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段时间回到了老家,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老家。
依稀记得当年离开那里来到厦门的情景,老家的环境与这里天差地别,一切都是全新的体验,所幸当时年岁尚小,而日子总是在年轻的时候快的同白驹过隙。所以,追溯起十年的时间,在现在看来也不过是睁眼闭眼罢了。
回老家的那天飘着蒙蒙细雨,那会儿刚从台湾回来,就立马踏上了归乡的旅途,大抵是近乡情怯罢,一路上安安静静,父母也不多言,大家都在想着自己的事,都在仔细品尝着内心里私密的情愫,而我也只是戴着耳机,静静望着窗外的斜风细雨,望着路边飞驰而过的行道树。身体早已打出疲乏的信号,只是舟车劳顿在这样一个灰蒙的天空里显得格外不合群,或者说乡愁的情结已然化成一块淡淡的乌云,不给你黑暗,不给你压抑,但你知道它就在那里,并且随时准备下一阵雨。
终于,在James Blunt 低沉沙哑的嗓音里,那块挂在收费站上的牌子就迎了上来,我踏上了家乡的土地,也见到了我多年未见的外公和舅舅。
外公是个活在墨香里的人,花香时节,外公常常在自家庭院里摆好笔墨纸砚,执着一支精致的狼毫,蘸一点浓黑粘稠的墨,携一缕午后清风,一笔清秀落下,便是千年江南的韵味。这位书香与墨香里浸泡出的老人,如今却白着头发,不高且瘦削的身躯上都是褶皱,而那素素淡淡的宣纸,落着横竖撇捺弯折点,销魂的墨香终究留在了昨日。
说来惭愧,在这样的耳濡目染下,我却还是一个每次语文考试都要被扣书写分的人,以前总会抱怨改卷老师不关注内容,而现在回想一下,能够认认真真书写下一撇一捺的人,又该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态度呢。外公就是如此,天刚蒙蒙亮的时候便能够起床,在院子里慢慢悠悠而又一丝不苟的打上一套太极,然后便一头埋进他心爱的各类盆景里,周而复始,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
至于舅舅,则是一个有着太多故事的男人,自小在外奔波,到青年挖到人生的第一桶金,顺道和学生时代的恋人结了婚,再到中年回老家修庭葺院,在他的人生里,梦想总是带着分外的重量四处落款。
而到了现在,那人近中年而已发福的身材上也尽是岁月过后的印迹了,尽管如此,舅舅依然是一个保有着年轻灵魂的人,也依然能够带上他的金毛,在池子里肆意的划水游泳,一人一狗就这样扑腾着,水花四溅,透过那光影波纹,仿佛还是当初那个只身闯荡,一身桀骜的少年。
“雨后有车驶来,驶过暮色苍白。”
或许以后我会认认真真地写下一篇关于家乡的文章,或许我这一辈子都无法写下关于家乡的一切,这个地方对我来说是如此的特别,尽管这个地方对我来说是如此的普通。
下车的时候我驻足在门口,一片银杏叶晃晃悠悠的落在了我的脚边。
(二)
再一次回到厦门,已经是一个星期后的事。
说来也奇怪,在我短暂的创作时间里,真正静下心来写一写厦门的文章几乎是不存在的,一开始总觉得对于这个城市无甚可谈,后面才发现,原来只是习惯了在这条路上行走,当你踏上了别的路并且总觉得硌脚的时候,你才幡然醒悟。
严格意义上来讲,厦门并不能算是我的故乡,毕竟不是在厦门出生的,不过抛开这个严苛的意义,我所经历过的几乎所有人生的阶段,都被烙上了带着海风腥味的痕迹。在厦门长大,在厦门读书,在厦门的大街小巷上一步一履地走过,不咸不淡的时光就这样在闲庭信步中悄悄地溜走了,当你回想起来,你会发现你甚至都没能留下什么深刻的记忆,就好像日落月起循环往复一般,消逝在季节的兀自轮回里。
而也正应了老舍先生的那句话,生活是种律动,须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这变而不变的曲折里。
我一直很不喜欢文艺这个词,所谓文艺,在我看来不过是对真正意义上文学的拙劣模仿罢了,就好像你从不会说沈从文先生或者余华先生很文艺一样,作为一个被各种滥用的词汇,它已经开始与深刻背道而驰并且相悖甚远了。而很不幸的是,在很多人眼里,厦门正是一座文艺的城市,一个人坐在海边吞云吐雾,海风吹散她的鬓发,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生活从未显得如此美好过。也许这种场景确实很契合厦门的某一方面,不过我想说的是,这并不是文艺,这只是寻常生活的一部分,并且这种生活是需要你自己去身体力行和努力创造的,厦门不是站在那里说出一些看似文艺实则狗屁不通的话,然后就扬长而去,而是通过一种生活文化以及一些小细节告诉你,生活需要诗意的栖居,而这种诗意是很有必要的,就好像一个文学大家不会用一些很华丽的词藻去做一些没有必要的渲染,而更多的用一些再平常不过的词汇,通过自己理解和炼字的功力,来努力让自己的文章变得鲜活而又深邃,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诗意的栖居。
所以久而久之,当你离开这座城市时间长了,你就不禁开始怀着回家的念想,你就会开始想起你以前那些琐碎的日子,那些你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天花板发呆,身边的手机一声不吭,书架上的书摆放的很随意,阳光都躲在一旁偏安一隅,没有人或者事来打扰你,你就这样自顾自地消磨着时光的琐碎日子,而时光也在这种心安理得的孤独中,迸发出一股被人、被世界抛弃的快感,我们也在这种快感中,乐此不疲地抱怨着,然后继续生活。
曾经与老友闲聊,她说没有比在喜欢的城市里生活更幸福的事了,并且问我来厦门十年了,到底喜不喜欢这座城市。为了让自己的回答显得深刻一点,我佯装思考了一下,随即回答到:我喜欢的五体投地。
毕竟纵然它有很多缺憾,但我在这里依旧可以这样活着,依旧可以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这太重要了,从小到大的教育都在教我们如何活着,而在这里,我却开始学习如何生活。
苟且之下的生活有时候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三)
1878年托马斯哈代写出了还乡,他认为还乡不一定要衣锦,也不一定要等到年岁有加、岁月沉香时。我们或许可以在某个时刻,回去看看那些自由行走的花,是否还开在那片花园里。
在这两个城市中,我不再是过客,我是个归人。