,不仅为国,更为了未来,我之所以要杀,只是为了有的人可以不用拿刀,可以不用厮杀。”
斗笠男略微低了低头,目光不再是天生的漠然,竟离奇的生出了几分柔和。目光注视处,是奔腾的骏马。“如今,陪着我们战场厮杀的已经不是二十年前的老伙伴了,这是他的孩子。我想,他不喜欢他的孩子看到血。”
【十八】若有所思,便重重的点了下头。
“十八,这也是烈风的孩子?”斗笠男扬手指着【十八】胯下的飞马,那匹马线条优美,体力充沛,活力矫健,又有着一丝桀骜。
“是,那些年为了给烈风找婆姨,我把这整个荒原都走遍了,于是就有了他。”【十八】温柔的拍打着马背。
“它叫什么。”
【十八】的嘴角扬起一丝得意的弧度,一个充满自豪的声音在安静的夜里响彻荒原。
“旋风冲锋龙卷风。”
——04——
草原的日出非常壮丽,然而对于常年生活在这草原之上的人们,这就没什么好惊奇和描述的了。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是一个很大的部族,从牛羊马的规模来看,这里不少于两万人。
瓦木里从华丽巨大的帐篷里走出,脚步沉稳,腰间的刀鞘绘着奇妙的图式,袅袅的炊烟,青青的草原,这原本是让人觉得很自在的环境,然而,他已经厌烦这里了。他想去看看长城,他想穿过江河,他想登上山巅,他想坐拥山河。所以,他一直养精蓄锐。
当得知罗艺病逝的消息后,他觉得机会来了,他没有犹豫,便派出了四千铁骑。
这是一次劫掠,有了财富,就会有兵马,而大唐,有的是财富。
算算时辰,差不多到收获的时间了,所以,他的目光定格在远方。
远方被晨曦照成了一片金光。
金光中,冲出了十八道身影,挂在马脖上的一百八十个头颅在晨曦下耀成夺目的光芒,没了黑夜的遮掩,于是这十八个人都带上了面具,没有豪情万丈,像是冰冷的机器,毫无情绪的推进。
瓦木里目力很好,所以他认出了那些头颅。
所以,他很愤怒,没有人能忍受这样的耻辱,这是草原,是他们的主场,而且,这里,是他的家,他是这个家的主人。
一声悠远雄壮的哨音,将部落所有的战力都聚集起来。铺天盖地的骑兵,将草原割画出一块巨大的阴影,八千众,而且精兵强将!
瓦木里在阵中霸气挥刀,刀光破空,带着撕裂的轰鸣。
“杀!”
游牧民族善骑,也善骑射。于是箭矢瞬间将天空明日的光辉绞碎。
箭雨,倾盆。
圆月出鞘,弯刀被舞成了圆,遮住了包括马和人在内的方寸,所有的箭,触圆则退。
长弓被斗笠男握紧,十八张弓同时张满。
每张弓上都被搭上了十八枝箭。
离弦,没有任何弧线,箭矢笔直的冲入了草原军队中,每一箭都爆炸出巨大的雷鸣,每一箭都约带走近十人的战力。
而最可怕的,是他们终于杀入人群。
——05——
这人群是军队,是号称骑兵无敌的草原铁骑,然而,在他们眼中,人群即是羊群,不过是柔弱的羊和强壮的羊之间的分别。
但羊终究是羊。
羊敌不过虎。
斗笠男直接杀到瓦木里身前,其余十七人呈扇形收割着生命,每一个死去的战士都是断头,连切口都是一模一样,整整齐齐,不偏不倚。唯一混乱的,大概就是不规则的鲜血在不规则的流淌。
瓦木里的刀也很快,他是草原第一勇士,号称草原之狼。
他能勉强招架住斗笠男的弯刀,甚至还能说上几句话。
“面具,圆月弯刀,长弓,十八骑。”瓦木里嘴角泛出一丝苦涩。“没想到,燕云十八骑,不是传说。”
斗笠男的声音从冰冷的面具中传出,“二十年前,我们屠戮了两万余众草原铁骑,甚至连老幼妇孺都没放过,所以你们安静,所以你们恐惧。”
“二十年后,我主罗艺仙去,你们忘了安静,忘了恐惧。”
“那么,我罗家,我大唐,就再让你们体会什么叫恐惧。”
瓦木里艰难的挡开斗笠男的刀,看着草原上血流成河,尸山骨海,所有的愤怒和恐惧都弥漫着悲伤的情绪,“我愿率众远走戈壁沙漠,放过女人和孩子,他们是无辜的。”
“有些事,可以忘记。”
“有些事,可以包容。”
“有些事,可以忍耐。”
“有些事,可以原谅。”
“但有些事,只能血偿。侵略,要付出代价。”
“我大唐国主仁慈,我罗家燕云残暴。”
“十八,枪来。”
一柄长枪从【十八】的马鞍下被取出,穿云而来,斗笠男单手持住,一刺。
刀要举起,要挥下,而枪只用刺,所以枪比刀快。
所以,瓦木里身死。
死在罗家枪下。
——06——
八千草原铁骑死得并不慢,所以剩下的一万多妇孺老人孩子没等多久就看见了末日,冰冷面具下的容貌被幻化成魔鬼的形状,剧烈的恐惧让人群鸦雀无声,他们不敢动,也动不了。
生命,从未如此脆弱。
最深的绝望时,有的人遇见了死亡,有的人遇见了希望。
草原是幸运的,他们见证了希望。
白衣长枪,白马飞空,一个少年模样的人自然拥有着少年般的声音。
“燕云所属,听命。”一个紫金令牌被高高扬起,“罗”字在阳光下龙飞凤舞。
“大唐国主之令,罗家家主口谕,我大唐仁爱,我罗家厚德,止戈!”
“但若草原部族,再敢犯我大唐,我罗家所属,天涯海角,必,赶尽杀绝!”
“诺。”
草原尽头,天色渐暗,瓦木里的头颅被取走。
但更多的人,活了下来。
在燕云十八骑的历史上,第一次,有活口。
——07——
大唐北疆边界。
荒凉是边界的主题,但今天多了些话题。因为昨夜,瓦木里所属袭击了大唐北域。
然而,一百八十个人头堆砌的人头架被置于边界线上,如果是荒原的常客,会认识架首的头颅是草原之狼瓦木里。
人头架旁有两匹马,人很随意的骑在马上。
斗笠男和【十八】。
【十八】一改杀戮时的冷血无情,慵懒的说着,“一,你说我们会被记在历史中,成为传奇么?”
“我们的杀戮不为世界所容,也不为历史所容。”斗笠男拍了拍【十八】,示意他别失落。
“但只要我们的杀戮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即使不为天地所容,也杀得问心无愧。”
“问心无愧么?我的刀,只杀过敌人,这心,我对得起。”【十八】轻轻抚摸着手中的圆月,刀身有夸张的弧度,但人却是笔直无法折断的圣剑。“大唐西域似乎也不太平,一,我们要不要再走一趟?”
“我们会老,我们的刀会生锈,我们的刀会慢,我们无法守住大唐千秋万代。我们做不了太多。”斗笠男将目光投向了大唐的方向。
“大唐需要的不是我们的刀,是真正的骨气。所以,我在这里等。”
“等什么?”
“等人,等答案,等未来。大唐的未来。”
——08——
斗笠男展露出一丝难以形容的笑容,里面包含了欣慰和开心,因为他看见了未来。
大唐的未来。
那是一骑白马,白马上是罗家少主,银甲披身,少年风华绝代,长枪当空,仿佛踏歌而来,手中紧握的决意,抵在左胸燃起。
而他的身后,是罗家本部轻骑,工整肃穆,毫无惧色。
而轻骑之后,是大唐人民,他们中有猎人,有樵夫,有农民,有渔夫,有厨师,有老师,所以他们的手里有柴刀,有弩箭,有钉耙,有鱼叉,有杀猪刀,有木棒和戒尺。
他们来这里,迎敌。
士兵被君命军令所限,但人民有选择战斗的权利。
所以,他们,站在了这里。
所以,大唐无敌。
……
荒原深处,斗笠男牵着马。
“十八,如果我执意要杀,你会拦我多久?”
【十八】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但也觉得理所当然,所以释然,“你还是知道了。”
——09——
早上,草原铁骑屠尽,【十八】当先冲入人群,刀却已经回鞘。
收刀,无法杀人,所以,只为救人。
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子与她的若干亲人被【十八】带向草坡的背面,【十八】一向很冷静,但是现在却有些紧张。
紧张到竟然被女子将匕首刺出。
但真的强者,不畏明枪,不惧暗箭。
所以他徒手握住了匕首的锋芒,鲜血从匕首的尖锐处滴出,来自他的掌心。
他没有做其他的动作,只是让匕首无法寸进。
他有些茫然失措,这在他的生命中,极少出现。
所以更多极少出现的事情都会发生,比如他的面具被女子愤怒的打掉。
“是你!”
女子的声音很清婉,但声嘶力竭下,也是万分扭曲。
“是我。”
三年前,【十八】穿越沙漠,遇到了沙龙卷,九死一生。精疲力竭之时倒在了瓦木里部族恰好游牧到的草原,女子救了他,与她的亲人一起照顾了他一个月。
再重逢,鲜血淋漓。
“让【一】知道你们看见了我的容貌,我不知道他会做出什么,我不一定拦得住他。你们向西,那里有一座不错的城市,适合安身立命。”
“你们杀不了我,快走。”【十八】将一布袋的金银塞进了女子的衣裙。
你往右,我往左。不曾回头。
而草坡的另一面。
“十八呢?”斗笠男望向了燕云一众。
“他带了一些人去坡的背面了。”一骑出列,拦在了斗笠男的身前,有意无意间阻了斗笠男的去路。
“老二,你一向寡言,但所做决定一向冷静和正确,有话直说。”
拦在斗笠男身前的【二】声音很冷,语速不慢,但也不快。“二十年来,你我一众活在荒原,莫说【十八】可能受草原人恩惠,就算你我,这草原人中也多有交情,所以,我要你,止杀。”
“将亡兵死,恩仇共消,那就收手。”斗笠男环顾燕云一众,便有了决定。
“十七,你年纪最小,口技也是最好,就扮我罗家少主,宣命止戈,显我罗家仁德,大唐宽厚。”
——10——
“你还没答我?”斗笠男低头用弯刀割了些草料,喂送到马的嘴前。
“自然是拦一辈子。”
“她要杀你,你却要护她一世?”
“是。”
“这就是爱情?”
“我以为说爱不为过。”【十八】低头笑了笑,笑容很腼腆,与他快四十的年纪十分不符。
“那以后会去找她?”
“不找。我们这种人,注定下地狱。而且,我带给她的,是最不好的回忆。”【十八】抬头看了看西边的天空。“现在,我要她好,有个词叫什么来着?幸福?”
天地和荒原都辽阔无比,两个身影越来越暗,越来越小。他们都只是荒原的过客,都只是岁月的渺小,都只是历史的尘埃。
“一,你看看这天。”
斗笠男抬头望天,云烟消散如云烟。
“没什么不同啊。”
“是啊,没什么不同。”
——后记——
关于燕云十八骑。
历史上的资料更多的证明指出,可能这只是虚构的传说。
但也无妨。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1924年3月10日,也就是96年前的今天,是金庸先生的生日。
仅以此文,纪念查老先生不朽的侠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