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大师自规自警(转)
明朝万历辛丑年正月初十,莲池大师随例到浴堂沐浴,不小心失足滑入热水釜中,从脚后跟到大腿处被严重烫伤,据他自己在笔记中说:“俄而蹈沸釜中,几死矣!其得生者,幸也,龙天救之也。夫为时刹那耳,而死生系焉。命在呼吸,岂不诚然乎哉?”这是说他能够起死回生,纯属万幸,实在是护法龙天救了他。当时虽只是刹那罢了,然而死和生就在这一线之间系着。因此对“命在呼吸间”这句经文有着极深刻的体会。后又因治疗不得法,一直拖延两个月才痊愈。在此期间,他写了《伤足自规》四条如下:
一、自今已往,得一时筋骨轻安,行坐随意,即当思及六道众生苦恼,一心正念。
二、自今已往,虽有人恶骂加我者,非言谤我者,乃至批我颊者,唾我面者,悉顺受之,一心正念。
三、自今已往,虽有人忘恩背去者,恩反仇报者,悉顺受之,一心正念。
四、自今已往,虽有使令不如命者,承值不如法者,或以正语,或以巽语(委婉的话语),随宜而施,不可则已,勿起瞋恚,一心正念。
其实,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可能曾经有过生与死擦肩而过的经历,只是脱险了便不当一回事,何尝能在在引起无常的警畏,何尝能时时提醒自己一心正念呢?而大师他老人家在八十高龄时,仍写了《自警》七条如下:
先民有言:禹惜寸阴,至于众人,当惜分阴。我今衰残,奚啻惜分,一弹指顷,毋杂用心。
毋杂用心者,谓本参正念外,才起一念杂想,即便扫除,摄归正念。不可时刻延捱。今略开七事,真为生死出家,直欲一生了办,务力守之,时时自警:
一、不得蓄资财,造房屋,买田地,置一切精致好物。即经像等,传自太古,出自名家,皆勿留恋,一心正念。
二、不得作种种非紧要福德缘事,姑俟他日大事已明,作之未晚。今且权置万行门,一心正念。
三、不得于好色起贪爱心,于好味等起贪爱心,于好言赞誉我者起贪爱心。不得于恶色起瞋恼心,于恶味等起瞋恼心,于恶言讥毁我者,恶口骂辱我者,恶拳捶打我者,种种拂逆我者,起瞋恼心。乃至过去事或顺或违,未来事或顺或违,皆悉屏绝,坚壁固守,一心正念。
四、不得吟作诗文,书写真草,题贴对联。修饰尺牍,泛览外书,议论他人得失长短,乃至教凭臆见而高心著述,禅未悟彻而妄意拈评,缄口结舌,一心正念。
五、不得交结亲朋,应赴请召,游山玩景,杂话闲谈,凡种种世谛中事,除理所当为决不可已者,余悉休罢,一心正念。
六、不得贪著放逸,恣纵睡眠,大事未明,捍劳忍苦。一心正念。
七、不得与世人竞才竞能,争名争势,未得言得,未证言证,诳称知识,妄自尊高,惟应执卑守愚,终身居学地而自锻炼,常精常进,一心正念。
读了一代高僧的这些自规、自警,想想我们平时又是拿什么来自规自警的?如果没有,何妨就借用莲池大师这现成的十一条来规诫劝勉自己。古德云:“人身难得今已得,佛法难闻今已闻。此身不向今生度,更向何生度此身?”既欲了办无量劫以来尚未了办的生死大事,岂可不竭尽心力,奋勇猛追芳躅,难道老天还有多少时光好让我们悠缓磨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