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跟小区的一位宝妈聊天,宝妈说她由于小孩没人照顾,休完产假就没再去上班,之前已经交了9个月的社保,但是一直没有营养费到账,后来才了解到,这里要连续交满10个月才能享受到生育营养费待遇。
生育保险是国家强制用人单位缴纳的,目的就是为维护女性职工的权益,为女职工暂时性的离开工作岗位提供生活补助。可是很多女职工因为不了解相应的政策而无法享受国家的生育待遇,我觉得好可惜。生育保险只需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下面就介绍一下生育保险方面的待遇:
1.生育基金
生育基金是产前检查费用的补贴,里面有1100元(因地区而异,无锡地区是1100),生育基金未用完的不可提现,我的建议是怀孕后先将生育基金开通出来,生育基金用完后可以使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
生育基金的开通流程:凭医保卡、身份证、准生证明到医院挂号窗口办理开通,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村委或者居委会办理准生证。准生证实际叫"生育服务证明"。
2.产假
产假,是指女职工产期前后的所享有的假期。产假的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15天。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的政策,以江苏为例,符合规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延长假期30天,即128天,剖宫产、难产的增加15天,若系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胎,产假增加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为界,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42天。以上天数均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比如适逢产假中有春节、国庆、中秋、元旦、端午、清明、劳动节这些节假日时,要增加相应的天数。(春节、国庆加3天,中秋、元旦、端午、清明、劳动节加1天)。产假是算正常出勤的,有些单位根据员工的出勤计算福利待遇时,产假应视为正常出勤。
3.生育营养费、生育津贴
有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住院只需缴纳住院押金。社保卡放在办理住院手续的地方,出院的时候直接划卡结算,比如住院费用7000,医保报销5000,那只需支付2000即可,改变了以前的先付后报的模式。
办理出院手续后3个月,生育营养费统筹地区统一金额,直接打到个人的社保卡上,生育津贴打到公司的银行账户。
生育津贴=本企业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很多人认为单位在产假期间给我发了工资,那就是生育津贴。NO, 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如果单位发给你的产假工资大于等于生育津贴,那么单位就不需要另发工资,如果单位发给你的产假工资少于生育津贴,则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部分,即,产假工资跟生育津贴较高者为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生育营养费跟生育津贴要连续交10个月的生育保险才能享受到。各地的生育政策可能会略有不同,但一般都有连续缴纳的要求,所以想要中途换工作的孕妈咪要注意了,前后两份工作的社保一定要衔接好,中间如果有中断的,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有关生育待遇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我。
参考文献:
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
2.郭捷.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