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条件A(在前面的这个条件,简称前件)推导条件B(在后面的那个条件,简称后件)有以下4种情况,如图:
两对、两错(可结合逆否命题加上强辩识理解):
顺推:如果A就B,A,所以B。(正确、成立)
不能单纯倒推:如果A就B,B,所以A。(不正确、不成立)
逆否倒推:如果A就有B,现在非B,所以非A。(正确、成立)
也不能否定顺推:如果A就B,现在非A,所以非B。(不正确、不成立)
生活中“如果…就…”的很多条件论证(又叫“假言论证”)细究起来都缺乏严谨逻辑。
公务员考试辅导老师讲解的方法是:
民法上所谓的“好意施惠”类案例尤其如此:
如果我儿子考上大学,就在咱村摆流水席。
如果通过公务员考试,我就答应做你女朋友。
如果明天我开车回老家,就顺路捎你一程。
如果高铁到站,我就叫醒你(下火车)。
由于前提条件跟结论之间缺乏必然性联系,所以世事难料、不能当真。即使对方未兑现承诺(比如中了彩票分你一半之类),也不能拿人家怎么办(无法追责)。
刑法下述颠倒的第二句就是错的:
凡是正当防卫都在制止不法侵害。(正确)
所有制止不法侵害的都是正当防卫。(错误)
《黑客帝国》里的经典镜头,一堆电脑人攻击,射过来的子弹被夹住。
《三国演义》里长坂坡张飞大吼一声吓住追杀刘备的夏侯惇。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在制止不法侵害,但根本不必动用正当防卫来评价。
但是研究条件论证并非没有意义。我们要讲究的是:
尽可能确保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更多的必然联系。
如果小明在跑步,那么他一定在移动。
小明在跑步。
所以,他在移动。
可是稍微一变就谬之千里了:
有人问我:
(省略大前提“如果时间充裕就能完成作业”)
你每次作业都能基本完成,上班时间一定很空吧?我笑笑说:非也!一是我提前一早做完手头工作,二是我拆解了写作业步骤,脑子保持持续构思和利用碎片化空闲码字或处理配图资料。
只有当导致B的条件“有且只有”A时,这样的论证方为有效。
条件论证的另一种无效形式称为肯定后件。形式如下:
A-B
B,
所以,A。
还拿跑步移动的举例:
如果路易斯在跑步,那么他在移动。
路易斯在移动,
所以,他在跑步。
显然,跑步并非大活人移动的唯一原因。对于存在n+1种可能原因的结论推导,结果对不对可“不一定”。
朋友久别重逢,劈头一句:
看你白里透红了,不会是桃花滋润的吧?
她知道我皮肤好可能还有睡眠充足、特殊保养、比她年轻等等各种因素,所以把之前说的“反推”改成疑问语气,就避开了“肯定后件”的大坑。
愿此文对你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