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课桌上,暖意熏人。面前的少年微微侧头,单手撑在桌子上托着下巴,碎发凌乱,明眸皓齿。白皙的皮肤勾勒出脖颈处好看的锁骨线,他的喉结动了动,嘴角挂上若有若无的笑意,冲我开口道:“嘿,你,是不是喜欢我?”
温暖的阳光给少年披上了一层朦胧的金雾,似梦似幻。淡淡的薄荷味萦绕在周遭的空气中,清凉而又蛊惑人心。几秒后,我抬头准确无误的对上他的视线,表情极其认真的说:“是啊,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出乎意料的回答让少年怔了怔,看到我似笑非笑的眼神后他才突然明白过来被耍了,然后忍不住和我同一时间哈哈笑了起来,一双桃花眼弯成了月牙状,像是盛满了漫天星蕴。看着他在阳光下肆意而又明朗的笑容,我的心里莫名的划过一阵悸动,快的禁不起仔细推敲。
很多天以后,当我彻底失去他,每每回忆起这一幕,总有句话反反复复的回响,魔音绕耳一般:是啊,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如果早知道我们现在的结局,我一定会在那天不顾一切的告诉你: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不是在开玩笑。
那个明朗的少年,叫言旭。在我十七岁那年的时光里,他是我藏在心头小心翼翼守护的秘密。
我心悦他,日久生情。
灿烂如金芒的年纪,我和他相识在清爽的九月。军训最后一天的大集合,言旭拉着黑色大音响从主席台前经过,一身橄榄绿,迈着沉稳有力的步伐,风采令人惊艳。也许是机缘巧合,分班后,我们成了前后桌。每天能准时见到他,是我难以言喻的窃喜。
那时的我,觉得学习是件挺没意思的事情,每天上课时,总会无聊的嚼薄荷味的口香糖。直至今天,我还记得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是在一节数学课上,言旭趁老师转身写板书的机会,悄悄的冲我喊:“嘿,兄弟,口香糖分我一个!”声音不大,传到我耳中,带着朝气蓬勃的感觉,轻快又愉悦,似乎彰显了主人心情很好。有那么一瞬间,我的脑中一片空白,只记得少年洁白牙齿反射出来的明媚阳光晃了我的眼。心仍在愣神,手却下意识的忙不迭递了一片过去,仓促之间,指尖碰到指尖的温度,是那么的令人心神不安。
初识时,我以为我对他,是近乎于对偶像的崇拜。
放眼全校,言旭的优秀都极其出类拔萃。每次考试几乎注定了他会是年纪第一,得到的奖学金数额也常常令人艳羡。而我,只是连前一百名榜单都进不去的无名小卒,能和他同桌,也是班主任存了让他教我数学的心思。至于我,何其荣幸之至。
只是我没想到,言旭,这个声名在外的好学生,上课居然那么随意任性。嘴里嚼着口香糖,漫不经心的听课,明明该是一副惹人厌的模样,换成他后,却莫名的吸睛,美好的让人移不开眼。偶尔,我抬眼看他,他也正好看向我,视线交错的刹那,少年总会投以大大的笑容,和煦的像是三月里的春风,让人怦然心动。
从那以后,随身带着薄荷味口香糖成为了我的习惯,能和他一起分享是我内心深处最大的雀跃。我们从互不认识到天南海北的胡侃,缘分开始于浅绿色的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