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提示:各位最好搜索一下刘昕的 残忍的缠绵这首歌曲。非常配此文。尤其以下这句话【笑容浅浅穿着旧白色衬衫,犹如曾经少年。】
冬日于我而言漫长,同时又是极其浪漫。我虽畏寒,但仍喜欢看飘飘洒洒的雪花在路灯下闪闪发光。
时常想象有这样一个人,我在漫天飞雪中团好雪球砸向他,他宠溺的对我笑扬言要将雪球塞到我的衣服里,我将冻得通红的双手放在他的脖颈处,他虽冷的发抖却也只是对我笑着。我们挽着彼此的手在皑皑白雪中慢慢白了头,相视一笑,身后长长的脚印就像是我们走过了一辈子。
刚刚毕业那年,工资不过2000元,房租要占去整整三分之一。剩下为数不多的工资,从来舍不得在冬日里叫一次出租车,舍不得去肯德基买一碗皮蛋瘦肉粥。
每天早晨为自己带一个装满热水的水瓶,在寒冷的清晨暖手,要乖乖去楼下的包子铺花上两元五角钱吃早饭。
遇见方尚义的那天是冬日里的第一场雪,我在落满雪花的车窗上,用手指写下自己名字的英文缩写,万家灯火,未来有一日这座城市里一定也会有我一方土地。
心里开心,想为自己日后更加努力,给自己一点鼓励,去小区门口的小超市装了满满一购物车的零食。等待结账的队伍排了很长,终于抬头看见了结账阿姨,还未开口,眼前硬生生的挤进了一个高高的背影,便听到“阿姨,算一下我的。”
我生气的推了推他,“你这是插队。”他转头对我礼貌的一笑,“朋友在外面等我有些着急抱歉。”他说完就离开了,而我愣在原地,脑海里是他的笑容,是他黑色外套下干净的白衬衫衣领,是他桃心型的刘海以及略带痞气的侧脸。
超市阿姨催促,我才缓过神,匆匆结账后我站在超市门口。这座城市很小,小到你我二人今日能够有幸遇见,这座城市很大,大到你我二人不知何时才能再次相见。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每天都要去那家超市门口站上十分钟,冷的我戴着大大的粉色耳包,腿上脚底放着热宝贴,一个人站在雪里呼着热气暖手。
偶然一天在超市门口遇见了我的二房东,她问我站在这里做什么,恰逢她工作不顺,我们去了隔壁的小酒馆,我一五一十的讲给她听。她微醺,双颊泛红,“姐要是还在你这个年纪该多好,这样的事现在我是做不出来了。没心思也没精力,有时候错过也是一种缘分。”
我点头笑笑并未辩驳什么,自己也感叹,不过匆匆一瞥何来如此执着。
我与二房东姐姐在大雪里相互搀扶,深夜11点我看见方尚义在马路对面朝着我缓缓走来。我兴奋的来回扯着姐姐的衣袖,“姐,就是他,就是那个过马路的那个。”
房东姐姐顺着我的目光看去,笑出了声,开口喊道,“方尚义,这呢!”待人走近,房东姐姐说道“景橙,这是我们公司销售部的方尚义,这是我合租的室友妹妹。对了,我记得你年龄也不大吧,你俩差不多吧应该。”
机缘巧合,我除了红着脸低头不敢看人之外,什么都做不了也不知该做什么,小声的说“我是92年的,你呢。”他声音格外好听,个子又很高,我只听得在我上方的声音,“我们是不是见过呀,看着挺眼熟的,我比你大一岁。”
我们三人一同走进小区,相互道别。我感叹人生奇妙,也相信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缘分。通过房东姐姐,我加了方尚义的微信。
正值青春的少男少女,总是有那么多聊不完的话题。冬日终要转暖,春节我们各自回了老家,那些见不到的日子里,我们相互问候,祝福。
终是有一天,我试探性的开口问他,“要不要试着在一起。”手机屏幕上传来他的讯息“等你好久了。”
那天我开心的在床上乱蹦,跟所有好朋友分享我的好消息。我们换了情侣头像,情侣名字,他也开心的在网上为我们买了情侣衫。我们做了一切情侣该做的事情,但相隔千里,我们连牵手都无法做到。
总以为这是上天早已注定好的缘分,总觉得他就是我等了二十几年注定等到的人。彼时年幼,对爱情尚且一知半解。缺乏安全感的我总是日日夜夜时时刻刻要他陪我,他不能出去打游戏,不能和朋友整夜呆在网吧。借用前任攻略中的一句话【我需要他陪我来证明他爱我。】
这样的感情无需一年两年,几天便厌烦了。他提出想要重新做回朋友的想法,我果断拒绝。我开始质疑他并没有喜欢过我,不过一时新鲜,我开始想尽一切理由和他吵架。我们彼此都是相似的人,脾气极差,隔着电话相互说着狠话,我流着眼泪却硬是不肯服软多数时候便以他挂掉电话为结束。
我们这样的冷战维持到了过完年重新回到这座城市。我得了很重的感冒,隔壁的房东姐姐尚未回来,家中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昏睡了一天的我发着高烧给他打了电话,“尚义我错了,你来我家看看我好不好,我生病了家里就我一个人,我很不舒服。”说着说着越发带着哭腔。
“吃药了没,家里有药么?需不需要去医院。”
我自顾的摇着头哭着说“没有。”
“我们这几天特别忙,你坚持一会,我这边忙完了就过去。你先睡一会。”
就这样我等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他都没到。我再次拨通了电话,我听得出他气喘吁吁的声音,却是质问他为何这么久不来,是不是不喜欢我这类的说辞。
“景橙,你听好,我想不通为什么你发着高烧,还是要怀疑我,还有力气怀疑我。我想要的是相互理解,相互依偎。不是你追我赶斗智斗勇的游戏。我会让你家楼下的药房为你送药。从这一刻开始,你景橙与我方尚义再无任何瓜葛。”
他关掉了手机,那天晚上我收到了楼下送来的药,整整一晚,未曾阖眼。
我们相约见面,北方的春天仍是带着寒意,他穿了件蓝色的棉服,里面还是干净的衬衫,我坐在他的对面,能够清晰的闻到他身上的皂粉味。
“景橙,你放过我吧,也放过你自己吧。我必须承认我喜欢你,我也可以保证过去,现在对你说出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发自内心,不掺任何虚假的。但是我们真的不合适,你也真的很好,只是你的好我无福消受。”
方尚义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刀子,一刀一刀戳在我的心窝上。“你第一次见我,问我我们是不是见过,我没有回答你。你后来问我总觉得我们眼熟,我始终没有回答过你。现在我告诉你。”
我低着头摆弄着手机不曾抬头看他,眼泪在眼圈打转,“我们第一次遇见不是在我喝了酒的那天,是那天之前很久很久的一天,我排队结账,你突然插队站在我面前。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被你迷住了,那之后的每一天我都去超市门口等你。”
眼泪像是开了闸般,我抽泣着,继续说着“那样冷的天啊,我每天都在等你,我固执的认为我总能再遇见你。你以为那天我们是偶遇么?我告诉你,你以为的偶遇是我掐着手指头一分一秒算出来的。”
良久无言,空气里只留有我的啜泣。他坐在桌子的另一头握住了我的手,“既然如此,我也说一个你不知道的秘密。你生病的那天晚上,公司全体加班,我努力工作把自己的那一份完成了,老板却说要陪着整个团队。我心里惦记着你,火气大吵了两句,转头便走了。接到你电话的时候,我已经到了你家楼下,我本想问你想吃些什么?而你呢?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我的心在那个时候感觉像被冷风吹的冻住了,暖不化了。所以真的...对不起景橙。”
那是我们第一次牵手,唯一一次牵手,也是最后一次牵手。
他说完那些话,转身便离开了。他从公司辞了职,搬了家,切断了我们之间所有的联系。
我始终想不通方尚义为何令我如此着迷。他并非是我第一任男友,而我至今仍然觉得他才是我的初恋。
而后的日子里,我遇见了很多男人,高矮胖瘦样样都有,可我爱过的人或多或少身上总是有他的影子。我一点一点改变,不再患得患失,不再娇纵任性,不再蛮不讲理。偶然会发现某个朋友居然也认得他,听说他如今风生水起。这座城市人来人往,我们却再也没有见过。
这是我们分别的第五年,那段短暂而又热恋的感情我始终没能忘怀。从遇见他开始到结束的那天,每晚都会在本子上写下一天的经历。也庆幸当年如此,那些日子久了,我记不清的东西,文字都在替我记得。
电话铃声响起,朋友打电话叫我出去唱歌。换掉睡衣,认真得化了个妆,镜子中仿佛还能看见那年素面朝天站在雪中寻找他的自己,也能看到在冷风中为我而奔跑担忧的方尚义。
我推开ktv包房,想问朋友哪里来的好兴致。却看见几年不见的方尚义。我像当年初见他时一样愣在原地,想开口眼泪却先涌了出来。我连忙背过身,朋友在身后说着“怎么你们认识?这是我的新生意伙伴。”
我将眼泪忍住回过头,满眼笑意,他还是穿着干净的衬衫,留着刘海,有着棱角分明的侧脸。房间歌曲唱着“笑容浅浅,穿着旧白色衬衫,犹如曾经少年。”
他主动站起身,像当年在马路那边一样,向着我徐徐走来。我听见他说“好久不见,景橙。”
写文一向把人写死,虐的心里难受才算心满意足。这篇文章我努力给大家留下一个开放式的结尾,怎么发展都你们说了算。故事原型就是我和我的所谓初恋,他现在在什么地方浪我是不知道的,反正祝他幸福。超市初遇,雪中寻人,冷风中他穿的单薄向我走来。都是我们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不过我比景橙还惨,我们连手都没摸过。谨以此文留念自己的青春!记得一定要听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