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其实很敏感,但是也很朴实。这个问题应该是每个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那我们今天就聊一下如何能判得轻一些。
刑事案件,量刑建议是检察院给出的,如果不懂得关注我之后去我平台自己找一下文章。那么如何让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达到最低?主体分为两大类:一种是法定减轻量刑情节,一种是一般减轻处罚情节。
一、法定减轻量刑情节(法定的,只要有以下要素,就能减轻!)
1、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现在有大量的保护措施,如果未成年人遇到刑事案件,刑事档案是要封存的,只要不要再犯一般派出所都查不到。
2、聋哑人、盲人或者精神病人:当然,这些特殊人群也并不是跟传说的一样那么吓人,如果需要羁押还是会被羁押的,只不过是关在特殊的地方。毕竟监狱也有对口的精神病院和特殊机构等。
3、自首:这个很重要。自首行为是在公安局调查的时候认定的,自首包括两个条件:1、主动投案 2、如实供述罪行。 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少基准刑30%左右 哦!很重要!也很容易获得!
4、犯罪预备或者未遂:意思就是还没开始犯罪,或者已经有了这种行为但是并没有最终造成损害等。很常见的,强奸未遂、敲诈未遂,杀人未遂等。可以减少基准刑20%左右。
二、一般减轻处罚情节
1、年龄超过75岁以上故意犯罪的。年龄很大了,会减轻。
2、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3、揭发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这种情况很常见,自己被捕了,为了减轻量刑,供述同伙和其他人的罪行。这个可以减轻10%。
4、积极主动退赃退赔或取得谅解。这个很重要,如果能积极退赃,可以减轻20%的基准刑。但是暴力犯罪的话,会从严掌握。
5、缴纳罚金。罚金和上面的退赃如果可以一起实施的话,二者合并可以减少30%的基准刑的量刑。
所以如果某个罪名,基准刑是3年。那么有自首和坦白的情节。再加上如果能积极地退赃和缴纳罚金,那么就可以减轻50%左右的量刑。甚至可以争取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