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孩子和“捉弄”孩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逗”孩子应该是以儿童的快乐为前提,指成年人把自己放到儿童的位置上,以儿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快乐的事件,其中包含着童心、快乐,甚至幽默和智慧。
捉弄”孩子,则是成人居高临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哭泣和害怕,目的是逗大人高兴,给孩子带来的是羞辱、担忧和失落。
例如,大人手里拿一个准备给孩子的东西,却不痛快地给他,而是提条件让孩子说一句甜言蜜语,如果孩子不愿说,就做出要把东西拿走不给的样子直到孩子说了,才满意地把东西递给孩子。还有的大人以吓唬孩子取乐,看到小男孩,就做出要找把刀子割男孩的小鸡鸡之类的动作。或者看一个小女孩极喜欢她的布娃娃,就把布娃娃藏起来,说丢了或被别人拿走了,直到小女孩急得大哭,大人才拿出来。
成人觉得这很好玩,以为不过是逗孩子着急一下,哭一鼻子,一笑就没事了。其实,这些行为都会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它对孩子来说毫无趣味,只会让孩子有不安和不被尊重的感觉,损伤孩子的自尊心,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他人的不信任。所以凡遇到这类事情,家长要礼貌而坚决地制止。这不是小事,事关孩子的事情没小事,在大人眼里是小事,对于孩子来说却是大事。
-----《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不要捉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