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国家得到和谐发展,我们必须劝导守卫者及其辅助者,竭力尽责,做好自己的工作。而当政者在考虑城邦规模时,要找到一个合适的限度使其保持整个国家的统一,避免出现贫富的分化导致手工者技艺退化。为了防止音乐搅乱人心,要特别注意音乐对人潜移默化的影响。因为借助音乐,人们可以养成遵守法律的精神,还可以自觉恢复固有的秩序。
一个城邦的正常运转需要四个东西,一个是智慧,它是由人数最少的人统领的。一个是勇敢,是一种保持住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即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害怕——的信念。一个是节制,它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即“自己的主人”,就是指天性中较坏的部分受较好部分的控制。最后一个是正义,这个也是柏拉图一直在寻找的东西。他说,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
这样类比回来,国家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是一样的。当城邦里的这三种自然的人各做各的事时,城邦被认为是正义的,并且,城邦也由于这三种人的其他某些情感和性格而被认为是有节制的、勇敢的和智慧的。
灵魂里是否也存在三种品质?答案是肯定的。柏拉图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人的灵魂里存在着两种东西,一种是人们用以思考推理的,可以称之为灵魂的理性部分;另一个是人们用以感受爱、饿、渴等等物欲之骚动的,可以称之为心灵的无理性部分或欲望部分。第三种是激情。
接下来研究的是不正义,它是三种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合、相互间管闲事和互相干涉,灵魂的一个部分起而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不正义、不节制、懦怯、无知,总之,一切的邪恶,正就是三者的混淆与迷失。
1、把这些规矩定成法律我认为是愚蠢的。因为,仅仅定成条款写在纸上,这种法律是得不到遵守的,也是不会持久的。
对于柏拉图的这个观点我可能有不同的看法。以转型期的中国为例,人们的道德素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种道德失范现象和道德滑坡论甚嚣尘上。那对于转型期的人们来说,如何提高公民的道德素养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单靠教育发挥作用,那其收效可能是长远的。我认为最快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定立成规矩,也就是所谓的道德立法。用简单粗暴地方式强制人们形成一定的规范,常此已往,社会风气就会得到很好地转变。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新加坡,它的很多法律规范都很详细,随地吐痰、闯红灯等都有详细的规定。正是在这些法律的协助下,新加坡的环境、秩序得到很好地保障,有“花园城市”之称。
2、人的激情是理智的盟友。
人在遇到激情,就要靠理性调控。经过理性的调节,人的思想或行为不再变得极端。而且理性就是反思。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足可以显见思的重要性。
3、我们每一个人如果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也就是正义的,即也是做他本分的事情的。
柏拉图的正义意义很广泛,只要做自己分内的事情就可以算作正义。如果沿着这条线索继续往下推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做自己的事,别管别人。或许有点推理过度吧。比如在一个团队里或是一个组织里,没有安排谁该做什么,但似乎有那么一条潜在的规定:有些任务的完成最好比自己高一级的人完成,但自己出于别的考虑替别人完成了,会不会认为是出风头或多管闲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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