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传统的审美来看,邓文迪怎么都不能算个美人儿。
方脸,大嘴巴,眼睛也不是秋水横波。在中国任何一座二线、三线城市,你都能毫不费力地找到一打。
但是,一米七五的她站在那里,却有一种天然的气场。那是一股子豪气。历尽风波闯荡人间之余轻描淡写留在骨子里的豪气。当然,这气儿是靠一吨卡地亚和普拉达也装饰不出来的。
生于1968年的邓女士,即将步入知天命之年。在普罗大众眼中,这样的女人应该被更年期综合症困扰,像厨房里沾满油污的抹布一样遭人嫌弃,或者,应该是个扭着屁股只配去跳《最炫小苹果》的女人。
邓女士继三年前沸沸扬扬的离婚事件后,再一次华丽进入公众视野——日前,她言笑晏晏地挽着小自己十七岁的“鲜肉”出现在巴黎时装周上。
那块肉是真的鲜哦!三十岁的查理·西恩是英国最年轻的大学教授,同时还是英国国内顶尖的小提琴演奏家。
有才多金还帅气,不知道该有多少花季少女梦寐以求地排着队想去扑倒。
坊间有段子说,邓文迪是个32K纯金的心机婊。当年,邓女士为了钓到传媒大亨默多克,费尽心机坐进头等舱里制造邂逅,还有神马故意泼红酒的桥段。诸如此类。
我猜,这多半是那些有酸葡萄心理的小婊砸们的意淫。她们要么是在王思聪的微博里狂叫老公的淘宝爆款,要么就是在家里一边刷《昼颜》一边绝望的主妇。
她们的天空太小,只有窄窄的一角。用她们有限的想象,实在想不出来一个没有背景没有家世没有美貌的女人,凭什么那么好命,想嫁谁就嫁谁,想爱谁就爱谁。
对噢。她,凭什么?
先来简单看一下邓文迪的履历吧。
1990年,二十二岁的邓文迪用婚姻这种最便捷的方式获得了绿卡。两年之后又闪电离婚,遂进入耶鲁大学商学院深造。拿到MBA学位之后本来打算去香港发展,却在飞机上结识媒体大亨默多克。三年后,邓即摇身一变成为默多克传媒帝国的老板娘。
一个其貌不扬身家为零的女人,短短数年间便赢得盆满钵满。听起来,怎么都有点像“一个女野心家是怎么炼成的”。
想想也不免唏嘘。
邓女士自身先天的质素,显然无法让她用外表交换生存机会。不依靠美丽这件最有效最便捷的武器,赤手空拳的她,依然带着无与伦比的魅力赚了一个人生大舞台。
在老夫少妻情意缱绻的年月里,老默对密斯邓也不无溢美之词:她那么可爱迷人,谁会不爱上她?
尤其是2013年,邓文迪在英国议会当着全世界媒体的面,起身掌掴向默多克扔奶油蛋糕的肇事者。此举让舆论哗然,再也不敢以“花瓶”目之,邓亦随之被封“护夫专家”。
对于女人来说,征服男人显然比征服世界容易得多。所以,嫁入豪门,可能是每个普通女孩儿都曾有过的梦想吧?就像灰姑娘的水晶鞋一样,枯燥乏味一眼望得到尽头的生活,忽然就被施了魔法:一切都有可能,所有愿望都能实现。
可侯门深似海,不是每个姑娘都能得到王子永恒的爱。君不见,关之琳、梁洛施、贾静雯等前辈,各种难堪和撕逼,成了多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邓文迪却走得潇洒。一穷二白的她,不但为年幼的孩子挣得了金饭碗,还坐拥很多人几辈子也赚不来的财富——故宫东面市价一个亿的四合院以及曼哈顿的豪宅——这些便是离婚的“馈赠”。
或许,在家庭主义者眼里,这个女人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十四年的守候只换来两座空房子。可在邓女士那里,新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她一向是天高海阔的自由人,敢想敢做。否则,她也不会手挽小男友高调亮相巴黎时装周。
卡伯说过,你可以穿不起香奈尔,你也可以没有多少衣服供选择,但永远别忘记一件最重要的衣服,这件衣服叫自我。
做自己,爱自己,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永远为自己而活。只有在你非常爱自己的情况下,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爱你。
这世上有才华有相貌的男人,多如原上草,一岁一枯荣。俯下身来,一把一把的。而邓文迪这样生动的女人,却是只有一位。
这个四十八岁依然鲜活的女人,百年之后,恐怕只有严歌苓一部小说的名字能作为其墓志铭了。
一个女人的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