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客户基本信息
借款主体
信贷是一种民事活动,那么进行该活动的主体是民事主体,从法律层面来分,如下图所示
一是自然人,自然人是广义的,包括了个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
自然人需要考虑:民事行为能力方面(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的问题,其借款(或担保)行为可能面临效力问题;配偶或同住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意见,是否会共同还贷。
二是法人,法人又分为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就是企业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社团法人、事业单位、捐助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捐助法人。特别法人主要指政府机构等,合作经济组织法人主要指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是个“壳”,具体事情还要自然人去做,要关注各类法人的内部运作。
三是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其中合伙企业需要注意,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其中需要注意两个相似概念:
政府融资平台:一方面由平台公司统一从银行获得贷款;另一方面则将筹集到的资金再转借、转投到各个具体项目或下属公司。
集团统借统还:指银行将信贷资金贷给一些集团,由集团内部重新分配资金用途,集团统一还款。
这两者都有存在相似的风险问题:首先,银行往往不知道每一笔资金的真实用途;其次,资金怎么用实际上由集团或融资平台来分配,分离了银行对于贷款资金投向的控制力;最后,贷后监控困难,贷款资金的流向错综复杂难以监控。
最后就是借冒名贷款问题。借名贷款是借款人以自己名义办理贷款后直接交给实际用款人使用或转贷第三人(实际用款人)。冒名贷款是实际用款人基于合法或非法的原因占有借款人身份证件,并以借款人身份证件办理贷款,冒名贷款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大量冒名贷款是内外勾结。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我们主要的客户是公司,那我们要知晓公司是如何设立、变更、注销,公司的运行在哪些部门形成了哪些资料和痕迹,这样展开后续的工作。
公司设立的主要步骤包括:出资人或发起人协商公司的设立事宜;确定公司名称和住所、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期限、经营范围、章程、利润分配方式、营业期限等;达成出资协议或发起协议;然后办理出资,到工商局申请登记和经营范围的行政许可。
公司的工商资料包括以下:
1)营业执照:一般分为企业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前者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后者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内容主要包括:名称、注册号、住所或者营业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者、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或组成形式、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成立日期、登记机关、发证日期等。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2)章程: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需注意,有些公司在工商登记部门备案的章程采取了统一格式文本章程,在公司内部实施的是律师起草的章程,需要认真审核。
3)公司股东:公司的股东信息可以从章程看到,也可以从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上看到。公司股东分为实业投资人、战略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三类。
4)法定代表人: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签署都要找法定代表人。注意,法定代表人不等于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一般是指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要注意区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
公司法人制度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是公司法人制度。
现实中会出现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为了防范这种情况,银行在向公司发放贷款时,往往需要其股东签订担保合同,对公司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股权分析
最常见的是两层结构。很多公司都是几个自然人股东创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再设立一个投资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下面的公司,控股公司没有实体经营,自然人成为控股公司的股东,形成两层控股结构。
两层结构发展下去,就形成了金字塔结构。这个结构中的公司分为三种,最上面的集团是实际控制人,中间的公司是持股公司,最下面的公司是经营单元。
通常情况下,各股东的权利结构是按照出资比例确定。但是公司实际运行中的话语权、隐形力量对比却难以考察,有的股东占比虽小或者根本就不在股东名列,却对公司的经营有绝对的掌控力。也需要注意。
同时还存在隐名股东,又称隐名投资人,是指实际向公司出资或认购出资,但基于规避法律规定或其他原因,对其股东身份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形式特征的出资人。在公司申请贷款时,通常是让公司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同时签连带担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