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频繁裸辞?

作为一名有多年工作经验的职场人,我经历过的公司少说也有三、五家了,有些是自己主动跳槽,有些是被动选择,但不管因为什么,最终结果都是在每家公司工作时间都不够长。

一般是建议在一家公司至少待够3年,为什么是3年呢?

因为3-6个月是试用期,这个阶段是你和公司双向评估是否合适的阶段,如果顺利度过这个时期,那至少说明你还是比较认可这家公司的,公司也基本认为你的能力可以胜任岗位。

1年是个分水岭,这个时间是你跟公司磨合的阶段,就像婆媳关系一样,都是需要时间的,需要一起多经历一些事情的。

而3年左右你才会完全摸透一家公司的业务模式,这时候也磨合的非常好了。

所以面试时很多面试官都会看你是否在一家公司待够3年左右来判断你是不是一个忠诚、踏实、可靠,能耐下心来做事的人,毕竟诱惑那么多,要抗住内心那种冲动也是不容易的,虽然不排除有个别人是贪图安逸和安稳。

另外一点是频繁跳槽的话,给你带来最大的伤害就是简历很不好看,每段经历都特别短,每个面试官都会问你离职原因,即使原因无可挑剔,但也难免心里膈应,会犹豫到底是不是要招这个人。

还有一个不好的点就是短期内收入会缩减,除非是无缝隙跳槽,但这种几率还是比较小的,因为你换工作,中间需要先找,找的这段时间如果已离职也是没有收入的。

即使是在职骑驴找马,也有可能损失奖金或者绩效,等找一段时间后顺利入职,也会有试用期,大部分公司试用期都是打八折,最少三个月。

而且没有完整的在一家公司上够半年或者一年班,年终奖这块估计就是零蛋,或者老板仁慈最多给个几百块辛苦费,那也是很蛋疼的。

所以,没有特殊的原因,绝对绝对不要裸辞,更不要频繁裸辞,这对打工人来说,是很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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