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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村后有一大片沙丘。沙丘上常年长着一种很像沙柳的植物,叶子像刺,草本,但是可以长成灌木的规格,长到结子的时候,比那时的我还要高,蓬成一个大球,及至深秋,茎叶尽枯。次年春来,风扬沙起,枯干的蓬球被连根拔起,在沙丘上随风翻滚,像一只只奔跑的野猪,它的种子于是沿途散播。
那时,我常常在春风里奔跑在沙丘上,和小伙伴们一起,追赶那些飞腾翻滚的蓬球。风大的时候,我们要一口气穿过两个邻村的田界才能追赶上一个,有时还会无功而返。但是不管追出去多远,在追赶途中总是一路兴致高昂,奔跑,呼喊。
直至我们停下来,集体瘫倒在沙丘上,腿脚的酸软立刻袭来,肺部涌上一股火辣辣的疼痛。当我们终于喘平气息,相互对望,才发现我们脸上的汗迹沾满了沙粒,满身都是尘土,我们纷纷仰面朝天大笑,而后起身准备归去时,感到脚底一阵刺痛,抬脚定睛一看,鞋底满是蒺藜,利刺深深地扎进鞋底,甚至刺穿,直入脚底的皮肉。可是,为什么,小小的我们,在追逐奔跑的途中,对这一切的疲惫和伤痛浑然不觉呢?
原来,当我们的渴望变得纯粹,我们会忘记追逐时的伤与累。可好,我们还活着呢,怎么可以轻易停下脚步?
去追!
我和林梦在开始各自的恋爱之前,有一段时间常常通长途电话,确切地说,是我常常打给她。那时候,我在大学宿舍楼下买一张两百分钟的长途卡,除了打给家里的30分钟,其余的一并打给了林梦。那段时间,无论我遇到了什么样的不如意,只要听到她接起电话后的那一声“喂?”,我就可以就地满血复活。常常是,憋了一肚子的郁闷事,想要倾诉,结果听到她的声音后,滔滔不绝地说了一堆开心事。
我喜欢过林梦,是喜欢过。是那种特别明显的暗恋。
高中军训,她像一个异域来客般顶着大大的太阳出现在操场上,一脸与世无争的恬淡,身形瘦瘦的,细细的胳膊拎着和她分量几乎相当的暖水瓶,脚下是满地的水杯,她来来回回地倒水。
我远远地看着她,在军训的队列里发了呆。也许就是在那时,我就喜欢上这个女生了吧,我也不确定。
她成绩很好,有点内向,但是经常找我解题,谈心。我在家练习毛笔书法,自觉有意思的字,卷起来拿到学校送她一幅,做了好看的书签,印上红章,留她一枚。高三,我们没有分到一个班,她捡了好多片银杏叶,拿出其中的一片递给我,上面写着:“学业有成”,我留存至今。
高考之前,我送了林梦一枚小篆的书签,上面有三个字:“梦无边”。
大学里,我们通电话的那段时间,有过一个约定:如果谁在大学里谈了恋爱,要第一时间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