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就是未雨绸缪,老百姓的话就是拿锁把风险锁住,所以锁是在风险发生前买的。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人类生活中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自然风险。保险就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最佳手段。《保险法》里保险的定义:“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举个例子:小A有个宝贝,自己来保护它成本太高,它就找来小B,给点钱给小B让它来保护,如果宝贝坏了或者丢了,就让小B赔。
根据保险法定义,首先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其次投保人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方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第三,保险人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行(人寿保险除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人身保险也称事件)的发生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制度。接着说小A和小B,首先他们之间的约定是有合同的;其次,小A是️有义务给小B钱的;第三,小B是否给小A赔钱是不知道的,只有宝贝坏了或者丢了才赔,赔的是钱不是其它东西。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公司承担。由于保险具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作用。首先可以保障家庭的基本生活,因为个人的财力有限,很难积累足以应付天灾人祸的后备资金,一旦受损,正常生活难以为继。如果个人和家庭参加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则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和报销,由此保障了家庭生活的安定;其次可以积累个人资产,因为长期人寿保险具有类似储蓄的投资作用。虽然参加长期人寿保险没有买股票获利的机会多,但没有风险性,而且还可以获得生老病死的经济保障。由于人寿保险单本身具有现金价值,可以抵押,可以转让,故在国外普遍被认作个人金融资产,购买人寿保险无疑是既能获得经济保障,又能使货币保值增值的一举两得的最好的投资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保险的认识也发生了很大改观,将由过去的被动型转变为当今的主动型。有风险、买保险,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