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探幽:40.紧急避险

1.紧急避险的概念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损害另一较小或者同等法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的特点是避免现实危险/保护较大或同等法益。正当防卫是对不法侵害的防卫,即所谓“正对不正”;而紧急避险是两个法益之间的冲突,即所谓“正对正”。

2.紧急避险的条件

紧急避险是通过损害一种法益保护另一种法益,故其成立条件比较严格。

(1)必须发生了现实危险;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3)必须出于不得已损害另一法益;

(4)避险意识;

(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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