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二、任务目标:在9月15号前完成区域50%门店堆头陈列整改,9月30号完成区域所有门店堆头陈列整改。上传地堆商品集中陈列处照片即可。
注:本项行为积分15分,15号前未达成50%扣除行为积分5分。
三、执行标准:(图例见第五项)
标准一:商品不得直接散乱放置地面(如瓶装饮料、洗衣液等);
标准二:商品堆头集中放置并使用网格垫板;如需报货暂时汇总给综支胡太伟
标准三:不得占用收银通道,收银前台部分
四、陈列地堆规整完成进度:
1、以上信息请勿转发外部。
2、如有不妥、错误之处,请联系综支部营运课钟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