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断续续读完了《围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隔微长,对整篇小说印象最深刻的是结局部分。
方鸿渐和孙柔嘉发生最激烈的争吵后,方鸿渐负气出走,等到他回到家,发现孙柔嘉已经拎着行李箱走了。
“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她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句号来得太突然,使剧情戛然而止,总觉得后面还应该有未完待续四个字。
不过也正是这突然而至的句号,给人一个慢慢体会这其中蕴含的种种讽刺的机会。
违心的话,脱口而出,伤己伤彼,于无形
都说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这不假。可是,又何止历史。我终于发现,事业问题、婚姻问题、甚至是人性的善恶美丑都没有随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人类的进化而向着更好或者更糟糕的方向发展。要说差别,那就是羞耻心吧。其实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就可以解释得通,在兵荒马乱、炮火流窜的年代,人们更加注重的温饱、想要安全的环境、想要保命而已;而在和平年代,人们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还会有更多的精神需求,会更在意自己的名誉,更加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于是,希望用来包丑的遮羞布大一点再大一点罢了。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吃的每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不过事实上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
钱钟书说,“从恋爱到白头偕老,好比一串葡萄,总有最好的一颗,最好的只有一颗,留着做希望,多少好。”
这两天一直在琢磨我会是哪种人。今天家里刚好买了葡萄,无意识的挑了几个放到嘴里,猛然间想到这几句话,才惊觉先被我挑着放进嘴里的这几颗葡萄都是在清洗过程中破了皮或者变软的,而剩下的葡萄都是完好的。
幸亏幸亏,原来我是第二种人。
唐晓芙之于方鸿渐,就是那颗最好的葡萄。杨绛说,钱钟书是偏爱唐晓芙的,所以没有让她嫁给方鸿渐,甚至没有暗示她是否走进了婚姻的围城,毕竟围城里的生活充斥着柴米油盐酱醋茶,充斥着来自两个截然不同的家庭的繁文缛节,而后者往往有着推波助澜的威力。孙柔嘉代替唐晓芙,和方鸿渐走进了围城,带着不明就里的看官们或真诚、或虚假的祝福。
围城里的人从走进去的第一天就开始了无穷无尽的争吵。
“从前受了气,只好闷在心里,不能随意发作,谁都不是自己的出气筒。现在可不同了,对任何人发脾气,都不能够像对太太那样痛快……孙柔嘉也发现对丈夫不必像对待父母那样有顾忌。”
看到这里,是不是现在真的该为唐晓芙高兴。一个如此灵动可爱的人怎么舍得让她抛弃本有的特质,沦为婚姻的俘虏,为生活的五味杂粮所扰?
一个笼子,能关住的是身体,关不住的是思想。
我想每一位留在围城中的人,都是甘心为彼此画地为牢,俯首称臣。而不情愿的人总是会不断撞击牢笼,不断突围,本就不结实的小巢终会在愈演愈烈的争吵中分崩离析。红玫瑰会变成蚊子血,白玫瑰会变成饭黏子,最好的那颗葡萄可遇不可求,到头来,不过是全凭一颗心去认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