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去去就回,但他去了之后就再也没回,直到三年之后。当他再次出现在街头那家面馆时,他还是点了一碗牛肉面,但多放了一点醋。或许不是他的口味变了,而是老板洒的醋少了;或许确实是他的口味变了。
他的头发没有变白,白发反而少了,手也不抖了。在橙色圆椅上,他一手捧着白瓷碗,一手挥着筷子卷起象牙色的面和红枣色的肉。牛肉面冒着热气,赤色汤面上漂着十几个小油圈,坐着一把青绿香菜和一手嫩白葱根。
有人说他回来是因为想家,有人说他在外面不顺,有人说他只是路过、回来取点东西。但他既没有留下、也没有离开的意向。他就这么在街角的面店吃了一碗牛肉面,等天黑了走到对面的公交车站。
在公交车站,他等一辆往市中心开的巴士。红绿车灯之间,他爬上巴士,掏口袋摸出买面找下的两块零钱,铛铛两声投入币桶,然后顺着车行驶的方向平行地站着,稳稳地把持着平衡,手插着口袋,不拉任何扶手。车转弯时他晃了一下,但没动。
四十分钟后他走在了市中心的人行道上。路边的餐厅散着油香,商店亮着大灯,酒吧闹着情调。这和他走之前变化不大,变得大概只是这些店的名字。
声色不断的城市大街上,他手插着口袋娴熟地走着,身边游荡过放学回家的孩子、下班约会的情人、飞奔疾驰的男女和高谈阔论的老人。不远处有一个人穿着和他一样的大衣,手也插着口袋,侧身站着,怀里夹着一本相册,回头看着他一眼。那人动着嘴、用口型告诉他有家店的牛肉面很合他的胃口。
他惊了一下,因为他看见了自己,晃着满腹的牛肉面,手插着口袋,站在他的城市的街头。然后他醒在了异乡,吐出了让他胃酸直泛的晚饭,漱漱口,倒在床上继续浸润在他爱的牛肉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