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人常说「死吊」,同粤语「鬼马」一样,听似不详之言,其实只指稀奇古怪的物事,但比普通话多一层游戏玩笑般的褒义。旧金山既多我般「死吊」之人,「死吊」的地方便不会少,一日间便可连遇两处。
「潘克斯顿之门」,商标是个长尾小猴,凭其外观难知内售何物。推门而进,则见狮子鬣狗水牛野猪之巨大头颅满布壁上,呲牙咧嘴,作势欲扑,胆大者亦不免一惊。
原来是个标本铺子。
我小时曾热衷此道,残害鱼虫鸟兽之劣迹罄竹难书。直到发现诗人顾城童年也好这口,胸中愧疚方得稍平。到得此店,一时「心里的小男孩」跳跃爬搔,蠢蠢欲动。四面环顾,但见昏暗如窟里兴兴轰轰,鹦鹉与山鸡齐飞,矿物共化石一色,连欧洲传说中之独角兽,也被用马与羚羊角制出,肌肉虬劲,栩栩如生。我偷偷一触,则全身汗毛倒竖,仿佛多年前伐去的一棵树,竟又悄无声息地已经华盖亭亭——有如斯收藏,实乃我之旧梦。
定定神,闲闲逛去,像重晤旧友:看头骨上的门牙,它必是啮齿类的;那巨爪,八成属于咸水鳄,淡水鳄断无这般尺寸;尾羽生得如此美艳修长的,仅有南美天堂鸟;墙角那乌桕大蚕蛾是雌性,只因触角纤细如缕……楼梯扶手上搭着一张皮子,花纹晦暗,居然辨认不出。一查标牌,谜底揭晓:驴跟斑马的杂交种。
下午点心在「臭玫瑰」吃。这是爿意大利饭馆,宣称「我们用菜肴为大蒜调味」——臭玫瑰者,大蒜之罗马古称也。店内广布黑白幔子,翻开菜单,跟普通人家并无二致,头盘、通心粉、主菜各占一区,但是煎炒蒸炸诸将皆擎「蒜」字帅旗。横下心,爽性点了「泡澡的蒜头」,且看他是何方妖孽。
待端上凝视,乃一满装热橄榄油之小锅,内有久炖之蒜瓣约三四十枚。尝之,则入嘴即化,绵软适口。佐以面包及生蒜末共餐,愈加辛辣鲜甜,香气浓郁。我与同伴各啖至尽兴,抚肚而去,并连嚼口香糖以绝后患。须臾,二人均觉不适,头昏恶心极若晕车酒后之感,持续良久。查之才晓,蒜有降低血压之效,我等受此物所害,脑部供血不足,缺氧矣。有分教:甘瓜抱苦蒂,美枣生荆棘。大蒜固好味,贪食醉如泥!
这篇文章是《两次三番》写作计划的一部分。我视旧金山为第二故乡。《两次三番》,是关于我住这座城里数年的衣食住行和所想所感——现实中经历一次,回忆里再经历一次,旧金山又名三藩市,故有此名。文章有新有旧,写的人随便写写就好,看的人随便看看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