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优作选

一个人的村庄

                         高一(4)班   许剑炜

刘亮程,被称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乡村哲学家。在这本书中,拾捡久违的田园向往,他对乡土出自肺腑地赞颂。黄沙梁,那个卑微的小村子,里面发生的所有事,生活着每个人,在刘的笔下,被一一描绘出来,向一条溪流,蜿蜒曲折,奔腾在肥厚的土壤上,生活的河床,为时光消磨地没有了棱角。

初读文章,满满的哲学气息扑面而来,这醇厚质朴的生命篇章,建筑起一个平凡的文学王国。那个叫黄沙梁的地方,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牲,风土山水,都在书中活出了各自的诗意,令我近乎沉湎地接受了那种朴实,那种泥土坏蛋粮食哺育出来的文字。

在《与虫共眠》一章中,那渺小的虫子,默默无闻地生活,在一生仅有的数小时之内,快乐而忙碌,生命因此而丰满。人对于大地,也是如此吧,刘在书中:“人就这么可怜巴巴一辈子,为啥活给别人看呢?”简简单单,像大地一样学会宽容吧。卑微的人类,自以为聪明的大生命,在数十年的岁月中自寻痛苦和烦恼,却不知自己和大地相比,自己活灵活现的音符,如此短暂,极其仓促,其实像虫子一样,面朝黄土,没有叫声,平凡地走完一生,也是一种别有韵味的生活姿态。

许多年头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黄,黄了青,玩儿的是人的心境,变化的是人啊。躺在那片炙热的黄土地上,任凭那几些不知名的虫儿在他身上留下又红又痒的印记后又匆匆离去,然后又有一批,陆陆继继,数代的传承,虫儿们早己成为永恒,它们也是黄沙梁的主人,世世代代,不离不弃,也无法远走。春天过后是夏,夏天过后,是一片新的寂寥。那儿的生灵,只过着自己的日子,不问别人,也没人问你。永恒的,终究不是那颗高傲的心。

“人不是鸡叫醒的,鸡叫不叫是鸡的事情。天亮不亮是天的事情。人心中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万物间看似有多少密不可分的联系,实则,它们都沉浸在自己的生物钟里。面对自己,承认它吧,去耕几块地,养几头牲口,不知不觉,自己的生活轨迹早已跑偏,渴求一个现实世界的补充和超脱,人往往会深陷于生活的大网,无法自拔,渴望走出去,却无能为力。“心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还是现实一点吧。活出一个平凡的样子,在心灵的荒地垦出一片自己的桃源,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民风淳朴。向往啊,而在去那儿的路上,人又陷入了自找的痛苦与烦恼。

人啊,还是好好地活于现实吧,但那义无反顾的不容质疑的哲学,依然是那般深入人心。人,总是在挑战命运后向之低头,成为那个坐在土墙根打盹的老人,雄心勃勃了一辈子,终是睡在自己奋斗了几十年的黄沙梁上。

人不能忍受一个没有价值的世界,不满足于现实,装着心中阳光普照的荒地,走进了这本书里,成了刘亮程笔下一篇篇诗画般的哲学。

一个人的村庄

高一(4)班  徐泽琳

    初读这本充满乡土气息的书时,总觉得不知所云,但细细品读之后,却被刘亮程那种深刻的理性思考和真挚的感性情思所深深感染。用作者的话说,“故乡就是心灵最后的归宿”。对于他来说,黄沙梁既是他的生存之地,也是他的精神居所。

在黄沙梁,每一种东西都被作者赋予了客观的理性思考。将“我”咬的浑身红肿的小虫却让“我”疼爱有加,因为“他们的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反观创造了不朽文明的我们,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我们何不如这些朝生暮死的小虫,珍惜当下,珍惜美好呢?无形的风也悄然改变着人的一生,“我们长大,长老,然后死去,刮过村庄的一场风还没有停”,这是对“变与不变”最好的辩证。

一代人向着远方走去,直到他们重又被埋进乡土,但风依旧吹走一代代人,生命的长河依旧生生不息,黄沙梁依旧是人们身后的归处。在这里,我们随作者看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用着并不华丽的语言讲诉着一部纷繁而无法穷究的心灵史,关乎自然,关乎时间,关乎生命。

然而,在他的精神家园中,字里行间都流露着他对家乡最感性的情怀。这种感性是痛苦而复杂的,因为那里是孤独的。作者笔下的物都以虫,草,牛,狗为主,并未提及太多与人的接触,足以可见他心中的孤独。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然而,正因为改变,所以怀念,作者将他的灵魂栖居在村庄里,无论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他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他自己理解。这种感性是固执的,甚至是极端的。他对一位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是一种不近客观的近乎沉湎偏执的爱。

在荒野中,看到草“在微风中笑得前仰后合,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我”竟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倘或不是对故乡的一种独特与近乎疯狂的热爱,怎会如此?他安详,贪婪地享受着家乡带给他的幸福与满足哪怕破败的草屋荒芜的庭院也是心灵憩息的地方。

于是,作者成了一个矛盾体,故乡的物是人非让他挣扎地坚守着,但对故乡固执的爱与怀念又让给他快乐着。这种交织的感性思想让刘亮程在这片近乎荒芜的土地之上,重又建造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这才是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这个村庄饱含哲理,饱含痛苦饱含爱恋,是他无论走多远的远方,看到多伤感的世事无常,都能够用来慰藉心灵的精神寄托。


     

高一(4)班 宋知禧

每个人都在自己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冬,光是提及就好生悲凉,让人联想起皑皑白雪间孤独的脚印一串,寒舍里摇曳欲灭的烛火一点。像是玉门关外一曲洞箫,清冷的玉质握的人手冰凉,吹出的亦是北风卷残血的呜呜咽咽。

不难想象,千年不散的风沙和中年不化的冰雪的确是能冷到人骨子里去的,他们来到这里时或许还带着长安一派香风暖玉的余韵,但一到这场风雪里谁都不过衣衫褴褛。寒冷是从心开始的,一呼一吸间就贯彻肺腑,神经能被刺激已是幸运,因为当他们被温暖的错觉所麻痹时,死亡也将如阴云密布天空。他们孤独的死去,这样的痛苦千百年来都是一样。

因为每个人都要遇见自己的冬天,而一生中我们要经历过无数个冬天。由松软洁白的新雪一层层堆砌,在岁月更迭四季轮回中融化,再冻硬,变得发黄,发黑,变成硌人的硬邦邦的冰渣,一如人们在时光洪流中逐渐发黄的牙齿,暗沉的皮肤,越发喜怒无常的暴戾脾气。这样的人一定是在风雪中浸染得很久了,久到心湖的冰层黑洞洞不见底,久到它再也吐不出春水的气泡。——这或将是最后一个暮冬。

风雪夜归人,也许我们是见过很多的,经年归来的游子,走过半生的老人,一生的风霜雪雨给予了他们从头到尾的抚摸,鲜活年轻的生命也在经历过夏花绚烂的流火后最终冻结于一场严冬的冰冻三尺。

想起一位作家的散文,写他母亲和儿子从屋外打雪仗回来,他牵母亲的手是冰凉的,整个人如一颗包裹在棉衣里的皱巴巴的核桃,而儿子却满头蒸着白花花的水汽,像一只刚出炉的小肉包子。很有意思的比喻,年老的,年轻的生命,冬与夏就这样灵动的展现在我眼前,真实地让人想起带自家老人出去散步时的情景,布满皱纹沟壑纵横的手是需要子女焐热的。可惜的是这位作家并没有描写出我最想看到的画面——眼神。

天底下所有的长辈看孩子都应该是一样的。那么这位作家的母亲在看她热乎乎的小孙儿时的眼神大抵也该是灼热的,温暖的,柔软的。是无论多肆虐的风雪也冻不僵的春水,足够支撑她走过一个又一个寒冬。

趁年少,要做春夏,温暖别人的冬。


寒风吹彻

高一(4)班  韩佳琪

初读《一个人的村庄》,便被《寒风吹彻》吸引了,这个题目让这篇文章、这个村庄、这个小社会有了诗意,实则不然,细细品来,顿觉寒心。

喜欢刘亮程的文字,干净。不涉及利益,没有浮躁与虚无,没有所谓华丽辞藻的堆砌。给我的感觉像是踏在了土地上,接地气,心中有了着落。没有矫揉造作,装模作样,就是一个庄稼人再跟你絮叨,唠唠家常。淡如白水的语言就给发自内心的一种感觉:哦,原来他们的村庄是这样的。

我从没觉着,墙根下的锄头,一条泥泞的小路,熟透掉穗的麦子,一朵野花,一棵草,甚至是刘二冯四这样的小人物,再或是一阵寒风,这些如草芥般不值一提的人、事,均可入画,均有了它们的思考,有了一个属于他们的世界——寒凉、孤独、简单、纯粹。

刘亮程的村庄像陶潜的桃花源,又像是老子的小国寡民,清静无为。正如“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天长地久地想一个人。”

这就是纯粹吧。是生活的纯粹……

只是,这一个小世界的人生百态,在寻常不过的就是“离开”。正如他所讲的“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大约是那个上了年纪浑身结满冰霜的人,被迎进屋,寒气逼人的他是否在这个“寒风吹彻”的日子里看见了死亡呢?我猜,他鼓起勇气敲开门渴盼被接纳时,也心中藏着一份温暖吧。他曾爱过这个世界,也深藏着一份温暖,他也曾挣扎、呻吟、呼唤,也曾……但那又怎样?世态凉薄,他离开前没有人看到他。或许,他是绝望也是解脱。倍感人间炎凉的他终于可以离开,是劫也是恩赐。

他冻死在寒天,比天更刺入肌骨的,是内心的凄凉吧。

姑妈亦在冬日逝世,在这个她最怕的季节。她说过“天热了,让你妈过来暄暄。”她爱阳春三月,她想念孩子们,想念那个可以和她暄暄的“我妈”,朴实无华的村妇人在冬日离世,而母亲提及却淡漠,仿若事不关己。而“我”回得亦是平淡。

是什么,让他们看淡了生死离别?

大约,是这个小村庄吧。

也包括那个让“我”不理解的冯四,外表平平淡淡,活得平平淡淡,也死得平平淡淡,历经世事浮沉,看尽沧海桑田,瞧尽生命荒芜,他不带留恋地写,像庄稼死去,无人惦念。

“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里,被寒风吹彻。”

“孤身独处无人怜”,是了,一个人的村庄,在每个人的世界中,这个村庄中仅有自己,所有人无限接近,却不一定相交。在寒风里,他们都是孤独的。他们都终将走向孤独,倍尝人间冷暖。

这就是凄凉、孤独吧。是生命的孤独……

寒风吹彻,是一个人的村庄,也只是一个人的村庄……

而我周遭生活,渐渐远离了纯粹,也在不断地地址孤独。实则,一个人的孤身、优雅,活出纯粹,亦是生命之精彩。哪怕一生无为,哪怕饱尝酸甜苦怕,这才是生命的意义罢。

寒风吹彻,是纯粹的生活,亦是生命的孤独。而这些“孤独”又是生活的真相。每个人都要学会过冬,才能感受生活中的春天。

                                   与生命对话

                                 高一(4)班 张妍

第一次接触刘亮程,是老师展示的一段话:“任何一株草的死亡也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只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语言质朴自然,轻描淡写间,人与自然的那种无形却紧密的联系不言而喻。而当我进入高中,老师又一次把刘亮程这个名字提及,心中油然而生一种亲切。

    《一个人的村庄》 是一部乡土文学作品,所有的故事都发生在那个叫黄沙梁的村庄里。那里偏僻、落后、与世隔绝。可纵使再渺小的事物,都有其生动的内涵。黄沙梁,这个刘亮程生长、劳作的地方。在刘亮程心中,它的一草一木,一人一畜,一烟一风,一云一雨,都是心底最温暖的回忆,最柔软的角落。于是,他用自己的文字,抒写自己的想法,给人以不一样的感受。

书中第一篇散文,叫作《狗这一辈子》。它不再从人的角度去高高在上俯视狗,而是从狗的角度,描述狗的一生:狗这一辈子,是守着村庄的一辈子,是将全部生命与精力献给主人的一辈子。狗要尽到为主人看守院门的职责,要代替主人与来客周旋,要承受主人所有合理或是不公的责骂棒打。狗的一辈子,是不容易的一辈子。本是看家守院,有时却连自己也看不住,仿佛这生来就是这种比人低一等的生物的命运。可纵使这样,它们依然尽忠职守地看家护院,当一条狗终于老去时,它在人烟散尽,废弃多年的荒宅旧院来回走动,眼中满是人们多年前的陈事归影,就这样,伴着村庄老去。

或许,在刘亮程的眼中,生命都是相通的。他愿意以小虫一样的姿态沐浴阳光,悲悯这逝去的生命,能有兴致在野兔的路上散一散步,看自己深深的脚印被星星点点地覆盖,更懂得去尊重生命,尊重牲畜的灵魂与感请。或许,这才是他一个人的村庄,所有生命平等而和谐,共生共存,无贵无贱。

刘亮程的文字,更像是在用心灵与生命对话。人,不是自然的主宰者。在苍茫的宇宙里,他们只是某种渺小的存在。或许我们凭借某种智慧创造出了生动的内涵,但在自然面前,我们也只能是谦卑的顺从者。每种生命都是经历了“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而延续下来的。

它们的身上,也就必然有值得借鉴的闪光点,给予人精神的启迪。它们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在关键时刻挽留我们。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在空中驻足!在风中浅唱。

然而当人类的欲望如疾情般弥漫时,那些美好的共处,和谐的关系便一天天地消逝了。人类总是理所当然地把自己放在主导的位置,去奴役去驱赶生命,甚至是无情的毁灭。

但当这个蔚蓝色的美丽星球生灵凋蔽,拥有的只是冰冷的钢筋水泥之时,我们的生命真的会得到满足吗?再也没有村口那声声清脆的蝉鸣,没有随风作响的芳草,没有慵懒而自在的云……那时,生命间无法对话,无法交流,村庄文明的丧失,消散了心中最后的净土。

我想,刘亮程应该是当今社会为数不多的还守着自己的初心的人。用邻人的目光看,他只是个无所事事的闲散农人,整天不各正业地闲逛。可在我看来,他却是真正懂得悲悯,懂得慈悲的人。他热爱村庄,热爱故土,热爱生命。 

一个人的村庄

高一(4)顾诗艺 

《一个人的村庄》开篇便如一段柔软的触角,拨开了生活百态,我欣喜遇上了这样一本书。掩在心门深处的对村庄的眷恋如春蚕吐丝般一点一点抽取,织成一张温情朴素的网,网住我每一个夜晚,每一次醒来。

刘亮程是严肃清闲的人,也相当可爱。他常常自嘲自己不够勤劳,也正是这样悠闲的岁月,够他窥视平凡人畜的生活,够他捉摸一辈子的村庄,写一辈子村庄。

他曾踏过一条野兔的路,一来一回。野兔好跑,不喜停蹄。他们的小小蹄印落在一条窄窄的泥路上,他大大的脚印覆在小脚印上,这是我未曾体味过的快乐。野兔的小径上,一只灰蒙蒙的绒球轻巧地掠过,该是怎样惹人生怜的倩影。可惜我未曾逢上这样的美事。

他也干涉过一只蚂蚁的心事。

一只搬着千虫跌跌撞撞的蚂蚁。他旁观良久,终于动手帮忙,自作主张的当成了善事。而蚂蚁不以为然,此即真实动人之处,即令我忍俊不禁,扑哧一笑之处。

我不禁赞叹,他观察之仔细与心思之细腻,不是深爱自然,以之为趣的人,哪会像小朋友一样,俯身亲近自然,并揣摩一只蚂蚁的小心思呢?这是我学不会也得不到的情怀。

他又去观赏老鼠们的家常,像一位犹豫不决的不速之客,隔着人类自诩的尊贵。窥探鼠族忙碌的生活。他未能找到偷懒的官鼠,却遇见了自我牺牲,作牛作马的鼠仆。他们迟钝却忠诚,忠诚却短命,短命却依然为鼠族贡献一生,实现自己一生最大的意义,哪像我们人类,拈轻怕重。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刘亮程。他们又没研究过几只老鼠的意义,自然不明白人的意义,我也是。

我们都太忙,我们难以成就作者的心境。我们没有一辈子居住村庄的追求,更没有回乡度余生与畜共居的想法。对于这个时代,谈平淡是多么荒唐。

我们忙于自己的未来,每个人都努力将人畜共居改造为唯我独尊,我们苦于生计,渴于功名,盼荣华终老。动物何尝不是。他们的意义,也不过生计与明天。我们就是动物,不用说凌驾于动物之,。我们总是连牲畜都不如。

当一个人活在村庄里,他就会慢慢走进牲畜的生活。他就会慢慢领会人类许多行为的可笑了吧。

人类已经自作主张在大自然的画布上挥毫泼墨,绘制着这张壮观的蓝图。我们笨拙的将钢筋插在动物的家门前,用沉重的钢链无力的扣住牲畜的脖颈。能安然无恙的过一辈子,对于动物是多么不容易。

愿它们无忧无虑地把玩时光的馈赠

愿它们马不停蹄的来回于生命的窄路。

愿它们各司其职,自然生而自然老去。

愿给它们多留些时间与空间去繁衍

愿它们不再受人们的驱逐残害。

人只是过客不是强盗。如果下一年我们不来,下下一年还不来,每个生灵都能活成命中注定的样子。

那就是村庄的真是自然的面目。

一个人的村庄

高一(4)班   李一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迟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廊漫步乡间的小路,这便是生活。

初读《一个人的村庄》,没有什么感觉,好像作者就描写了几个黄沙梁的故事,有的还没什么关联的故事,就串成了一本书。

再读此书,细细体悟。

成长离乡,在长辈的目光中背上行囊,抹去背影。就像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却不知道终点在何方。

一代又一代人老去,一代又一代人离乡,又有一代又一代人出生。村庄总是在改变,当你多年后返回故里,它早已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陌生的面孔中来杂着熟识的但己老去的面孔。你能做的只有走过你曾经走过的地方,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故事。不知道作者写下这些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看到?他们中谁的声音又可以被听到?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我们总是在前进,总是在寻找,曾经的生活也就离我们越来越远,逐渐被我们遗忘。然而,这离我们越来越远的生话,恰恰是我们在寻找的生活。

故土对人的教育是无尽的,正如书中所说:“一头温顺卖力的老牛教会谁容忍。一头犟牛身上的累累鞭痕让谁体会到不顺从者的罹难和苦痛。树上的鸟也许养育叽叽喳喳的多舌女人。卧在墙根的猪可能教会了闲懒男人。而遍野荒草年复一年枯了谁的心境。一棵墙角土缝里的小草单独教育了哪一个人。……

谁收割了黄沙梁后一百年里的所有收成,留下空荡荡的年月等人们走去。

最终是那个站在自家草垛上眺望晚归牛羊的孩子,看到了整个的人生世界。那些一年始就站在高处看世界的人,到头来只看见一些人和一些牲口。”

我们能走向远方,离不开我们在故土受到的教育。那些不通语言的牲畜,甚至没有生命的事物,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我们。自然,给予我们的往往比我们向老师学习的多得多。俯下身子倾听大自然,比站在高处妄想自己了解世界要有效得多。

然而,现在的年轻人们总爱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他们大兴土木,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代替了乡村,乡村逐渐消失,但他们不知道,土路才是最实在的。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里装不下世界的全部。也许我们都在兜兜转转忘了初衷,那么大个圈子走下来仍旧停留在原地;也许我们意气风发地走出去,却又犹犹豫豫地停下来。一生太短,我们根本学不到世上的一切道理。

村庄中再也无人,但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又只属于你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

                             高一(4)班 徐毅哲  

  刘亮程,一个农民,体悟乡村悠闲生活;一个作家,品味世间人生百态。他在自己的村庄里,耕着自己的地,回忆着自己的过往。   

  黄昏时分的村庄,无数被斜阳拉长的影子投在地上。远处,是那些带着一身疲惫归家的人。     、

这个时候是乡村的一天中最为宁静而又祥和的。远远的天边,似乎升起了几缕炊烟,若隐若现。错综复杂的小径,是一人一狗。肩扛农具,向着家的方向眺望。门边上,有人急匆地挥着手,叫喊着。院内,突然跑出一个顽皮的孩子。哼嚇哼嚇地喘着粗气。向你奔来。他的脸上,是能融化一切冰雪的笑容。勾起手,你阔步向前。庭院的门半掩着,黄昏的一阵暖风轻轻地为你推开那扇古老而又沉重的木门。

多少人在这个黄昏里静静地守候,独自望着一桌热了一遍又一遍的饭菜,脑海中想象着那群熟悉的人,推开院门时亲切的呼唤。也只有待到那些个身影如约而至,那荒芜的院落才又有了色彩,焕发生气;那静谧的村庄才点起了万家灯火,重又热闹起来。   

人这一生也就是一次次静静的守候。你在年幼时,渴望着长大;待你无数次地努力后,守候的是那朵花最后的绽放。而刘亮程,却用他的人生中指可数的三十年写下了这本《一个人的村庄》。他是否为了守候一个灵感的迸发,随身带着纸笔,为了欣赏到不一样的日出日落,在田埂上一坐就是一天;为了心中的芥,在老屋边度过多少日夜……    

在刘亮程的眼中,人类的生活似给大自然带来了太多的不便,留下了太多永远无法抹去的痕迹。“不管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要一百年;人无意丢下的一只碗,在土里历经三千年,仍纹丝不变;可那根插入土地的钢筋却带给了土地一辈子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可以消磨掉它。除了时间,可它本身也不是无限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可它却还在那里。”相比之下,人的寿命真的是太短,人在自然面前真是过于渺小,但所留下的一切,却又是永远地给自然这幅美丽的画卷上添上了不和谐的一笔。   

我想,所有的生命都是一列火车,当你向燃着熊熊大火的锅炉内抛入第一锨煤,鸣起第一声汽笛的时候,你的这辆火车便起步了。行驶在早已预设好的轨道上,一点一点地接近自己的终点站。在这趟长途旅行中,总会有岔路,有时一次无意间的便道,却是改变了后面的一切路线,是偏离了正轨吗?又或者,本就没有正规这一说,每一条路都通向那个专属你的终点。又或许,那个终点只是一个不确定的存在,你所想到的一切地方都可以是彼方。而你唯一能做的,就是沿着一节一节的铁轨,不断地走下去。   

既然只能一路向前,终有到站之时,那为什么不走得慢些。像刘亮程一样,拥抱那个生活了无数年的村庄,睡在自然的怀中。趴在车窗上,看花看树,看天看地,用心去体悟隐藏于风中的快乐。你可以如刘亮程一般。俯下身,听脚边花草的细雨呢喃;在田间奔跑;在田梗上看那红日缓缓西沉;待月明星稀之时,顺势向后一倒,在田中睡上一夜,让那响彻云霄的一声鸡鸣将自己重又唤醒,站起身,拍拍屁股,向家的方向走去。   

所以,在这漫漫长路上,放慢自己的脚步,伸出双手,捧给尘世的幸福。   

《一个人的村庄》一个人,一支笔,一张书桌,一盏烛火,那是仅属于他一人的世界,一个他眼中最美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

      高一(4)班 葛睿佳

一个人的村庄,这个村庄是刘亮程的,也可以是我们每个人的,或许它真实存在于世界的某个角落,或许它仅存在于心底。

在这个村庄里,时光似乎慢了一拍,能容许慢悠悠的生活。花上半天时间躺在一块草地里,抬头看天上白云缓缓游动,侧耳倾听微风拂过的“沙沙”声,自以为是地帮一只蚂蚁搬干虫,对一朵花儿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一切想做的事情,几乎都能实现。

一草一木,一虫一叶,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和植物,一切看似只是人生中极其寻常的事物,在刘亮程的笔下都体现了生命的感悟,都拥有了今生今世存在的依据。那么人今生今世的证据呢?由一座座旧房子和一条条被踏过成千上万次的路,扬起又落下的尘土,还在吹刮着的一场一场的风见证着。那如果这一切都消失了呢?一个人不就没有了今生今世的证据吗?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吗?人难道真的存在过吗?

何不如换一种活法,活在自己的“一个人”的村庄里呢?在那里,没有纷争,没有漂泊,不需要证明今生今世,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一个人”的村庄,是自由的,但也是孤独的。孤独的人住在一个孤独的村庄里,孤独的村庄里有着一个孤独的人。正如刘亮程写到“不知道留下这行脚印的人正走向哪里,我不敢跟着他走。他是一个人。走到剩下一行脚印时,肯定远离了很多事情。”恰如一位风雪夜归人,狂风怒吼,白雪皑皑,苍茫天地间,就只他一人身披棉袄,顶风冒雪,孤独地低着头只顾向前走支。而他的身后,只留下了一串清晰而孤独的脚印。毕竟,生命或许如此无常,只是一再地还魂。

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叫作黄沙梁,不同的人的“村庄”有着不同的名字,或许叫悠闲,或许叫孤独,或许叫自由,或许叫奋斗.


寻找“一个人的村庄”

高一(4)班  徐钰玥

多少年来,黄沙梁的土地上老老实实地发生着一些不老实的事情。土地有它本身的神秘和不可知,于是,作者在自己的晴朗白天里,写下了这些文字。

本书的作者不是站在一边以“体验生活的作家”的身份来写,而是写他自己的村庄,他眼中的、心中的,生于斯长于斯,亦必葬于斯的一方土地。可以说,读了此书,让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在这饱含情感的文字里,我感受到了自然的本真。而《剩下的事情》这篇文章,更是引发了我的共鸣。记得有段文字是这样的“我正躺在土坡上想事情。是否我想的事情——一个人头脑中的奇怪想法让草觉得好笑,在微风中笑得前仰后合。有的哈哈大笑,有的半掩芳唇,忍俊不禁。靠近我身边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

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禁不住也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是再朴实不过的文字了,却美得纯粹,让我忍不住揣摩了一遍又一遍。为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是多么美好呀!在这样的生活中,你我都活得太严肃了,心灵似乎也早已麻木。

不错,生活节奏的改变,每个人也潜然发生着变化。“而我能做到的也仅仅是,把不能被改变的一切深藏心中,当人们改变了整个世界,在一千一万个这样的早晨里,我照着阳光,吸着新鲜熟悉的空气,说出那些永远没改变的东西——千万年里丝毫不变的一切”保留这一颗真实的心吧,你会领略到不一样的诗情画意。

有一句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种绿,是积攒了多少年的,一如我目光中的饥渴”短短几句话,却把作者的心境完全表现了现来。从前的村庄,是随处可见的绿色,你只需静静地站在那儿,品味眼前的绿色,那么,你的目光就不知道离开了。

那时的我们,“眼里还充满深情,我凝视的枯树都会长出叶子。我望着的秋天田野都会由黄变绿。那时,我的目光被村庄田野深深地吸引过去,我想扭头走开都不能。”

而现在,我们似乎把这一切搁下了,又有谁还会有耐心等来草木青青的一年?我想,作者是怀念过去的,他怀念过去的村庄,过去的自然,他也因现实而悲哀,他哀叹自己的孤独,哀叹没有精神的寄托。

“我活得太严肃,呆板的脸似乎对生存已经麻木,忘了对一朵花微笑,为一片新叶欢欣和激动。这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难得长出的一片叶子,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些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这段话也是值得让人回味的。

我赞同作者的观点,“在我的一生中,我至少会守着一朵花开谢,我放下别的事情,放下往前走的路。春天过去,秋天过去,所有的人离去,我留下。为我喜欢的一朵花。我想。”

我愿像作者一样,真正融入荒野,踩在凹凸不平的土地上,感受大地的温度,心也觉得踏实,想躺下就躺下吧,任凭微风吹过面颊,泥土与花朵的清香盈绕在身旁,心中美滋滋的,望着身边的景,自然也就学会对一朵花微笑了。喜欢一句话“没有小地方,只有小眼光。”正是如此,心才静了,“对一朵花微笑”的内涵方才领悟。

“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以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我不懂它们。”从中不难读出作者的寂寞,是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世界?没有答案。

作者看清了人生,所以才把物和人写“通”了。在快节奏的生活里,学会放下,亲近自然,回归本真,也许你收获的不止是心情,还有书中学不到的道理。在天地间,你我是渺小的,认真对待每一株草吧,其实,这,才是心灵深处最渴望的故乡,才是作者所追求的“一个人的村庄”。

读完整本书,不禁被其所描述的景色所吸引,但也有一丝忧伤。作者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守望着精神的家园,保持着卓然独立的个性,现实中他无法获得心灵的慰藉。

因此,他只能与花草为伴来掩盖自己的落寞。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

时光消失,文字留下。文字留下了什么?相对于千千万万个消失于时间中,了无痕迹的村庄,一个被文字记住的村庄也许更不幸。但那是作者心灵的归宿,一个没有战火和硝烟,只洋溢着和谐与安宁的精神家园。                                  

活在时光里的村庄

高一(4)班  杨烨

读了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就不得不感叹,原来,竞可以用这样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但,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能每篇每章都能读出的“时光”这个字眼。

时光,是能改变事物的。在《我改变的事物》这一篇里,作者写道“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

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这里面的“我”是个悠闲的人,每年天这里轻轻的一铲,那里怕悄悄的一推,都会给许多事物带去翻天覆地的未来模样,就像是蝴蝶效应一样。看似“我是他们的生宰者,但其实不然,“我”只是“帮了时间的忙”,然而时间也“改变了我”,因此时间才是万物的主宰,才是轮回的操控者,才是真正使物非人也非的始作俑者。时间,也叫时光,是那个道家中能“生万物”的“三”。


但为什么呢?有的时候,时光却失了它那能变万物的能力。作者写驴,写它们“跟社会变革没一点儿关系”,“它们不参与,不打算改变自己”;写“它们还是原光那副憨厚样子”,“拒绝进化”,写“它们是一群古老的东西,身体和心灵都停留在远古”。

作者写村庄的变迁,写“一个村庄的一百年,也就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耕翻小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这样简单。”写村庄亘古不变的生活:“我的眼睛和那些朝路的窗户、破墙洞、老树窟一起,一动不动,注视着一百年后还会发生的永恒事情:夕阳下收工的人群、敲门声、尘土中归来的马匹和牛羊......”.

就连人也是这样,一年到头,人淹没在庄稼和草中,无声地挥动着锄头,风吹草低是露出个头顶,腰酸背痛时咳嗽两声。麦子青了黄,黄了青,真正变化的也只有人的心境,而非万物了。

时光,也会是短暂的。就像虫的一生,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没来得及干什么就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没时间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

但同样,时光有时也是永恒的。还是那些小虫们,在茫茫夏夜里,这些只能匆匆一瞥人世间一年光景的小虫们一展歌喉,你句我一句,句句构成短暂合促的音符:这一节那一节,节节汇成大地上永恒的天籁。听惯了尘器,再听听这永无休止的音乐——因为不仅仅是夏,有的虫儿生而为春风所吟,有的为秋而生,有的也是冬天里仍顽强生存的“虫坚强”......  

并且,一但真正用心去听了,回忆也就变得永恒了。这样的声音是属于知了的,它不会变;那样的声音,是属于蜜蜂的,它不会变;还有那种,是属于蟋蟀的,也不会变......音韵美是相同的,意蕴美也是相同的:这样是欢快的,那样是喜悦的,还有那样的是有些闷闷的,这些是哪怕时间也消耗完了,也不会忘的永恒。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似乎只有村庄和河流。一个人是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这样一个活在时光里的村庄,就在你的身后伴着你,质朴而美好。

愿为坚守,孤独亦然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高一(4)班陈奕文

茫茫旷野,荒芜、渺无人烟,远处几家房屋,冒着炊烟,几声辽远的笛音,回响阵阵,笛空人亦空,箫箫瑟瑟,心生一股淡淡的忧伤,然又觉厚重,深沉,是骨子里透露着竹一般的坚毅与沉静,笛深不知处……

翻开扉页,走进《一个人的村庄》,亦觉得刘亮程的文字中骨髓里透露着孤独,孤独到只有一个人的村庄,寂寞到他“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地去闯荡生活”,凄凉到“离开野地后,再没见过像那灰鸟一样的鸟”,连声音亦是孤寂,他只愿一个人在时光里老去,一切的一切让我感慨,在一个又一个黑夜,月光皎洁,在田野中漾起一地的银白,一个衣着朴素的男子背着手,在麦垄上缓缓踱步,时而发出一声低叹,在这样一个封闭的地方,那样一群人,只知春种秋收,只知牲畜,阳光,至于他的文章,他的心,无人知晓亦无人问津,他的眼眸深邃悠长,在某个远方久久凝望,总觉得他不只这些,读不尽……

是的,不只这些,倘若一个人的文字中只有孤独,那么文章也只是大发感慨议论,然刘亮程寂寞的文字中带着厚重,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守望精神家园,把与之无甘的人当作匆匆过客,视不理解自己的人为过眼云烟,这是他一个人的守望,因些他是孤独的,然而,他的心中有可坚守的东西,因此,他亦是充盈。因为改变,所以怀念,因为坚守,所以孤独,孤独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坚守,它藏在你的心府最柔软亦是最孤僻的一角,这亦是一个人的村庄,是精神栖息的家园,在这个车马喧器的世界中,洗去表面的浮华,在心中修离种菊,为自己坚守一份孤独,一份执着,便是珍贵。

孤独如我,一直想闲云野鹤,不争不逐,度此一生,或许这无人理解,但坚持认为,凡尘的一切纷扰皆可抛,将这一份向往埋藏在心底,即便无人理解,也愿为之坚守,孤独又何如,心之所向。

笛音袅袅,斗转徘徊,忽地,一个空音,一声清脆,寄托一曲悠扬,心中若没有可以栖息的地方,没有为之坚守的事物,那么到哪里都在流浪,这是真正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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