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凡是写个话题的都被骂了。就像赵本山在小品里说的:“就这个事来说,你说谁都不好使”。好吧。其实我的意思是,在这个事件里,没有赢家。
善恶没有绝对的标准。但放在具体的语境里,就有。出轨,马蓉就是“恶”。即使她有多么充分的理由,婚内出轨,没有让人宽恕的资格。如果你有了真爱,可以选择先结束这一段婚姻。这是个基本面。
不过,王宝强选择这样一种高调甚而欲置对方于死地的方式,又何尝不是一种恶。没有谁值得同情。除了无辜被卷入的孩子和双方的亲人。这种即使在娱乐圈也罕见的痛下杀手的“休书”,有人称之为“宝强式离婚”。
如果再联想到网上那些包括股权变更、扑朔迷离的“捉奸”、以及这次先发制人的漂亮言辞,甚至有些步步惊心的算计味道。
从“一见钟情”式的相遇,到有点“不正常”的低调结婚、高调示爱,再到今天石破天惊的离婚,这场婚姻感觉一直踩着在“不理智”的拧巴之中进行。
爱情里的“不理智”尚可理解,否则也不叫爱情了。但婚姻里的“不成熟”则可能是致命的。
当“拧巴”到最后,总有承受不住的时候。
据说马蓉是个很有心计的女人。作为西北大学的一名艺术生,她大学时的目标就是进入娱乐圈。谈了五个男朋友,三个都是北京人或是在北京读书的。王宝强的出现简直是天赐良机。当他们恋爱关系确定,马蓉很快换了手机号码,切断了过去的所有人际联系。
看起来貌似很“邓文迪”,但境界实在差了十万八千里。
王宝强的“段位”似乎更低。几部剧之后迅速成名,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见了一面后就开始表白。
这个开始就很有问题。一个耿直boy,出身贫寒,没有任何背景,突然成名,美女的投怀送抱,无比恰当的宣示了自己的成功。另一个是恋爱经验丰富的“老司机”,刚一毕业遇到一位娱乐圈大咖,两人的婚姻恨不得在脑门上都贴着“贪图”两个字,不可避免的有了“交换”的意味。
这让我想起了成龙说过的一件事。当他年轻刚成名时,是个自大狂,出门总带着几个“小弟”。遇到女神邓丽君,他觉得应该给两人一段“故事”,证明自己。但最后两个人成了朋友,邓丽君还教会他唱歌。很不幸,王宝强遇到的是马蓉。
不知是出于什么原因,两个人没办婚礼,没拍婚纱。总之,低调的结了婚。婚姻是需要神圣感的,对这种仪式感的忽视往往带来责任感的疏漏和轻忽,后果很严重。
王蓉曾说“只要对方长得不是太吓人,婚姻里最重要的是幸福感”。不管真心假意,多少是有些不情愿,网上曝光了不少细节。这种不情愿如果在婚后还如此继续,最后果然伤的是自己。她从一开始就出轨了。或者说,她一直就没在轨道上。
于另一方,拥有了“校花”的婚姻,似乎更成了一种炫耀,而不是理性和真爱。
人往往是缺什么补什么。晒一个大大的钻戒,晒礼物,戛纳上高调拥吻,明显“画风不搭”的秀恩爱背后,透出的恰恰是“不自信”。
凤凰网的主笔王路说了一句话:“不理智的秀恩爱,就像是巴掌。最后都打在了自己脸上”。
一个自鸣得意,一个貌合神离。这种婚姻很不道德。
有多少“拧巴”的婚姻在以“恩爱”之名行恶。因为它的本质是欺骗。炫耀是欺骗,委屈也是欺骗。
多年前有本书叫《中国式离婚》。我记得其中有一句话,“精神出轨比身体出轨更加不道德,因为它更本质、更彻底”。
说王宝强受到了伤害的安慰之语看起来温情脉脉,但可能并不符合事实。
如果他真的是深爱这个女人,我不太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然后采取这样的方式报复。
说到底,这种不成熟的婚姻,即使现在没有离,未来也不一定幸福。从“交换”开始,在“占有”中继续,当这种本质没有改变,它就会一直拧巴下去。
我们更应该对这两个人说放手,向前看。因为,精神之牢笼,远胜现实之殇痛。但这该有多难。选择这种方式宣战,也是扫荡,王宝强的愤怒可想而知。另一方的回应似乎也没有任何后悔的意思,甚至还发过“疯狗”的字眼。仇恨,才是他们最大的精神折磨。当怨怼的烈火越烧越旺,被灼伤的还有他们的家人和孩子。
这种精神上的“画地为牢”对两个人都将有着极深远的影响。
唯一的办法是选择宽恕,进而放下。
很多人的放下,其实不是,而是选择遗忘和回避。伤口容易愈合,怕的是很多人把它变成了一根刺,埋在肉里,平时选择忽视,一旦触碰到就痛不可当。
第二个问题是对世界、人性和婚姻的偏见与绝望。这个更严重。最终会发展成为一种“爱无力”。要么是滥情、要么是自闭,都是失败的无法进入状态的表现。
对于这两个人来说,这一点不知道是不是问题。
他们也许短暂或相似的爱过,但是否是真心爱过呢。我有些怀疑。
没有爱,也就谈不上伤害,而是利害。
最后,娱乐圈很热闹。热点天天有,各领风骚三两天。不要当真。我希望深情,最后才发现人家很多时候是在演戏。你以为自己消费了“娱乐圈”,实际上可能是娱乐“圈”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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