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遇见了小学同学梅。
我和梅是儿时的好朋友。尽管时隔30多年,彼此的容颜改变了好多,但是之前梅辗转要到了我的联系方式,加了微信,所以还是一眼认出来了。
印象中的梅,编着两条麻花辫,发梢系个粉色蝴蝶结,齐齐的刘海下,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笑起来竟然还有两个若隐若现的酒窝。身上穿的是旧衣服改小的蓝色衣裤,永远洗的干干净净的。我羡慕着梅的长发和合体的衣服。
那时候镇政府还叫公社。我跟着爸妈在上班的公社所在村里住。我们都没有上小学,就在家里疯玩儿。爸妈不在家,就是我的天下。就这样认识了梅。
我和梅日常玩儿的最多的就是比赛踢毽子。梅重复着抬头、低头踢毽子的动作,小辫子跟着一颤一颤的,蝴蝶结也跟着在空中随着上下翻飞的毽子飘动。有时候我数着数着就看痴了,忘了数数。
而我,就是会打一套拳,还不知道对不对,不过梅看我打拳有模有样的,好崇拜的看着我,说,以后没有谁再敢欺负我了,咱俩是好朋友呀!
梅看我中午有时候吃不上饭,就把我叫到她家去吃饭。面条那时就算是改善伙食了,梅看我拘谨,把碗端到厨房里,我俩一起吃。那时候我也就是7岁,等爸爸回家,我告诉他在梅家吃的午饭,爸爸才放心,就这样,爸爸下乡去,我的午饭就在梅家吃,爸爸给伙食费,那时候人特纯朴,梅的父母说啥也不要,说小孩子吃不多,梅也多了一个玩儿伴,他们两口子很喜欢我。
眼前的梅,还是那么漂亮,利落。梅的沉静平和足以抵挡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印痕。
只是我知道,梅有她自己的骄傲。当年,父母替她做主张罗了一门婚事,对方家世好,经济条件好,据说,男方父亲还是村长。不过,梅不同意,她说她和这个小二世祖是同学,不学无术,仗着父亲是村长为所欲为,经常打群架,欺负女生,揪女生的辫子,以至于毕业了梅对他的印象都改变不了。因为两边父母的都满意,男方相中了梅的相貌,女方相中了男方的家世。所以,梅离家出走了。
那时候这是天大的新闻,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那年月的通讯不发达,基本上都是写信和发电报。所以,人们都不知道梅去了哪里,至此,我和梅彻底失去了联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