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服力是一门影响人心的能力,说白了就是对人性的洞见,但是仅有人性的洞见还不行,还需要运用以及具有使用说服力的强大条件。
文章提到的书籍《以大制胜》其谈论的核心就是强大说服力的构成,以及强大说服力所反映的的心理学。
文章的开头提到,书籍的作者亚当斯一直在等待自己的思想和写作手段成熟的契机,直到特朗普当选。这可能就是高手与普通人的区别,高手需要一个契机来促成作品的最后成熟,这种状态现在的我是没有感悟到的。
文章中提到了说服力的三个级别,第一级别就是武器级别的,想怎么说服就怎么说服,想怎么贯彻观点就怎么贯彻;第二级别是认知科学家级别,这个级别就像武侠小说中的内功特别深厚,但是却不知道如何运用,认知科学家对于人性的把握属于武器级的段位,但是运用的时候,却没有武器级的实力;第三级别是商业级的,从人们喜欢的角度入手。
文章中就特朗普运用武器级的说服力进行了总结,即把握大方向,忽略小细节,特朗普竞选时口无遮拦,但这不影响他所提话题的尖锐性,即特朗普对大方向的把握能力是很强的,而且特朗普清晰的明白,人们关注的事实本身远胜于事实。且特朗普另一个特别强的能力就是脸皮厚,且自己不害怕节奏被打乱,因为他自己是商人出生,打乱节奏并将其扭转为正轨正是他所擅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