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随性的人,所完成的诗不多,但没有完成的诗稿倒是挺多的,实不相瞒,我所完成的诗大多都是经过漫长时间的等待的,等哪天自己心情好,兴致来了或者哪一篇一不小心被自己留意,也许在这第二次我就能将它补全成了诗。
至于取诗名嘛!在写之前我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写的时候诗中的感情我也是随着性情随意流淌,不知道要流淌到哪去,所以,提前写个诗名对我来说大多都是徒劳的。我不知道我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名家大师们写作规定,但我确实是这样做了,而且我喜欢,如果有谁说不可以这样,我会听,但才不去理会。
与前面那段时间(读高二、三的时候)相比,我现在这段时间的诗兴比以前减了不少。这我不怪任何人,只能说自己被太多的诱惑给迷住了。细究原因:前面那段时间我用手机的时间很少,被约束的力度大,能够接触的东西不多,所以能一心一意的把兴致放在写诗上面,因为当时其他的东西对我确实没什么吸引力,唯有这款自创的文字游戏还能吸引下我。不像现在,整天与手机形影不离,好像被手机给绑架了,只要你不出格,没有人再来管你吃喝玩乐怎么样,反正花的不是人家的钱,接触的东西当然更是多了,同时诱惑甚多啊!唯一能和以前想媲美的,就是每天还能坚持练会字,因为没人指导,所以进步不多,但也颇觉得有味!写日记的习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落下了,噢——大概是在军训之后,因为那时候要面对的事情实在太多,一天两天三天忘记写日记,前面几回也许还自觉的补上,但到后来,确实感觉力不从心了,在想睡之前脑海里还总会飘过要写日记的影子,但终于选择不忍看书架上那本塑料壳包着的本子,爬上床倒头就睡,如此一天两天下来,从高二一直保持着的写日记的习惯就这样淡出了生活。现在只是在自己感觉重要的日子里记下特别的事情。对于我所说的习惯,我还没有达到那种完全从容自觉的境界,仍然感觉到习惯养成之后在每一天的实行都需要勇气,也许吧,我这还不是习惯,它不是出于本心,只是我自己在强迫自己,或者只是前面那段时间闲得慌,才让我坚持了下来。
不是说诗的吗?这会儿真跑远了,回归正题。惭愧我不记得自己写的第一首诗,但我知道是有点蹩脚的,唯美的,“啊”这“啊”那的,模仿着采用了诗的格式来写,从严格的角度上来说,我不确定那是诗。但当时我自认为是现代诗,至少那时候我没有一点做作,不过,现在也没有,都是真情流露出来的文字,那是在入冬时候的一节晚自习的下课时完成的,当时我与周围的杂闹闷热的环境很不协调,玻璃窗上还起了一层薄雾;淡淡的记得一点点当时的那种感觉,无意间的,很奇妙的感觉,说不太上来——觉得很孤独,内心想呐喊但能制止住,像什么一种感觉呢——地面突然凹陷下去一小块,然后流出涓涓清流来。流不尽,取不竭。
那个时候,我的日记本里不知道写了多少对英语老师深表歉意的话。她是一位温柔的女性,也是一位懂得如何教孩子的贤妻良母,她的英语很流利,她能带动班上所有人来跟着她认真学习英语,唯独没有我。
如果说我有过诗集,那么英语课本就是我的第一本诗集,如果问我是什么让我养成练字的习惯,那么我的回答是“因为有英语课”,如果问我在什么时候真正喜欢上了阅读,那么我的回答是“在高中的英语课上”,如果说那晚的第一首诗是一片星火,那么在之后的英语课堂便是不尽的莽原。
“曾亮东,把毛笔收起来,啊,上英语课不要练字,下课后再练”这是英语老师对我说的,温和的语气,没有带一丝怒气的反问的话倒是让我更觉得惭愧和紧迫,班上所有人回头把目光转向我,都笑了。我草草的收了下去,头微微朝下不断地点点头,想以此表示我心中永远对她的尊敬。
我并不是针对英语老师才这样,她很好很好,而是我对英语没有一点兴趣。我好似天生就与英语无缘,与汉字结缘,我觉得我脑袋里没有装英语的内存就是留给我用来写作的。她也多次夸我,鼓励我要我认真学习英语,但不争气的我油盐不进,只顾自己痛快。
因为毛笔太明显,容易被发现,所以被英语老师她点过几次名之后,我就不再这样做了。所以后来的英语课,我就专心的看书写字,这样老师再不会说什么了吧!但此看书写字非彼看书写字,我看的书是与英语无关的课外书,写的字也是与英语无关的我认为的诗。英语书上满是我写的诗,很乱,箭头指来指去,有时候连我自己也分不清。每一本英语书都承载了我特别特别多的诗情记忆,如果翻看我那时候的英语书,你第一眼看到的绝对不是什么ABCD,而是一些特别煽情的话语,比我什么“我爱你”。
我曾经怀疑过她对我们的那种温柔对于一位老师来讲是一种不负责任,但我后来完全打消了这种想法。听她的课,与她相处,久而久之的你会被感染——女生在这种温柔里成长变得更宜人,男生在这种温柔里成长变得更平静。经过漫长岁月的沉积,到头来我觉得最经得起岁月侵蚀的原来正是这种温柔。
日记本中表示的种种歉意,在当时是表示我对老师用心良苦的辜负,现在,那些歉意早已化成我心中对她永远的敬意。那时候,她不知道我在写诗,而我在用她的课书写爱情,现在,她更不知道我在他乡的夜晚中写散文,而我怀念的正是那个我永远尊敬的人——我的英语老师陈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